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协调发展路径
2016-11-28张强
张 强
(曲阜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协调发展路径
张强
(曲阜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摘要:舞者和居民道德自律的缺失、舞者个人利益至上观念的盛行、利益冲突面前舞者和居民的过激行为、个人部分权力的越位、群体冲突的管理失位和体育健身空间与设施的服务性缺失是广场舞产生利益冲突的原因。可以通过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应,发挥宪法的最高效力规范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来整合与规划健身活动空间,协调相关部门,构建多元筹资体系,建立广场舞利益冲突管理机构,促进广场舞健身运动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广场舞;利益冲突;协调发展;大众健身运动
现阶段,在物质极度丰富、文化趋于多样化、精神享受更加得到重视的前提下,随着广场舞大妈走上了2015年央视羊年春晚,广场舞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热潮。广场舞集愉悦身心、陶冶情操、丰富人际关系等特点为一体,成为了备受大众青睐的健心、健身的锻炼方式;同时由于广场舞属于零基础运动,对年龄、性别、场地设施、器材要求、活动地点无任何特殊要求,从而拥有了雄厚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在其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扰民事件、鸣枪事件、粪袭事件、鸣枪放藏獒事件等等,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文通过对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原因,通过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应、发挥宪法的最高效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促进广场舞健身运动的和谐发展路径。
1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典型案例呈现
案例一:“场地之争事件”。2015年3月16日晚上7点半左右,在苏州桂花公园里,由于两支广场舞队其中一方音量过大,导致另一方不能进行正常广场舞运动,产生了争执,双方舞者情绪失控,起初是语言的相互攻击,随后他们开始你推我搡,后来甚至引发了肢体的攻击,直到当地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协调,冲突才得以消除。
案例二:“粪袭事件”。2013年10月23日晚,武汉市民像往常一样去跳广场舞,但是他们仅仅跳一会儿,突然就感到天空中有不明东西飘下来,当场很多人都被洒了一身。后来他们反应过来,发现泼下的竟然是大便。
案例三:“鸣枪放獒”。2013年8月30日晚上8时左右,北京市民施某因实在无法忍受小区内邻居跳广场舞噪声,于是与居民发生争吵,并产生了过激行为,通过向空中鸣枪并放出自己饲养的藏獒,来表达对跳广场舞人群的抗议。
2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原因分析
2.1舞者和居民道德自律的缺失
广场舞健身过程中引发利益冲突的根本原因是道德自律的缺失。道德自律就是道德主体借助于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借助于对现实生活条件的认识,自愿地认同社会道德规范,并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践行道德规范,从而把被动的服从变为主动的律己。自律是一个人内在素养付诸于外在行为的实践过程。以“粪袭事件”来说,首先,舞者没有控制好音响音量的大小,没有遵守社区噪音的规定条例,打破了附近居民的安逸生活环境;其次舞者之间没有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作为居民更没有做到自律,虽然舞者打扰了居民的正常休息,但是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沟通与调解,不能做出恶劣的举动,对广场舞爱好者泼粪,对他们的人身健康造成了伤害。在这些事件中表现出了舞者与居民双方之间失去了彼此的宽容,这是道德自律的缺失。
2.2舞者个人利益至上观念的盛行
广场舞健身过程中引发利益冲突的直接原因是个人利益至上。第一,由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引起个人价值观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开始更多地追逐个人利益,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广场舞的扰民更多地体现出了舞者不计影响社会生活环境的前提下以自我健身价值为中心的利益观。第二,在西方文化不断冲击我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时,西方文化重个人轻社会的“个人本位论”对当今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2.3利益冲突面前舞者和居民的行为过激
居民或者广场舞爱好者的过激行为是滋生广场舞利益冲突进一步加剧的外在因素。在广场舞一系列扰民事件形成的过程中,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舞者在自己的健身利益面前,很难容忍居民对自己利益的排斥或者否定,舞者认为他们在正常行使自己的体育权利,而居民认为他们所谓正常健身活动影响到了自己的安居生活。双方在争执的过程中互不让步,还伴随着一些语言上的相互攻击和肢体的冲突,很难自行调解协商来达成和解,只有通过社区管理者或者民警方能和解。如苏州桂花公园场地之争事件,民警到达现场之后纠纷才得以调解。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舞者和居民协调不成的情况下会使他们的情绪和行为更加失控,居民就可能采取极端的做法,最终引发一系列恶性案件。
2.4个人部分权利的越位
广场舞利益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公民权利界限的模糊而导致的个人部分权利的越位。公民只有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兼顾自己和他人的利益,一旦发生权利的越位,势必影响到他人的生活,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广场舞热衷者的健身运动本身是合法的,但是音响音量过大影响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表现为广场舞热衷者在行使自己体育权利时的越位侵犯了居民正常休息的权利。从市民角度来说,由于他们忍受不了噪音的干扰,进行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泼粪、放獒等对舞者的人身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侵犯舞者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行为反映了居民维护自己休息权的越位。在双方权利存在越位现象时,利益冲突的发生在所难免。
2.5群体冲突的管理失位
在近几年广场舞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因场地纠纷而引起的各种冲突事件频繁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相关部门管理的失位,如果加强对广场舞群体的管理力度,就不会出现如此多的冲突事件。而现在出现了面对广场舞利益冲突发生时“都该管,谁来管”不利于广场舞和谐发展的局面,应明确社区管理中心、城管、警察、体育局等各部门在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
2.6体育健身空间与设施的服务性缺失
2.6.1体育健身空间的结构布局不均
