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动态网络分析技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证研究
2016-11-21梁玉成魏勇刘河庆
梁玉成魏 勇刘河庆
(1 中山大学 广东 广州 510275;2 广州市公安局 广东 广州 510030)
基于动态网络分析技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证研究
梁玉成1魏勇2刘河庆1
(1中山大学广东广州510275;2广州市公安局广东广州510030)
组织性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4特征之一,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性的规定比较笼统。本研究通过分析国内外对犯罪组织的研究方法,以广州市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例为实证样本,通过犯罪社会学和社会网络分析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对此进行了系统分析,认为对黑社会组织进行科学的分析,对挖掘组织节点、实施全面有效的打击非常重要。
文本挖掘动态网络黑社会组织实证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黑社会势力开始在中国大陆不断滋长,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及居民的日常生活均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在黑社会犯罪(亦称有组织犯罪)数量不断上升的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身的组织形态、内部派系结构、成员特征、犯罪手段以及滋生的社会土壤也愈来愈复杂,而现有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多从犯罪学、刑法学角度入手,更侧重于黑社会组织的定义、犯罪构成方面的研究[1]。以社会学特别是犯罪社会学和社会网络分析的理论视角和分析工具对此进行的系统分析则十分缺乏。由于传统社会学方法在文本挖掘等技术上的局限以及敏感数据难以获取等原因,更使得传统社会学在这一领域的研究非常薄弱。文本挖掘以及动态多模网络分析技术的兴起和不断发展,为通过文本数据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分析提供了新的契机。本研究将文本挖掘技术以及动态多模网络分析技术运用于对法律卷宗数据的分析,详细探讨中国黑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具体活动及其动态演变规律。
1 国外黑社会性质组织研究方法
1.1国外犯罪社会学对黑社会组织的研究
犯罪社会学派是自19世纪初逐渐形成的一种犯罪学的理论流派,其特点在于将犯罪置于社会背景之下,注重经验性方法的运用,从诸社会因素对犯罪的作用中去揭示犯罪的社会原因[2]。犯罪社会学在犯罪研究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也是当代犯罪学以及社会学的主流学科。黑社会组织作为最主要的犯罪团体,对西方的社会、政治及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是西方犯罪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20世纪60年代及以前,美国犯罪社会学主要关注城市中心平民区的帮派以及少数族群的青年帮派,学者们将这些帮派看作一种社会问题,认为帮派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市中心平民区少数族群缺少社会整合[3]。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历史分析以及性别研究的不断兴起,犯罪社会学对帮派的研究开始逐渐走出社会问题的研究框架,出现了较大变化。首先,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市中心,城市的其他区域、不同城市甚至是不同国家帮派的比较研究开始进入学者们的视野;其次,越来越多关于违法犯罪行为、越轨心理以及年轻人暴力的研究开始出现,同时帮派的具体行为和活动也开始受到关注。
1.1.1黑社会组织的组织化与企业化
