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新税法速递
2016-11-26盛立中
盛立中
9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为进一步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税务总局制定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就税法宣传的主要目标、全面增强税务人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水平、全面推进社会税收共治、完善税收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力争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对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税务总局日前决定在全国开展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以及代开、发放、缴销发票情况。检查内容:纳税人开票是否规范;税务机关代开票是否规范;税务机关发票发放及缴销是否规范;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是否到位。9月10日~10月20日,为各省组织专项检查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税务总局将抽调人员开展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
政策点评:此次检查的背景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一些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向受票方额外索要各种证件或证明材料、开具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购买方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继续享受免税待遇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政策点评:我国对特定产品税收减免一般均有期限,到期后或可再展期。
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
纳税人每日可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确认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确认平台纳税人端系统维护工作,由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负责。
政策点评:一条优化完善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功能及系统维护有关事项的说明。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进行试点
经国务院同意,税务总局等4部委联合提出全面实施个体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改造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省为试点地区,自10月1日起实施个体户“两证整合”。其他27个省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12月1日起实施“两证整合”。
政策点评: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目标,通过“整合”,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继续实施税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三北”地区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政策点评:所谓“三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
明确物业管理收取水费税收政策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纳税人可以按3%向服务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点评:税务总局称,总局陆续接到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反映,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代收水费,若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可能导致税负上升,为稳定税负,经研究,对于物业公司收取的自来水水费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安排。
明确不属于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若干情形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政策点评:就相关政策在实务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明确。
个人出租不动产可适用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优惠政策。
政策点评:按照现行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予征收增值税。
明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税收政策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点评: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明确销售多用途预付卡业务税收政策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政策点评:支付机构,是指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
明确限售股解禁流通后买入价的确定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政策点评:对解禁限售股的课税,只有准确界定限售股此前的买入价才能确定计税依据。
明确纳税人按季缴纳增值税纳税情形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服务,按规定有一项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按季纳税的,其兼营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消费税应税行为,均可一并按季纳税。
政策点评:纳税期限是税收的基本要素之一。
明确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含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点评:税收上的“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几项条件: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
明确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优惠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点评: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它社会优势资源相结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由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和发布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发布外国驻华使馆及其馆员购物退税办法
享受退税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及行政技术人员,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除外。实行退税政策的范围包括征收增值税、属于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下列情形不适用退税政策:购买非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购买货物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800元人民币(自来水、电、燃气、暖气、汽油、柴油除外),购买服务单张发票销售金额不足300元人民币;个人购买除车辆外的货物和服务,每人每年申报退税的销售金额超过12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增值税免税货物和服务。
政策点评:国际通用做法。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要求,享受退税的单位和人员,应按季度向外交部礼宾司报送退税凭证和资料申报退税,报送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
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在境外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悬挂“方便旗”的中资船舶,在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1日期间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政策点评:鼓励部分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完善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
明确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流程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的除外)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国税局代征地税税费的办税大厅:第一步,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第三步,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另一种是国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第一步,在办税服务厅国税局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必要资料;第二步,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第三步,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第四步,到国税指定窗口领取发票。
政策点评:发票办理流程旨在适应一些不具备自开票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到国税局申请代开发票,同时到地税局缴纳相关地方税费的需要。
税务总局就推行实名办税制提出意见
税务总局日前就推行实名办税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合理设计办税流程,要明确和尽量减少办税人员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件资料,合理确定推行实名办税的业务事项。二是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做好实名办税技术支撑。三是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实现实名信息一次采集、国地税机关共享共用。
政策点评:实名办税是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