现阶段,制约广场舞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健身空间的结构分布不均。第一,社区健身场所空间不足。当前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公民住宅、娱乐场所、公共交通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可谓寸土寸金,开发商们在建造居民区时将社区健身空间压缩到最低限度,导致社区可利用的健身空间越来越少;加之城市广场、社区公园规划的不合理,同时广场舞运动大多是群体性运动,群体众多,这使他们在有限的健身空间中很难同时进行广场舞运动。第二,大多数体育场馆都建在郊区,广场舞的健身时间一般都集中在晚上,一些客观的因素制约着市民去郊区体育场馆锻炼,如交通工具、往返时间、场馆对外开放以及收费情况。第三,调查发现,我国有超过一半的学校具有开放意愿,超过50%的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分离,具备开放的条件,但开放率仅为27.18%。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来看学校体育场地面积占到50.76%,如果能够充分利用这部分宝贵的资源,能极大缓解广场舞的场地纠纷。
2.6.2体育健身设施的资源不足
体育设施是社区体育开展的物质基础,当前城市中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的资源不足主要体现在:第一,老社区体育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害,这源于社区相关人员没有对设施进行及时的维护。第二,近年来新建的住宅小区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又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政策措施,导致配套的体育设施的严重不足。第三,目前我国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还主要由政府投资,虽然近几年随着体育彩票市场的不断繁荣,各地政府利用体育彩票收入在逐年增大社区体育建设投入,但面对我国众多的社区,想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是不现实的。
3广场舞利益冲突的协调发展路径
3.1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应
当前在广场舞发展热潮中所凸显的利益冲突而滋生的道德素质的缺失、广场舞群体的无序性是制约广场舞和谐发展的关键问题。利用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应对其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力,是提升大众道德素质的可行性路径。大众传媒的渗透性是对特定内容通过网络媒体、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宣传载体进行反复宣传,取得循环渗透的效果,达到对受众者心理、行为、认知的影响或者改变。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以大众传播媒介中曾经出现过的某种态度或行为方式,去看待和处理各种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应作为整个社会系统得以健康运转、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基本精神依托和文化软实力。面对当前广场舞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应对居民和广场舞爱好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
3.2规范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是公民为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所必需的主要权利。针对广场舞运动中由于公民基本权利越界导致的冲突事件,第一,我们有必要重申宪法所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界限,可以通过社区活动、设置制定宣传栏让公民认识到公民基本权利的界限,普及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法律意识,使公民认识到合理行使权力的重要性,同时公民要加强道德自觉意识,通过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使公民能够规范使用自己的权利。第二,在权利冲突僵持不下的情况下,运用比例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限制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比例原则就是在个人某些利益不受到过度侵害下维持大众的公共利益,同时,也不会为了保全个人某些利益而对大众的公共利益进行无节制的牺牲。从表面上看,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加以限制,似乎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降低了公民权利的实现程度,但是从实质上说,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规范与限制公民权利的基本原则就是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集体利益。
宪法的本质内容就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确立是宪法产生的根本标志,通过发挥宪法内容的广泛性,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化解广场舞权利冲突的最佳途径,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的优点之一就是公民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可以提起宪法救济,从而使公民权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将会采用便民的基本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那些缺乏法律保障的基本权利提供最便捷、有效的保障,使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有力的支撑,确保广场舞爱好者和居民能够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
3.3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3.3.1整合与规划健身活动空间
健身活动空间的大小决定着大众健身运动的和谐开展。当前广场舞的发展受到了健身空间的制约,因此需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对大众健身空间进行整合与规划。《国务院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指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m2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m2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第一,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老社区或者已建成的新社区,减少社区健身空间整改程序的审批,加大整改力度,使社区健身空间尽可能满足大众的健身需求。第二,目前正在建设的新社区,相关部门应严格监督,确保新社区健身空间规划的合理性。第三,高效利用学校的健身场地,包括室内体育馆和室外体育场。以广东省出台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为参考标准,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附近市民开放学校的健身场馆。第四,针对位于郊区的体育馆,政府可以在晚上或者节假日提供免费班车来方便市民进行健身运动,另外,体育馆在闲置的情况下可以免费开放或者降低收费标准。
3.3.2协调相关部门