Albanese将有组织犯罪集团定义为:“有组织犯罪是通过合理运作从广大公众需要的非法活动中获利的连续犯罪的企业。它通过使用暴力、威胁、垄断性的控制,或政府官员的腐败维持自己的持续存在。”从这一对有组织犯罪的经典定义中,可以看出,当今黑社会的发展不断呈现组织化以及企业化的趋势。学者们基于不同国家的黑社会组织的研究结果都显示,很多黑社会组织不仅规模庞大、人数众多,而且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严格的纪律,黑社会发展壮大的过程往往是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Lampe、Hughes等学者则对帮派的组织构成与特点比如帮派成员的年龄结构、领导结构与模式以及组织内是否出现亚群体等进行分析,这些研究结果显示,并非所有黑社会组织都是高度组织化的,部分规模小的黑社会组织其组织结构并不完善[4,5]。
1.1.2族群与帮派
帮派成员的种族构成以及族群构成,对帮派的特征以及具体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是研究者们讨论的焦点议题。不同种族的帮派,其特征和活动也有较大差异,如Spergel在研究中总结道:拉丁美洲以及黑人帮派相比白人帮派更多使用暴力;而亚洲人的帮派则更加具有私密性,同时较少在意帮派地位和声望;黑人为主的帮派相对于拉丁美洲人为主的帮派更多地参与贩毒;相比于其他帮派,黑人帮派往往因为经济紧张而参与贩毒等[6]。Sepergel进一步认为,不同城市的不同帮派有着巨大的差异,需要进一步的比较分析。
1.1.3地域与帮派
帮派组织不同的发源及活动地域,代表不同的社会环境。在不同社会环境下,组织的运作方式、领导结构以及活动特征也往往差异明显。如Papachristos等学者对活跃于芝加哥以及波士顿两座城市的黑社会组织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两个城市的帮派组织的特征有着明显的区别:芝加哥的帮派组织相对而言规模更大、组织结构更为复杂,同时更深入地参与到大规模的贩毒生意中;波士顿的黑帮组织则规模较小,组织化程度不足、年龄结构跨度很小、组织寿命较短,同时仅是部分参与贩毒活动[7]。值得注意的,当前西方学术界关于帮派的研究多集中在不同城市间的比较,城市与农村、城市中心与郊区的帮派的具体特征的比较分析则需要后来的研究者加以关注。
1.1.4暴力使用
犯罪手段暴力性是黑社会组织的重要特征,也会给社会治安和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危害。西方关于黑社会组织的暴力使用的研究集中关注哪些因素会对帮派组织的暴力使用产生影响。Walker-Barnes等学者发现帮派成员比起非帮派成员有更多的暴力行为,而帮派的企业化倾向则会显著地增加帮派成员的暴力行为[8]。Curtis则对1994年之后美国青少年暴力以及总体暴力减少的现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这种减少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组织化程度更高、更完备的帮派的出现和重组,是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9]。综上,关于帮派暴力使用的研究中,重点关注帮派企业化、帮派组织化等对于帮派暴力使用的影响,但由于数据限制,未将帮派活动地域、成员特征等纳入研究范畴等原因,帮派企业化以及组织化等对暴力使用的影响仍尚未有定论。
1.2国外社会网络分析对地下隐蔽组织的研究及相关文本挖掘方法
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在社会学研究中用来分析社会人物之间的关系和交互,发现和理解社会结构。社会网络分析的许多量度方法被用来研究组织行为、组织内部关系、通信模式和网络结构等。由于犯罪网络具有社会网络的一般特征,因此近年来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开始不断应用于分析犯罪网络。目前,国外社会网络分析最早应用于对恐怖组织网络的研究,如Krebs利用媒体公开信息构建了911事件中恐怖分子的人际关系网,Basu以印度61个恐怖组织在2001年至2003年间制造的恐怖事件为依据构建了恐怖组织间的关联网络,发现了众多恐怖组织中的关键群体。并通过中心性测度识别出核心成员[10]。运用社会网络分析对黑社会组织的研究则相对较少,且通过社会网络分析对于地下隐蔽组织的研究普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首先,建模视角单一,多数研究用于判别恐怖活动中的关键人物,但对于恐怖活动的时间分布、空间分布等恐怖活动自身具备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较少;其次,犯罪组织如黑社会组织不是静态的,它是一个随时间发生变化的系统,组织里的成员有可能离开,新的成员要加入,组织的领导模式、内部权力分配也不断发生变化,而传统社会网络分析缺少动态视角的分析。
