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混混干部』混不下去
2016-11-29□陈凌
□ 陈 凌
让『混混干部』混不下去
□ 陈 凌
“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作为一名党的干部,不管身处什么岗位,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都应当把勤政为民的担当和责任扛在肩头。然而,总有一些人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混日子。有的是“不敢为”,担心冒风险、得罪人,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畏首畏尾,患得患失,不是迎难而上,而是选择不贪不占,啥也不干;有的是“不愿为”,光说不练,浅尝辄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表态高度认真,轮到具体执行却左顾右盼;还有的是“不会为”,有群众便反映,一些领导干部对“互联网+”等新概念言之凿凿,却连电子邮件都不会发,“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结果干工作不得要领,搞改革无所适从。
《资治通鉴》曾记载唐代一位名为王及善的官员,因才行平凡被时人讥讽为“鸠集凤池”,也就是“斑鸠占了凤凰池”。他甚至身处右相之位,也只作出一条规定:官员不准骑驴入官署。“驱驴宰相”的骂名警示我们,有廉无勤,为政失之于庸。不作为,混日子,就危害而言,由于其点多、线长、面广、量大,与群众利益最为密切,对政府公信力的侵蚀,对党心民意的损害,也不能小视。
“不作为”之所以难治,令人徒唤奈何,还在于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顺畅。假如“干好干坏一个样”“上面没有人,干死都不行”这样的潜规则充斥官场,“为官不为”就难免成为一些人的首选;倘若权力清单不完善,服务流程不透明,百姓受了气还无处投诉,再加上问责“短路”、考评“短腿”,“混混干部”势必会有生存的土壤。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灵魂。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出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就是要扎紧制度的笼子,直击庸懒散的痛点。
当然,正如根治顽疾需要长时间的努力,治理“混混干部”同样需要耐心和毅力。清代官员武承谟任无锡县令时,曾在县衙照壁上撰联:“人人论功名,功有实功,名有实名,存一点掩耳盗铃之私心,终为无益;官官称父母,父必真父,母必真母,做几件悬羊卖狗的假事,总不相干。”干部状态是一个地方发展的晴雨表,行进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这样一个官箴,值得那些“混混干部”细细体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