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没有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2016-11-28徐补生
■徐补生
三个“没有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徐补生
春天来了,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也来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
3月18日,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小鹏主持召开了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民营经济发展工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经济的作用日益凸显,实力逐步壮大,地位不断提高。统计显示,民营经济缴纳了我国一半以上的税收,提供了八成以上的就业机会,发明了七成以上的专利。特别是在当前情况下,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攻坚全面实现脱贫,改革需要啃硬骨头,去库存、去产能等任务艰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兴未艾,民营经济更被寄予厚望。
令人欣喜的是,山西民营经济正受到从未有过的重视,其发展环境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从提出实现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三个突破”,成立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到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大会召开,《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发布,再到“冬季行动”中的民营经济“待批项目大起底”,充分显示了山西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心之大、信心之坚,期望之殷、行动之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当前,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山西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发挥作用。
春天代表着希冀,春天意味着播种。春天,大地生机勃勃,春天,万物活力迸发。对山西而言,不仅亟待涌现能够进入全国500强那样的大型民营企业,而且迫切需要按照“亲”“清”要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只有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民营经济才能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