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欲勿施于人
2016-11-26壬寅
走向世界 2016年1期
文/壬寅
己所欲勿施于人
文/壬寅
看到这个标题,你可能马上纠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谁不知道?你这里掉了个“不”字。谢谢你,看得真准。不过且慢纠错,请往下看。
2500年前的某日,孔夫子与学生交流学问。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他想找一句话,用来终生指导实践。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概就是“恕”(推己及人,仁爱待人)了,自己不愿不想做的,就不要要求别人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从此成了2000多年来中国人经典的处世之道。
但是问题来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逻辑地推导出“施于人,己所欲。”
从逻辑学可以看出,原命题成立,这个命题的逆否命题同时成立,但是“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己所欲,却未必是别人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你喜欢抽烟喝酒,并乐在其中,但你能要求你爱的人也去抽烟喝酒吗?丈夫爱吃梨,于是一直给妻子买梨吃;妻子爱吃枣,于是一直给丈夫买枣吃——他们给予对方的东西,不仅不是对方想要的,甚至还让对方深恶痛绝。
因此,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以别人意愿为标准,要看别人自己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我们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也不能强施于人——这才是正确的处世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