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税“来袭”:取之于烟 用之于烟
2016-11-27李炜光
文|李炜光
重税“来袭”:取之于烟 用之于烟
文|李炜光
世界各国对烟草这一特殊行业普遍实行重税政策,实践证明,以税控烟基本上是成功的,应将从这个方面得来的财政收入专款用于公共卫生、控烟宣传和戒除烟瘾等方面,使其专门服务于控烟的政策目标
中国人爱吸烟是出了名的,烟叶产量和消费总量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烟草最早出现,是在中美洲的祭祀仪式上。阿兹特克人在焚香仪式上点燃干草叶,吸入燃烧产生的烟气。或许当时使用的草叶碰巧是某种上好的烟草,人们慢慢离不开这类烟熏火燎,用玉米苞叶包裹烟叶的“卷烟”和可以含在嘴里吞云吐雾的烟斗、烟袋都随之出现了。
烟草是从16世纪初传播到欧洲的,先是西班牙、葡萄牙,然后是法国、英国。进入东方,则是西班牙人穿越太平洋,于1575年前后将烟草带到吕宋国(菲律宾),之后又传播到新几内亚和澳大利亚最北端的约克角半岛,1814年前后传到新西兰。
烟草传入中国并不早,大致在明万历年间,进入路线有菲律宾、南洋、朝鲜、俄罗斯等说法。也有人认为烟草起源于中国,如赵翼在《陔馀丛考》中云:“唐诗云,相思若烟草,似唐时已有服之者。”但据国外学者考证,中国文献记载的“烟”,都不是烟草属植物。
烟草在中国,虽然各朝均有禁控政策,但作为一种新的嗜好品依然在民间普及开来,常使官府的禁烟令变成一纸空文。烟草种植最初只在福建、广东一带,自乾隆时代起,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到更多省份,对农村经济产生了很大影响。
清代对烟草仅征收常关税,部分地区专设烟厘或烟酒税,但税率一般很低。甲午战败和《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向各省增加摊派,继而将海关税、常关税等作为赔款抵押,各地烟草税率因而有所提高。但一直到清末,烟草税总体上仍然不高。如烟叶和烟丝运销外省,税率只有10%~15%,卷烟税率则更低。这以后的民国一直到新中国计划经济时代,主要实行烟草公卖和专卖政策,将其作为政府财源之一,以税控烟则一直没有成为政策的关注点。其结果,一是错过了一个大好税源,二是导致瘾君子泛滥,影响一直达于今天。
据统计,我国烟民的数量始终维持在3亿以上,每年约有14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这一数字亦堪称世界最高。世界卫生组织2012年发布的报告称,自2002年到2012年,中国的卷烟产量增加了近50%,占全球产量的43%。中国的烟草制品税率低于西太区和世界平均水平,为43.4%。而国际上卷烟税率的中数范围为65%~70%。
显然,世界各国对烟草这一特殊行业普遍实行重税政策。如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香烟价格都高于我国数倍,其中税负占了大头。有调查显示,烟草税每提高10%,烟草消费量就会减少4%,高税会使更多的人放弃吸烟或减少吸烟量,其中低收入者对价格的反应更加敏感。由于实施控烟,全球吸烟率从1980年的41%下降到2012年的31%,以税控烟基本上是成功的。
当然也有反对者,认为吸烟成瘾者对烟草的需求属于“刚需”,对高税导致的高价并不怎么敏感,以税控烟对他们便是无效的。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但并不能否定价格在人们决定自己是否吸烟中所起的关键作用。至少,高税、高价可以阻止更多的人加入吸烟者群体。
消费税在性质上属于矫正税,所以应将从这个方面得来的财政收入专款用于公共卫生、控烟宣传和戒除烟瘾等方面,使其专门服务于控烟的政策目标。
有人把控烟与反控烟双方比作两支球队比赛,这样的比喻有点意思。不过与反控烟队相比,控烟队只能算作一支弱队,因为人家有烟草行业和政府财政利益的加盟,之所以还能跟强队较量一番,只是借助了世界禁烟潮流和行为的正当性。希望在哪里呢?一是要制定有利于控烟的游戏规则,对强势一方给予必要的规制;二是加大控烟投入,将其打造成一支强队,同时吸引更多的观众加入控烟啦啦队,如此才有机会战而胜之。
(作者系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