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药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2016-11-28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管立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管立
浅析农药使用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管立
近期,农业部出台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在部分省先行开展主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并将在全国推广。未来,农产品生产者必须要为自己的产品开具合格证。那么怎样生产出质量安全的农产品呢?首要任务是把好农药使用关。为此,笔者针对农产品农药使用中常见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供大家参考。
一、农药使用中的常见问题
(一)选药盲目性大
有的生产者既没有按照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的预案针对性购买农药,又缺少对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的判断鉴别能力,凭经验自选农药,或跟风见别人买什么就买什么,或者听从农资店的建议;有的农药使用者选购时选择立马见效的农药,一味地追求速效性,忽视了产品的安全性;有的农药使用者在发现植物有受害症状后急于治疗,买回就喷,甚至多次喷药都不见效,原因是防治病害却错用了杀虫剂。
(二)用药随意性强
有的农药使用者认为农药浓度越大,对病虫的防效越高,配制农药时不按照说明书准确计算,严格称量,单位面积施药浓度过大或用药量过多,用药次数不看说明,农药配制时不按比例,随意提高药液浓度;没有数量概念,拿起来就用,凭感觉去用,不用专门量具,只用瓶盖和其他非标准器皿,拌种和施药不匀,造成部分种子或植物着药量过多而造成药害;有的生产者使用农药时,往往会将多种农药进行复混,并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样的效果会优于单一产品,但这样做极易出现药害,并会造成农药浪费,也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二、农药安全使用的对策
(一)预防为主,适时施药
把农药用在“火候上”,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有句话叫“治卵不治虫,治虫不见虫”,推崇的就是提前预防、未雨绸缪的理念。只有抓住有利时机,才能充分发挥农药的效力。各种病虫害的发生都有一定规律,摸准害虫的发生习惯,及时、有效地防治,要比发现了再去治效果好,而发生病虫害以后,防治难度加大,不但对农作物造成危害,也相应增加了农药用量。一般情况下,低龄幼虫对农药的抵抗力差,随着虫龄的增长其抗药性也随之加大。温度、湿度也会影响农药的药效,如有露水或雨后的时候喷药,水会稀释药液的浓度。气温过高过低都会影响药效的发挥,气温控制在20~30℃用药效果较好。
(二)严格标准,适量用药
必须处理好浓度、用药量和施药次数三个问题。各种防治对象所用药剂的溶液浓度和剂量,是根据药效试验结果而确定的。单位面积施药浓度过大或用药量过多,不仅造成浪费,而且还伤害作物和天敌;反之,太低或用量不足,会引起病虫抗药性的产生。用药次数应根据病虫发生期的长短、发生数量的多少及药剂持效期的长短而定,配制农药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准确计算,严格称量。在作物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对农药反应不同,抗药力不同,幼苗期、花期、孕穗期及幼果期对药敏感,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适当降低浓度。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久存,否则会产生沉淀或变质。还要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三)准确诊断,对症下药
长期使用一种农药,容易引起病虫害产生抗药性,不仅药效下降,更重要的是会使这种农药丧失使用价值,缩短使用寿命,浪费农药资源。因此,不要发现某种农药效果好就长期使用,即使发现药效已下降,也不更换品种,而采用加大剂量和次数,病虫抗药性超强,继而加大药量和次数,造成恶性循环。实践证明,轮换用药是延缓病虫害等有害生物产生抗药性的最有效措施。轮换用药要选择用那些对有害生物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防止或延缓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提高农药的使用效果。
(四)全程追溯,规范记录
生产记录有利于生产者掌握生产过程中病虫害的发生和农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便于生产者及时分析和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可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可追溯。农药使用记录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农作物)、农(兽)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含量、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防治对象以及使用剂量、使用方法和使用时间、施药人等; 投入品贮存、购销记录,包括购销日期、购销数量、出入库登记。各项记录都应该在现场操作时进行,不应提前记录和之后补记。记录应正确、清楚、严格,绝不伪造或篡改,确保记录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原始性。生产记录应当保存2年,专柜存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选药、用药时确认农药标签清晰,是否“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号或者临时农药登记证、农药的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批准文件证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使用无“三证”、过期的农药。同时,严格遵守各种农药的使用范围,以及在各种作物上的使用时期、次数、剂量、最高限量及安全间隔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