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商人生意经
2016-11-21张述
●张述
秦朝商人生意经
●张述
和人们的一贯认知不同,秦朝虽然重农抑商,但正常的商业经营仍然在保护之列,只要诚信经商,你还是有可能发达的。
在秦朝,干哪一行最容易发财?肯定是炼丹、求仙的方士啊!你要是嫌干这个装神弄鬼的不正经,那就从商吧!除了人们熟知的吕不韦,秦朝还有几位有名的大商人,一个个富可敌国。比如以牲畜贸易发家的乌氏倮,号称牲畜多到按山谷来计算;寡妇清的先祖靠着开采朱砂矿,赚的钱足够好几代人用。心动了吗?
●图/烧饼漫画
网名“张不叁”(新浪微博:http://weibo. com/zhangbu3),秦史研究者,著有长篇历史小说《大秦将军》、历史普及读物《秦朝穿越指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2015年12月版)。
做好待遇不公的心理准备
从春秋时期起,商人这个群体就被认为不能直接创造价值,只会囤积居奇,扰乱社会秩序,所以很多朝代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秦朝也不例外。《商君书·垦令》就要求对商贾大加限制,认为如果没有利润可赚,商人就不愿意经商,只好去务农了。
这种情况下,秦朝的商人需要登记专门的“市籍”,还常常受到各种歧视性的对待,比如,不许穿丝质的衣服上街、被征收重税等。更惨的是,秦一统天下后规定了“七科谪”,也就是徭役的七种首先征发对象,其中有四类都和“市籍”有关——商人本身、曾有“市籍”的、父母有“市籍”的、祖父母有“市籍”的。
还有一点你要明白,吕不韦、乌氏倮、寡妇清这些“土豪”类似“红顶商人”,发家大多与垄断相关,大部分普通商人没那么好运气。不过,诚信经商还是能够换来衣食无忧的日子的。
请在规定场所内交易
在现代,做生意可以把店开进商场、市场,实在不行还能在路边练个摊。在秦朝,你可别想在路边随便摆个摊就开始吆喝,所有的经营活动都要在封闭的“市”中进行。1985年,考古人员在秦国旧都雍城(今陕西宝鸡)北部发现了一处“市”的遗址,让我带你穿越回两千多年前的那里,亲眼见识一下吧。
这片区域位于宗庙和宫殿以北1000米的地方,几乎贴近北城墙,符合《周礼·考工记》“前朝后市”的要求。它占地3.4万平方米,接近5个标准足球场那么大,被一圈夯土墙围绕,四面各开一座大门,里面高高竖着一根醒目的旗杆,当时所有的“市”都有这样一个标识,好让来赶集的人很容易地找到这里。
旗杆下面是“旗亭”,也叫“市亭”,是一栋建在夯土台基上的小楼,在这里可以居高临下鸟瞰整座市场,便于及时发现各种情况。小楼相当于市场管理处、工商行政执法部门,管事的是当时的基层派出所所长——亭长。
每天天亮,亭长都会下令举行升旗仪式,这叫“举旌当市”。市吏们打开市场大门,逐一检查涌入的商贩们的证件和货物,检查合格后在货物上加盖印记,然后放商贩们进去,一天的交易就开始了。
“市”里的商铺被称为“肆”。每家“肆”的铺面大小由货物的贵重程度决定,卖的货物越贵重,铺面就越小。《银雀山汉简》中的《市法》规定:卖贵重物品的,店铺的宽度不能超过××尺(原文看不清);卖一般货物的(原文看不清,这里只是推断),宽度不能超过七尺;卖便宜货物的,不能超过十尺。汉承秦制,这样规定估计是出于薄利多销的原因。
“肆”背后是存放货物的库房,叫“廛”(chán)。市场还有东西、南北各两条大道把市场划分成“井”字形,“市井”一词就是这样来的。这四条大道叫“四隧”,人们在上面往来行走,席地而坐,相对交谈,好不热闹。
粮食、布帛、牲畜……什么都是商品
观察这些店铺,你会发现商品种类不少,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各种粮食。当时的粮食什么价?《里耶秦简》记载,当地一石米卖140钱,将近十五石的小豆价格314钱。《史记》还记载,秦始皇有一次在兰池遇到刺客,闹得人心惶惶,关中米价因此飞涨到一石1600钱!
从秦简的记载来看,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也都有交易。比如《法律答问》里有“甲盗钱以买丝”“今盗盗甲衣,卖,以卖布衣而得”的记载;《金布律》有关于铜器、铁器、陶器、车辆等手工制品买卖的记载;《岳麓秦简》甚至记载有卖棺材的。
那个年代同样有牲畜交易的记录。《日书》有多处记载了“出入货及牲”“入马牛”“入畜牲”等内容;《仓律》记载,小猪、小鸡不需用的应卖掉,单独记账;《厩苑律》则称,属于官府的牛马死后,应由当地官府把肉全部卖掉,然后把卖得的钱与筋、皮、角上缴。
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了解了在秦朝是怎么做生意的,你要怎样做,才能在那个时代打造出自己的商业帝国呢?
第一步需要向“市场管理处”市亭申请承包商铺。申请下来之后,你就可以在集市上开张了。不过注意,开张之前还有几样准备工作不能忘。
一是明码标价,把自己的货物一一标上价格。《金布律》规定,有买卖行为的,应分别系木签标明价格,只有不值钱的小物件才允许不标。
二是要接受官府对秤、尺子等“衡器”的检查,这是为了防止不法奸商卖东西时缺斤短两。早在商鞅变法时,官府就曾“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有出土文物“商鞅铜方升”证明这一点。秦始皇统一天下那年,又在方升底部加刻了一道诏书,延续了商鞅规定的容积标准——“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即以16.2立方寸的容积为一升。
此外,你还需要向市亭缴纳“市租”,也就是营业税。秦朝的征税比例不明,《汉书》记载王莽时期的税率是10%,秦朝也许比这高,因为商鞅要求“市利之租必重”“重租税以困辱之”。
交易时钱和布是通用的
好不容易开张了,你吆喝了半天“买啥都两钱”“只要998”,总算等来了第一位顾客,你俩三言两语就成交了。交完货你伸手管他要钱,他却给了你一匹布!别急,在当时布帛是和钱币一样的等价物。专门规定货币相关内容的《金布律》为什么起这个名字?就因为当时“金”“布”通用。这部法律规定,钱与布的兑换比例为11∶1,并且禁止商人和吏员们对钱和布挑挑拣拣。
如果你非要钱,也不是没办法。《金布律》要求布匹长八尺、宽二尺五寸,布的质量不好、长宽不合标准的,都不得流通。你可以检验一下眼前这布匹的尺寸,不符合标准的话可以退给买家并要求他给钱。不过,如果他再给你一匹符合标准的布,你也只能收下了。
当然,肯定也会有人给你钱币的。当时的货币是秦半两,它出现得比较晚,直到惠文王时期才“初行钱”,但发展速度很快,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相当普遍。
交易结束了,买家为什么还不走?这是在等你给他购物小票“券”呢!“券”类似竹简,边缘有许多锯齿,不同大小形状的锯齿标志着不同信息。财货两清之后,商家要在上面写下这次交易的契约,买卖双方将它一分两半,各持一半,万一钱数不对或质量有问题,可以拿它当凭证来退换货物甚至打官司,所谓“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