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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性恶论”新探

2016-11-26孙云霄

长江丛刊 2016年12期
关键词:礼法荀子沈阳

孙云霄



荀子“性恶论”新探

孙云霄

【摘 要】荀子《性恶篇》中“性”的主要内容是“欲”,荀子承认欲望的客观存在与它的自然属性;他还认识到欲望能致祸福的两种可能,善恶的关键在于实现欲望的途径。为此,荀子理性地分析了礼产生的原因:礼出于欲而能调节欲,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阶级的欲望。他之所以提出“性恶”,是为了强调礼法、明师的重要,为他的整个学术体系奠定理论基础;其次,欲望如果不加以节制和引导,是很容易从内心的意念变成外在的行动且常常不择手段,“性恶”的提出是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性恶 欲 礼

荀子的“性恶论”在古代有关“人性”的大讨论中独树一帜,在《性恶篇》中,“性”与“欲”几乎是等同的两个概念,概括地说“人之性”即“人之欲”,但荀子并不认为“性”或者说“欲”是恶的。他认为“欲”是天生的,不能用善恶来评价;尽管“欲”对人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影响,但基于对教化的推重,必然要放大“欲”驱人作恶的潜在危害。近来兴起的“性朴说”对荀子的人性观有比较准确的把握,但如果认为“性恶”一词乃“性不善”之讹,还需要从文字校勘上找证据,单凭理校是有些牵强的。本文立足于《荀子》原文,以探讨荀子对“欲”的认识为主,并结合他对人之天生材质、欲与礼的关系等的认识,试图揭示“性恶”的内涵及意义,错漏处敬请方家指教。

一、“性”、“欲”相即

《荀子》一书中,“性”、“欲”两词都频繁出现,尤其在《性恶》篇中二者的内涵与外延几乎相同,可以说“欲”是“性”的最主要内容。所谓“欲”,无论是对名利、兴趣还是基本生存条件的追求,都是基于自身需要而向外求,同时“欲”也包含“不欲”。

“性恶论”最主要的依据即是《性恶篇》,故先从此篇分析“性”、“欲”的关系,兹列证如下:“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1]“若夫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2]无论是好色、好听、好味、好利、好愉佚还是疾恶,都可归于“欲”。类似的论述在其他篇章也多有提及,如“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3]“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4]“人生而有欲”[5]。

后世常拿孟子的“性善论”与荀子的“性恶论”比较,然而“性善”之“善”既是对人性的评价又是其内容,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6]“人皆有不忍人之心。”[7]“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8]孟子所认为的人性是有“仁义礼智”等善德,因此称“性善”。而“性恶论”并不是以恶事为“性”的内容,而是对“欲”的评价。

二、荀子对“性”的认识

(一)人初之材具

荀子认为,人生之初,上天赋予的除了“性情”之外,还有“材、知、亲、能”等,而这些概念在有的学派中是纳入“性”的,因此区分不同时代、不同学派对于“性”的概念是很必要的,兹列证据如下。

“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9]“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10]“材性知能,君子小人一也……譬之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是非知能材性然也,是注错习俗之节异也。”[11]“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12]由此可以看出,荀子将血气、知、能、亲、性、材等与仁、义、礼、法等“伪”相对,可知前者为天生自然的,同时他是赞美天所赋予的这种材具的:“质美而心辩知”[13]。

如果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人的基本属性可以分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全面地来说,人的意识、精神既从属于人的自然属性,又从属于人的社会属性,乃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结合的产物。”[14]如果用这一观点与荀子的材具观做对比,则其所谓的天生材具没有与纯粹的社会属性相混,“知、亲”等也是更多地从属于自然属性的人的本能,这种认知放在战国乃至整个中国古代都是很先进的。

(二)欲望观

荀子对“性”的认识,即是对“欲望”的认识。首先,他承认欲望的存在,并将之归之于自然,不与社会属性相混同;同时欲望既有致祸也有造福的可能,这是由实现欲望的方式而不是欲望本身所决定,因此就不能用善恶去评价。其次,他认识到欲望是无法消除、甚至是无法减少的,这非常伟大,与他之前的孔、孟、老、庄,他之后的佛教、理学、心学等派都不同。他很理性地没有把自己的偶像尧、舜塑造成完人,他所推崇的最高境界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无论何人都会存在欲望。最后,他提出了“性伪”的观点,认为欲望与礼法是两种不同的存在,圣人的高明不是在欲望本身下功夫,而是在实现欲望的途径上能顺从礼法之道。

