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善孝为先
2016-11-27王霞
◎文/王霞
百善孝为先
◎文/王霞
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是母亲节,它起源于美国,盛行于西方。如今,母亲节已为国内民众所接受,近年来越发盛行。其实,我们中华泱泱大国,在敬老孝亲上是有着自己源远流长的传统的。
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孝字,字形看起来像一位面朝左的长发驼背老人,身前有一个孩子,以头扶持着老人。说文解字中说:孝,子承老也;又一说:善事父母者。
把“孝”作为一个伦理观念正式提出,是在西周。
当时,孝的含义有两层:一是尊祖敬宗。施孝的方式主要是祭祀,在宗庙通过奉献供品祭祀祖先,尽孝的对象是逝者。这带有一定的宗教意味。《易经》有记:“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二是传宗接代。在周人看来,祖先是我辈的生命之所依。因此,孝敬祖先的最好方式就是把祖先的生命延续下去,生生不息。这种理念,在后来的著作中多有体现。《孟子》在《离娄章句上》有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汉代著名经学家赵歧在《十三经注疏》中注释:“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提出不孝的三件事分别是:对父母的过错“阿意曲从”,使父母陷入“不义”;家境贫困,父母年老,却不愿赚钱供养父母;不娶妻子,没有儿子,断绝了后代。
早于孟子之前,孔子就给了孝以极高的地位,在孔子的思想中,孝道被奉为“仁”之根本。
何为孝?有个词叫“孝敬”,可见“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论语·为政》中子游问孝,孔子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认为,只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让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藉,若只养不敬,就与饲养犬马没什么区别了。
民间有句俗话:有钱钱孝,没钱人孝,没钱没人顺者为孝。这不是说只有没钱没人才需要顺,而是提示人们,顺着父母,尽量达成他们的意愿,才可以称为孝。当然,孝顺不能是愚孝,对此,孔子也曾提出过“几谏”的原则。他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将孝敬长辈与遵循社会道义协调统一起来了。
孔子还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对父母不能以礼相待,显然是不孝。
在传统文化中,被各方趋于认同的怕就是孝了。孝道不仅决定了家庭的生活状态,还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孔子之“孝”是与“悌”结合起来的。悌的意思是敬兄长,其实质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
儒家有一部伦理学著作叫《孝经》。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规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书中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
《孝经》对实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周详的规定,把“孝”贯串于人的一切行为之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是孝之终。
时代脚步在不断向前迈进,我们对孝文化既要传承也要有创新。2012年8月13日,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了新“24孝”行动标准。但不管怎样创新,“百善孝为先”的原则不能变,因为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是最基本的社会情操,是其他一切社会美德的基础,事关社会风气、社会安定乃至国家兴亡。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的,子女对父母的孝也应该是永远的。就让我们知行合一,让父母“外安其身,内安其心”,让全社会都变得其乐融融吧。
□本栏编辑/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