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大势
2016-11-26
法人 2016年4期
法经大势
2016两会召开
2016年3月5日到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016年3月3日到3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每年一次的全国两会,一直吸引着各界的目光,今年的两会上,一系列重要政策或表决通过。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以及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
今年两会上,“打虎拍蝇”“住房”“环境保护”“司法改革”“十三五”“供给侧改革”等成为热词。
20余省份出台国企改革方案
据中新网报道,目前至少已有上海、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湖南、重庆、天津、四川、湖北、江西、山西、青海、北京、广东、河南、辽宁、广西、宁夏、黑龙江、河北、吉林、内蒙古、甘肃、福建等25个省份明确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多数地区的方案提出将探索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一些地区明确了员工持股试点的时间表。
薪酬制度改革也是各地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点内容之一。对于薪酬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9月份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曾提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多地国企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将实施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