荀子认为欲望如同血气、智力一样,是自然所为,而自然是不能用人伦道德去评价的:“如是者,岂非人之情,固可与如此,可与如彼也哉!”[15]“性者,本始材朴也。”[16]“性不得则若禽兽,性得之则甚雅似者欤?”[17]“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唯圣人为不求知天。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18]“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19]同时,欲望不只有弊端,而且还有利处,欲望是没有对错的,对错在满足欲望的方式上:“合天下之所同愿兼而有之,睪牢天下而制之若制子孙,人苟不狂惑戆陋者,其谁能睹是而不乐也哉!”[20]“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21]“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夫何强!何忍!何危!”[22]

荀子认为欲望不能消被灭,为此他批评宋钘的寡欲之说。但欲望是可以引导的,他提出“伪”这一概念,即后天的学习修养,以与先天的“欲”相对。主张教化民众、用仁义礼智等去规范实现欲望的途径,圣人不是在“欲”上圣明,而是在“伪”下功夫:“以人之情为欲多而不欲寡。”[23]“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24]“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25]“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26]“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凡贵尧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伪,伪起而生礼义。”[27]

(三)礼出于欲

荀子不但对欲望见解透彻,而且还理性地分析了礼法的来源;这表现了他“欲望观”的成熟、严密,并为其以礼法为主的学术体系提供理论依据。荀子看来,礼法的本质即是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准则,它存在的目的是使利益最大化。人天生有欲,然而资源有限、供小于求,若没有一定的规则秩序,人们不免于争夺;而战乱带来的损伤是普遍的,不会有永恒的获利者;因此就需要法则来使人们竞争有序,共同发展:“埶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28]“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29]“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30]“礼者,养也。”[31]

三、提出“性恶”的目的

由上所述,既然“性”的主要内容是“欲”,而欲望是自然产生的,不能用善恶去评价,那么荀子仍说“性恶”的原因何在?笔者认为,“性恶”一词只出现在《性恶篇》中,可见它是荀子学术论说的一个专题,而这个专题的核心是“伪”,即强调礼法和圣王明师的作用,所以其他内容都应服务于此核心;其次,虽然欲望既有致祸又有致福的可能,但它的能量过于巨大,如果不加以引导和节制,是很容易由内心的意念转变成外在行动的,为了防患于未然,荀子必然要批判欲望。

荀子虽用“性恶”,其实并不认为“性”恶。这在《性恶篇》中就有体现: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32]

从中可知,欲望如果从内心的意念而达到破坏的结果,需要行动的途径,韦政通先生说:“依荀子之意,产生恶的关键在‘顺是’,照下文‘从人之性,顺人之情’的话看,顺是就是依循着自然之性,放纵它而不知节制,于是有恶的产生。”[33]此外,在《正名篇》中也有一段对“欲”、“恶”关系的集中论述: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所受乎心也。[34]

这一段主要是说,有无欲望都不是导致国家动乱的原因,人的欲望也不是看到想要的东西之后才产生的。所以荀子不认为“性”恶是明显的了,前面几节对此也有论及。他的主要目的是为推崇礼法教化提供理论依据:“人之生固小人,无师无法则唯利之见耳。”[35]“人无师法,则隆性矣;有师法,则隆积矣。而师法者,所得乎积,非所受乎性。性不足以独立而治。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36]

总之,在荀子看来,“欲”、“礼”、“乱”是环环相扣的,有欲而无礼必然导致乱;既然“乱”是恶的,“礼”是善的,那么“欲”在《性恶篇》中不得不称为恶了。

参考文献:

[1]张觉.荀子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6:379.

[2][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81

[3][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52.

[4][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44.

[5][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04.

[6]孟子[M].长沙:岳麓书社,2000:193.

[7]孟子[M].长沙:岳麓书社,2000:56.

[8]孟子[M.]长沙:岳麓书社,2000:224.

[9][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11.

[10][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24.

[11][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8.

[12][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88.

[13][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304.

[14]王孝哲.历史唯物主义新论[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71.

[15][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42.

[16][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21.

[17][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35.

[18][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01.

[19][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41.

[20][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135.

[21][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52.

[22][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73.

[23][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26.

[24][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88.

[25][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68.

[26][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97.

[27][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00.

[28][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86.

[29][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108.

[30][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105.

[31][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29.

[32][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93.

[33]韦政通.中国思想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220.

[34][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287.

[35][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32.

[36][周]荀况.荀子[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80.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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