可持续发展是创新的根本动力和最终归属
2016-11-29李蔷薇
文|本刊记者 李蔷薇
可持续发展是创新的根本动力和最终归属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S THE BASIC MOTIVATION AND FINAL ASCRIPTION OF INNOVATION
文|本刊记者 李蔷薇
访谈嘉宾:瑞典国家创新署社会发展处项目经理 Lars Nybom
嘉宾简介:
Lars Nybom,瑞典国家创新署社会发展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中小企业创新”“资源再利用”等创新项目,专攻环境技术和可持续商业模式。
2016年7月14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欧盟国家创新指数排名,瑞典连续12年排名第一。而在两个多月后的10月3日,由瑞典发明家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所设立的、不断激发着人类创造力的诺贝尔奖也陆续揭晓……
事实上,从安德斯·摄尔修斯十八世纪发明的温度计到2003年问世的网络语音聊天工具Skype,从被誉为“瑞典钥匙”的活动扳手到世界上第一台心脏起搏器……瑞典长期以来一直是孕育创新的国家。
除了得天独厚的文化传统和对高等教育的重视之外,瑞典在创新领域的成功还有赖于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作为创新价值链上的共同参与者,构建的有效的合作网络。而在这一网络中,2001年成立的瑞典国家创新署无疑是关键环节。
对于瑞典创新的基因,瑞典国家创新署社会发展处项目经理Lars Nybom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创新唯有以社会的需求和社会的挑战为出发点,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同展开,才能真正为社会价值带来增量性发展。
“创新应引入到市场,为社会价值带来增量性发展”
《WTO经济导刊》: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您所在的瑞典国家创新署?它又是如何运行和工作的?
Lars Nybom:瑞典国家创新署是瑞典政府为创新而专门设定的部门,同时也是欧盟研发框架计划的国家级联络机构,以及中央政府在创新政策领域的专家机构。
一方面,创新署通过资金支持,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基础科研与商业化项目连接在一起,促进研究成果高效转化;另一方面,作为产业研发方向和创新政策的制定者,创新署协调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在创新领域的关系,促进各方的紧密合作与沟通。
国家创新署自成立以来就有很多目标,也承载了很多使命,其中之一就是要保证80%的项目投资要投入到环境类、社会可持续的创新项目中。
《WTO经济导刊》:在您看来,什么是“创新”?
Lars Nybom:创新有很多定义,在欧洲2020研究中,对创新的定义是:通过创造新的理念解决社会和经济的需求,并且开发新的产品服务以及商业和组织模式,能够推动到市场中,并创新新的市场为社会增加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其实是一个流程,有过程、有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会被创造出来。这个创新应该被成功地介绍到市场中,带来增量性的发展,甚至创新一个新的市场。
《WTO经济导刊》:瑞典是如何来推进创新的?
Lars Nybom:瑞典虽然是很小的国家,但与全球的联系却是相当广泛的。我们每年会投入大概3亿欧元到一些创新的项目当中。我们的目标就是通过创新研发来推动可持续发展。其一是跨界国际合作,也就是要推动企业、政府、学术界进行合作。其二是对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知识领域加大长期投入,如交通、环境、卫生等。其三是通过能力建设增强一些特定或特殊的目标群体的创新性。
“创新应以社会需求和社会挑战为出发点”
《WTO经济导刊》:在推动具体的项目创新时,瑞典有哪些不同特点?
Lars Nybom:我们很多项目都是自下而上的,以行业和社会需求、社会面临的挑战为出发点开展项目实践,而技术和创新只是项目的一个结果。
在项目实践中,我们一方面较为关注项目本身的发展潜力,另一方面看重的是项目带来的社会效应。所以从项目一开始我们就会让不同的利益相关方介入,以问题为导向去寻求解决方案。
《WTO经济导刊》:有具体的案例可供分享吗?
Lars Nybom:首先我想分享的是一个环保技术方面的项目。为了不让有害的有机物扩散到工业加工用水和饮用水,我们创新了一个可以对饮用水及工业用水进行早期监测的在线传感器,以保证水质的清洁和水管理的高效。作为全球范围内共同的挑战,该项目也得到了多达28个不同利益相关方的积极参与和联合作业。
另一个例子,为解决产能较低的问题,一个用以提高行业自动化水平的移动IT解决方案被开发出来。该项目得到了包括沃尔沃、系统开放商、研究人员等14个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对于这些项目,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认识。其一就是创新能力的培育,这些项目都是一个以行动与结果为导向的学习过程,企业和社会应对挑战的方式真正发生了改变。其二就是创新本身的结果,这些项目的结果都真正得到了实施并在未来能够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创新得益于企业、研究机构之间的互动合作”
《WTO经济导刊》:瑞典就像您说的国土面积不大,却涌现出了如宜家、沃尔沃、爱立信、H&M等享誉世界的大品牌。在您看来,这其中的奥秘是什么?
Lars Nybom:瑞典的创新传统由来已久,创新性企业接连涌现,一则源于私营部门和国家在许多层面上具有长期合作的传统,通过大型社会发展项目,很多大公司由此成立;另一个原因则是得益于开放的经济和较高的教育水平,而国内市场较小的现实也迫使志在成长壮大的公司在成立初期就得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WTO经济导刊》:瑞典政府又是如何帮助企业发展的,尤其是在海外市场中,如何为这些企业提供支持?
Lars Nybom:我们主要为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国际研究与创新合作的机会。今年,瑞典还担任了EUREKA网络的主席,作为一个政府间网络,支持市场导向的研发和创新。在海外市场中,我们还与包括巴西、印度、中国等不同国家和国际机构开展多双边的研究和合作。
《WTO经济导刊》:中国的中小型企业数量所占比例很大,您能提供什么建议来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创新?
Lars Nybom:中小企业在创新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它们反应更加迅捷、步调也更加协调一致,并愿意承担更多的风险,但与大公司相比,在资金和资源方面也显得缺乏。从这个意义上看,更长期和更具挑战的创新工作主要得益于大公司更多的努力和投入。
从政府机构来看,个人感觉最重要是建立和改善中小企业运营的生态系统,促进中小企业与大学等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进而催化需求、创新采购,推动中小企业与大公司进行互动合作。
编辑|李蔷薇 qiangwei.li@wtoguid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