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上紧落实监督责任的“发条”
2016-11-27张江伟
■ 张江伟
沁水:上紧落实监督责任的“发条”
■ 张江伟
“我镇全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13次,建立了公车监督台账,检查相关单位财务3次。严格执行乡村干部‘八不准’,对落实工作不力的7名乡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4人……”
2016年1月8日,沁水县碧峰会议厅,华灯初上,沁水县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专题会议仍在紧张进行。这是2015年12月22日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后,沁水县又一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
会议从下午3点到晚上7点,历经4个小时,5名乡镇纪委书记和5名派驻纪检组长作了履行“监督责任”述职,并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询问和参会人员的满意度测评。现场询问所提问题直接尖锐,充满“辣味”,述责者有的坦然面对、有的面红耳赤……
汇报工作不避短。述责会议上,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就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本人履职情况及本人遵规守纪情况从严从实汇报,不遮丑、不避短、不掩盖,坚持问题导向,现场亮晒履职实绩和不足。
直面询问不回避。进入现场询问环节,县纪委委员向述“监督责任”对象当面询问,话语直接而尖锐,不回避问题,充满“辣味”。被询问者回答问题既要抓住重点,又要简单明了,一旦答非所问,就会被叫停。
接受监督不遮丑。本次测评除县纪委委员参加外,还特意邀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测评,25名测评人员对10位述“监督责任”者进行满意度测评,既有内部监督,又有社会监督,真正做到了接受监督不遮丑。场上的压力大,场下的也不轻松,满意度测评后,紧接着,现场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点评结果不留情。沁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原健就述责情况进行点评,既肯定成绩与亮点,指出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长在查办案件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更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责任、查处“四风”、纪律审查、深化 “三转”、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批评“有的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轻描淡写,缺乏具体的办法和举措,导致‘两个责任’悬在空中,落不到地上”。在谈到“三转”不到位情况时,批评“有的直接参与事务性检查、项目建设督查验收、行政执法、资金支出、招标采购等事项,没有做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点评不留情面,起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有效地传导了压力,台下的纪检干部也深受启发教育和警示震撼。
(责编:于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