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明星需不需要底线?
2016-11-22张雨虹
文/ 张雨虹
消费明星需不需要底线?
文/ 张雨虹
在这个人人热衷于八卦的年代,各种娱乐杂志,娱记大V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从20世纪香港狗仔的诞生,到《南都娱乐周刊》这样主打娱乐八卦消息的纸媒畅销,再到网络平台“关爱八卦成长协会”“风行工作室”的兴起,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以消费明星的私生活为主要工作内容。一直以来,对于这个神秘行业的讨论就没有停止过,有关乎是否合法的,有关乎爆料准确性的,近日,关于是否超越底线的疑问成为众多声音中最大的一股洪流。
8月初,自称“中国第一狗仔”的卓伟在微博上发表了一段“网友星探莫悲哀,下次婚礼咱还拍”的言论,配图是一些媒体同行对着镜头集体比出拇指向下的姿势的合影照。顿时微博上炸开了锅,无论是不是卓伟的反对者都在这条微博下对他发出了声讨。声讨的声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霍建华从筹备婚礼时就已经对外宣布不会邀请媒体,然而“风行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却试图通过无人机在婚礼现场的外围进行航拍,私自涉足他人私人领域;其二,在无人机被警方打落后,卓伟在微博上发表对两位新人的微词,违背大众心中的道德守则。截至截稿,已经有9万多人在这篇微博下进行评论。这次,一向背靠广大娱乐粉丝,大谈知情权,只曝事实的“周一见”卓伟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先发“预告”吊足胃口,再图文并茂绘声绘色,明明是活脱脱在导演一出八卦剧,却标榜这是“新闻报道,呈现事实”。就连卓伟自己在对于此次事件的辩白中也说自己的身份是新闻记者,然而对于连日来在网络上喧闹无比的各种娱乐事件,人们宁愿相信这些仅仅是一起起八卦事件,而与严肃的新闻报道无关。不禁要问,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娱乐新闻?以欲擒故纵的方式策划爆料,是利用公众的好奇心消费绯闻,爆料周期长、猜测多,对当事人而言是更深的伤害。
卓伟曾替广大同行们说过以下这番话,“作为公众人物,明星的言行应当接受公众的监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明星们需要媒体的报道增加曝光率,提高知名度,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默认自己一部分隐私权是可以牺牲的。而狗仔需要利用发生在明星身上大大小小的新闻完成自己的工作。从某种程度来说,二者是相互依附的共生体。”在卓伟看来,所有报道的底线无非两个,法律和新闻事实。虽然有时被各大媒体爆出的娱乐报道对于当事人过于“残忍”,但他认为明星在万人之上闪耀的代价就是“无隐私”,“我也常跟我们的摄影记者说,你拍到这个新闻图片和视频以后,这个新闻图片和视频本身就不属于你了,它是属于公司和公众的。”在这样的言论之下,衍生出了媒体是“娱乐圈纪检委”的说法,明星们因为担心自己的不当行为被媒体曝光,从而影响自己的事业,就会更谨言慎行,严以律己。然而这更像是一面之词。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确实要牺牲一些隐私,这是行内默认的规则,关键应有起码的底线。明星的隐私权也应受到保护,例如,在不牵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其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家庭生活和正常私生活不受监听监视;正常通信和行动的自由不受侵犯;正常婚恋生活不受他人干扰;与社会政治和公共利益完全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受侵扰等。一般来说,凡是认为“公众人物、明星的隐私是无边界的”,基本上都是狗仔们的从业理念,而秉持善意、克制性地维护新闻当事人的基本权益,是国际新闻界普遍认可的职业道德。20世纪80年代,台湾著名女艺人白冰冰的女儿因媒体肆意报道而遭遇绑匪泄愤撕票;2013年,王菲和李亚鹏离婚回京,狗仔队为捕捉其憔悴面容逼停她的坐驾;2016年,“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疑似曝光吴亦凡的父亲真实身份,引发热议,对此吴亦凡则怒斥该社交公众账号危害自己家人应负法律责任……打着新闻旗号的娱乐媒体“无底线”的报道,对公众人物及其家人的身心早已构成严重的威胁和伤害。
公众对明星的关注是一种必然,也无可厚非。但媒体在迎合这种关注需求时,应有正确的视角和绝对的底线。由于娱乐新闻往往比其他类型的新闻更容易背离普世的道德标准,出现“过度”的情况,媒体因而更要考虑到报道可能对社会舆论与主流道德观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明星本身与其家人产生的影响。换言之,媒体就算是消费明星也应注重,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