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当记者
2016-11-26林世钰
◎ 林世钰
我在美国当记者
◎ 林世钰
晃悠了两年多后,我终于告别了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幸福生活,重操旧业加盟了纽约一家刚成立不久的网络电视台。
接下来,我需要出去采访了,可是我没有记者证,人家怎么会相信我是记者呀?到了现场一问同行,谁都没有记者证,全是“无证上岗”。美国是个名副其实的新闻“超级大国”,有《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CNN等闻名世界的媒体,也有社区办的不知名小报。比如我所住的小镇就有自己的报纸,上面刊登一些社区新闻、生活服务等信息,十分亲民。有意思的是美国这么一个新闻大国却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法,也没有新闻管理机构,这让我十分纳闷。
查阅资料后,我才知道美国虽然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新闻法,但有关新闻报道的种种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当中,比如在保护隐私方面,《诽谤法》有效保护了普通人的隐私权,同时也划定了媒体可以报道的空间;在保密方面,《国家安全法》《阳光法案》等法律在划定底线的同时也保障了媒体和公众的很多权利……大大小小的法律构成了美国的新闻法律体系,媒体清楚自己的底线和上限在哪里。
记得以前在国内的新闻学院读书时,我对美国新闻界印象最深的是媒体可以随便批评政府和总统,当时觉得美国的新闻自由简直没边了。其实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美国的新闻自由也是有边界的。
在国内当记者,虽然随着传统媒体的式微今不如昔,但毕竟沾了体制的光,多少还算一份受人尊敬、收入尚可的职业。但是在美国,独立于体制之外的记者仅是一份普通职业,没有一丁点儿光环。美国许多人力资源网站经常评比“十大最差的工作”,记者肯定要占据一席。目前全美记者的平均年薪仅四万多美元,比管道工的年薪少多了。去年,南加州的一家小报的一名记者因为揭露教育腐败的系列调查报道获了普利策奖,但他在领奖之前就跳槽去做公关了,因为他当记者的工资还不够交房租。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曾经在一家华文电视台当主持人,每月基本工资800美元,加上广告提成,每个月能拿到1200美元就要感谢上帝了。
可是即便这样,还是有人愿意奔走在这条路上,并且乐此不疲,因为没有一个行业比当记者更能满足对世界的好奇心。对于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下次回国时,我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张三、李四和王麻子说:“请我吃饭吧,因为我现在从事美国最差行业的Top Ten!”
(摘自《检察日报》 图/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