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党忠诚落实到行动上
2016-11-26冀玉军
◎文/冀玉军
把对党忠诚落实到行动上
◎文/冀玉军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这是对党员干部的殷切期望和政治嘱托。忠诚不忠诚,关键看行动。
首先,要解决好听党话、跟党走的问题。听党话、跟党走,是对党忠诚的核心要求。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和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凝聚起来的政党,广大党员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真情、对事业的信心,是我们党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当前,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战争年代迥然不同的是,现在对共产党员忠诚度的最大考验不是“枪弹”,而是“糖弹”;不是生与死、血与火,而是名与利、得与失。石油系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问题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党员干部忠诚之堤一旦打开缺口,必然会跌倒在形形色色的关口上。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作为党员干部,面对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等考验,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尖锐复杂的形势,要增强政治定力,必须加强理论武装,奠定对党忠诚的坚实思想理论根基。要着力解决好理论学习自觉性不高和学习运用“两张皮”的问题,纠正重“包装”、轻“武装”的倾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党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来学习、来信仰、来实践,切实坚定理想信念,补好精神之钙,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信党、在党护党。
其次,要解决好遵党纪、守党规问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对共产党员的起码要求,也是确保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必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官的新形势,自觉在学法规、守法规、用法规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到严守党的纪律和法规的实际行动中。要注重学习党的法规。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修订完善和新颁布的法规制度很多,纪律的规范性、严肃性明显增强。学习法规是运用法规的前提,只有学法知法,才能做到尊法守法。尊法守法要做到个性服从党性,不打“擦边球”,不钻“空子”,不集体“闯红灯”,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前不久,中央新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必须深刻理解,严格执行。特别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行为。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政治纪律是碰不得的“高压线”,不能越雷池半步。要执行党纪不手软,正风肃纪不松懈,对违反党规党纪的人,特别是顶风违纪的决不姑息迁就、放任自流,必须依据党规党纪严肃查处,以维护党纪,警示他人。
第三,要解决好知党情、报党恩的问题。知恩图报是一种忠诚。党员干部必须明白,离开了党组织培育,个人将一事无成。报答党的恩情,最重要的是立足本职,干好党交给的各项工作。要增强干事创业的使命感。本职工作连着富国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神圣使命,对党忠诚务必聚焦企业创新发展,把精力用到抓经营发展这个主业上来,真正做到在经营发展上有所作为。要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任何熬日子、混年头的表现,对党的事业和个人成长都是极其有害的。要以作为赢得地位,坚决克服为官懒为、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要强化务实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盯着问题做工作,深入末端抓落实。着力强化担当精神,克服老好人思想,敢于较真碰硬,勇于“新官理旧账”,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攻坚克难。认清“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同时正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四个没有变”的论述,增强战胜困难和风险的信心和定力。着力强化创新精神,克服守成思想和惯性思维,把工作重点难点作为创新的着力点,着力研究探索本职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强化市场观念、创新意识、服务理念,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激发创新动力,向改革要活力、要红利、要生产力,敢闯敢试、敢破善立,为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打造国际一流水准销售企业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