第一,调查发现,在当前我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中,开放率仅为27.18%,因此,政府与学校部门必须进行协商,确保学校体育场馆能够定期(周末、假期、法定节日)对附近周边的市民进行对外开放,并做好必要的安保工作。第二,政府通过对公交运营中心提供一些优惠措施,使公交运营中心为市民提供通往郊区体育馆的免费班车,来促使市民进行健身,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社区场地之争。第三,体育场馆的收费标准偏高,因此可以通过政府的补贴,确保大型体育场馆能够对市民降低收费标准,使收费标准能够让市民普遍接受,激发市民的健身积极性。第四,政府联合规划局加大对新老社区的规划与整改力度,严把整改与规划质量。
3.3.3构建体育设施多元化筹资体系
现阶段,居民小区体育场地的体育设施缺乏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人所共知的事实,也是制约我国群众体育发展的瓶颈因素。体育设施多样性缺失制约了大众健身的发展,使得相当一部人只能参与对器械、场地等没有特殊要求的广场舞运动中。鉴于当前社区体育设施投入的渠道多以政府拨款为主,因此必须构建以政府引导、企业赞助、社区筹资等多元筹资体系来加强体育设施的建设。第一,体育彩票事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目前社区体育设施缺乏是个不争事实,因此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拨款力度。第二,政府鼓励企业对社区进行体育设施的赞助,支持我国社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三,鼓励社区集体筹资,然后购买形式多样的体育设施,满足大众不同的健身需求,使舞者与居民共健身共享乐。
3.3.4构建广场舞利益冲突管理机构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专门的广场舞社区管理中心、城管执法巡逻大队、冲突应急大队三级管理机构,发挥他们应有的管理职能,通过通力合作制止或者减少广场舞冲突事件的发生。第一,结合有关体育局颁布的群众体育相关条例制定广场舞健身条例,同时成立广场舞利益冲突管理组织,做到有冲突就协调,有问题就解决,保证广场舞健身运动的顺利开展。第二,城管执法大队应发挥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对广场舞活动地点全时段巡逻,对冲突事件频发的活动地点安排专门人员,配合好社区、大众广场、体育馆的管理组织工作。第三,对于群体通过社区管理组织、城管难以解决的冲突要及时报警,同时警务部门要时刻做好群体冲突的应急准备,确保能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冲突事件现场,对于挑起事端、不听劝阻、不服从安排的人员采取必要手段,如罚款、拘留等。
4结束语
站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风口处,广场舞作为大众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大众体育的健康发展。面对广场舞在近几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冲突问题,分析了广场舞出现利益冲突的原因:舞者和居民道德自律的缺失、舞者个人利益至上观念的盛行、利益冲突面前舞者和居民的行为极端化、个人部分权力的越位、群体冲突的管理失位和体育健身空间与设施的服务性缺失。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弘扬儒家人文思想,规范公民基本权利,整合与规划健身空间,构建体育设施多元投资体系,建立广场舞利益冲突管理机构;同时要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效应,发挥宪法的最高效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广场舞健康发展的路径,从而促进未来广场舞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于秋芬.社区体育运动开展中权利冲突分析——以广场舞纠纷为视角[J].体育与科学,2014(2):83-87.
[2] 宋希仁.“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释义[J].道德与文明,2000(3):4-7.
[3] 王凯珍,李骁天.我国城市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1(07):1-7.
[4] 刘倩.大型体育场馆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分析-以洪山体育中心为例[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9):24-28.
[5] 刘秋月.城市视角下暴走运动的兴起与发展[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4):56-58.
[6] 翟华楠.湖北省全民健身运动社会满意度分析[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3):54-57.
[7] 黄晨曦.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现行措施实施现状[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4(2):23-25.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Way of Benefit Conflicts of Square Dance
ZHANG Qiang
(Sports Science Dept. Qufu Normal Univ., Qufu 273165, China)
Abstract:With the research methods of literature study and logic analysis, the paper analyses the benefit conflicts of the square danc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path of the conflict of interests in the square dance. The causes for the benefit conflicts of the square dance include lack of moral self-discipline of dancers and residents, egoism of dancers, extreme reactions of dancers and residents, individual right abuse, lack of management of mass conflict and lack of service of sports gyms. The paper proposes to exert the mass media function to regulate civil rights and guarantee civilian basic rights with the constitution, integrate and plan sports space and time with the guidance of the government, coordinate the cooperation among different departments, construct multiple financing system, construct the square dance benefit confli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and the ways to improv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square dance.
Key words:square dance; benefit conflict;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ass sport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8X(2016)02-0038-04
(收稿日期: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