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黑与点点
2016-11-23张羽佳
张羽佳
我的老家在山上,风光秀美,春时一片盎然,秋时一片金黄,我自幼与老家亲厚,每逢寒暑,就总是要回老家住那么一段时间。
老家里养了一只狗,纯种的土狗,黑色的。家里人并没有花费心思专门去为一只看家狗起名字的嗜好,于是这只狗就叫做黑黑。
奶奶总是说,它跟我一般大的年纪,却也不知道到底谁早生了几个月,谁晚生了几个月,我也没有与一只狗称姊道妹的特殊癖好,但是却对于黑黑,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它是幼年丧母,母亲是一只大黄狗,陪伴我爷爷奶奶很多年,却不是寿终正寝,也没有安享晚年。
一年夏天,奶奶将套在它脖子上的长链解开,它跑到人家院子里,咬死了别人辛苦一年养大的兔子。邻里来找爷爷奶奶理论,奶奶后来跟我说,当时家里穷,没有办法赔偿那只兔子,她只得亲手,用绳子勒死了大黄狗,眼睁睁地看着它的尸体被人拖走。
从此,他们便将黑黑作为了它母亲的接班人,黑黑毛色暗黑,眼睛炯炯有神,十分机灵聪明,每当有了客人或是陌生人路过,它总会汪汪地叫个不停,而每每自家人回来,哪怕是阔别好几个月,它也十分乖巧的在一旁使劲摇尾巴。
我上小学的时候,吵着闹着想要养狗。爸爸不得已,给我买了一条很小很小的小奶狗,黄色的毛,整个身子都是软软的,抱在怀里特别舒服。但他坚决不同意我在家里养狗,必须把这只狗送到老家去。
我不忍,几乎是含泪把它交到奶奶的手里。奶奶用粗糙的大手顺了顺小狗的后背,想了想说:“就叫点点吧。”小狗被她的手摸得有点不知所措,用奶声奶气的声音尖尖地叫着“汪汪汪”。黑黑在一旁,稍显好奇地打量着点点。
彼时,它已是做过母亲的了,虽然,它的幼崽早已被人抱走。
暑假我按照惯例回老家住,那时点点已经半岁多了,一身浅黄色毛,没有家狗一样那么大的身躯,小小身体却撕咬起来威风凛凛。
吃过晚饭后,我给它们喂食,却发现以往每逢这个环节都兴高采烈的黑黑今日却蔫蔫的在一旁趴着,看着点点狼吞虎咽,时不时舔舔自己的爪子。
终于,点点吃饱了,它才慢吞吞地走上前来,开始享用晚餐。
我感到好奇又不解,转身去问奶奶,奶奶说,点点刚来一段时间,都是黑黑带着它睡,给它舔毛,照顾它。末了,奶奶叹气说,黑黑这是拿它当自己的崽了!
我渐渐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程序,也开始习惯了这样没有血缘的母爱。
有一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开始刮大风,院子里的树杈被吹得发出叶子落到地上“沙沙沙”的响声,点点在屋外不安的吠叫着。果然,到了八点,就开始滴雨点,然后越下越大,真的是一场夏季大雨。
大概九点左右,奶奶和我看完电视,要回西屋去睡觉,却看见,点点自己鸠占鹊巢,站在舒适暖和的狗窝里冲着我和奶奶摇尾巴,而黑黑,自己站在狗窝旁的塑料布下面,呆呆地看着我们,身体止不住地轻晃。
奶奶急了,隔着疾风大雨,如同隔了一层雨帘一般,冲着黑黑大喊道,黑黑,回去啊!黑黑回去!
可黑黑置若罔闻,像座山一样一动不动。我突然感到气愤,看着点点蜷起身体都填不满狗窝的一半、也不肯让自己的“半个母亲”与自己共度这雨夜的小霸王风范,我终是忍不了了。
我打起伞,拿着奶奶栓门的棍子,走到狗窝前,作势要打它,可一旁的黑黑却忽然有了力量,冲到我面前,一向在我面前乖巧的它,此刻对着我狂吠不止。
雨水把它身上光滑的皮毛打湿,即便如此,它也一脸凶神恶煞,死死地护在点点面前,我气急,手中的棍子抬了抬,又放下了。
回到屋里熄灯睡觉,可是听着外面的雨声,我却是禁不住的翻身,一个劲地在想黑黑。
终于,自那天晚上起,点点开始动了称霸狗窝的念头,它自己死死占住狗窝,看见吃食就上来抢,还动不动就冲着黑黑狂吠一番。
而黑黑一直沉默不语,可是,明明点点连它身躯的一半都不到!
它却一直忍让,一直包容,一直爱怜。
爸爸回来接我的时候,在点点的窝旁边又给黑黑用水泥砖造了一个窝,看着很结实,虽然有点小。
我十来岁的时候,爷爷病情加重,开始动不动就住院打针。奶奶也要到医院里去照顾爷爷,邻居的叔叔家里正巧死了狗,就把点点借走了。
可是,等我跟爷爷奶奶再回来的时候,邻居叔叔一脸抱歉地跟我们说,狗误吃了狗贩子投放的烧饼,被药死了。尸体他已经埋掉了。
我感到几分难过,是我把它抱了回来,是我把它丢在了这个小山村,是我给了它一个这样的命运。不然的话,它就可以有一个光鲜亮丽的家,被人爱护被人宠,最后寿终正寝。
12年的夏末,彼时我刚结束了一场大考,也因为准备考试一个多月没回老家,回到家,习惯性的先看一眼狗窝,看那雀跃的身影,却发现,这一次只有一根长长的铁链拴在树上,而另一头不知所踪。
奶奶叹了口气说,黑黑离家出走已经十几天了,家里人都揣测,可能黑黑已经死了。
我开始止不住地流泪。
黑黑走后很久,我在微博上看到一段话,大意是“狗能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它们为了不使主人伤心,会在死前悄悄离开,找一个地方,自己寿终正寝”。我不知道黑黑究竟是和点点一样被丧尽天良的狗贩子看中,还是如那段话中所说,但我希望是后者。
乡下的家狗命如草芥。城市里的人丢了爱狗,会发寻狗启示,会重金悬赏;而乡下丢了看家狗,只会淡然的接受这个事实,然后重新再养一只,将它培养成上一只的模样。因为啊,他们认为,狗就是用来看家的。
试问那些城市里吃狗肉的人,你觉得你们舌尖上的美味会是哈士奇肉吗?会是柯基肉吗?会是吉娃娃肉吗?——都不是。这些是那些尽心尽力为主人看家的家狗身上的肉。
它们在这世间飘零,出生没几天就被迫离开母亲,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被赋予一个毫无感情色彩的名字,而后战战兢兢去完成它一辈子的使命——而它们结局,主人们经历的多了,就会麻木了。不过是一只狗而已!
奶奶后来又抱养了一只新的小奶狗,也是黑色的,也叫黑黑,但是我只会,漠然的,路过它,无视它那摇起又放下的小尾巴,不去理会它在那里示好的叫声,装作,对它毫不在意的样子。
我也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