基于以上不足,Carley团队对传统文本分析及社会网络分析方法进行了诸多改进。首先是文本网络的构建和分析。文本网络分析(NTA)是一种对文本中概念与概念间关系进行解码以及构建关联概念网络的方法,可以利用词语之间的关联进行网络构建来呈现文本中所蕴含的“心智地图(Mental Map)”,在这种分析方法中,一个概念(Concept)由文本中的一个或多个词语构成,在网络之中被称为节点(Node),概念或称节点有人员(Agent)、组织(Organization)、资源(Resource)、任务(Task)、地点(Location)等多个类别,两个概念之间的关联构成一个陈述(Statement),所有的陈述构成一个文本(Text)。
Automap是专门开发适用于文本挖掘网络分析的工具之一:在Automap中输入一份文本,首先经过不同程度的文本清理,去掉与文本中心内容关联不大的内容,然后运用Automap的概念提取功能,将文本中的主要概念提取出来,并对概念的频次、类别(人员、组织等)、关联状况进行测量和识别,将所有主要概念集合到一份关于特定文本的语料库中,最后运用已生成的语料库在Automap中生成关于该文本中的主要概念的网络,进一步分析即可得到关于文本中所蕴含的组织网络的特征和规律[11]。
在取得了黑社会组织及其相关节点间的关联数据后,使用Automap工具中的元网络分析法,依据人员、组织、资源、任务、地点等建立黑社会组织的多元关系网络。在本研究中定义窗口规模(Window Size)为7,文本单元(Text Unit)为段落,方向选择(Directionality)为双向,生成元网络(Meta-network),再将相应格式的元网络导入ORA分析工具[12]中,进行网络的可视化和进一步的分析。
1.2.1使用元网络分解法建立元矩阵
元网络分解法指将多模元网络分解为“人员—人员”,“人员—资源”,“人员—任务”等若干个子网络,然后分别对各个子网络分进行分析,从不同维度揭示黑社会网络的特点。本研究主要涉及人员、任务(行动)和组织3类节点,分解后的元矩阵见表1。
表1 “黑社会性质组织”元矩阵
1.2.2量化测量,评估节点特征及重要性
通过软件生成了相关组织的元网络之后,为更加清晰地了解不同的节点在网络中的位置和状态,可以基于一些网络中的节点测度方式,对不同节点的相关参数进行测量,以节点特征反映网络特征,并以此作为验证假设的依据。
节点的度数(Degree)一般指与该节点直接相连接的线的数量,通过测量与其直接连接的节点情况,可以初步估计该节点在网络中的活跃程度。通过对度数中心度的分析往往可以找出组织中相对中心和重要的节点(人员、地点等)①在本研究的具体处理上,为了能够对不同规模的网络进行比较,对每个节点的度数中心度进行了归一化处理,即方法为每个节点的度数除以最大可能的度数。。
中介中心度(Betweeness Centrality)主要用于测量某个节点的中介地位。可以假设,如果一个节点处在另一个节点通往其他节点的捷径上,那它就起到了中介的作用。如果一个节点越频繁地出现在其他节点之间互通的捷径上,那么也可以认为它的中介角色更加突出,即中介中心度越高。例如,恐怖分子网络或地下隐蔽网络为了自身隐蔽性和组织安全,其中大多基层人物向上联系都需要经过一个“守门人”或“秘书”之类的中间角色。这些作为联系作用的节点往往呈现中介中心度比较高的特征,显示出他们在组织中的作用不可小视,往往可以成为整个组织研究或针对性行动的突破口[13]。
特征向量中心度(Eigenvector Centrality)。以上的指标大多描绘某一个节点的直接影响力,然而许多节点常常隐含着间接的影响: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夫人、兄弟等,或许不直接参与部分犯罪,却很大程度上给组织领导施加了不少影响。进一步可以推论,一个节点的影响不仅仅取决于它和多少个节点存在关联,还在于它跟什么样的节点产生关联。因此,可以假设:若一个节点与另一个度值较高的节点之间存在连接,则该节点的影响力也会很大[14]。
1.3国内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研究
查阅国内相关领域的研究可见,国内对于黑社会组织的研究多以犯罪学、刑法学的研究视角为主,更侧重于黑社会组织的定义、犯罪构成方面的研究,社会学特别是犯罪社会学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如何秉松指出黑社会组织具有4个特征:首先,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化程度高;其次,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牟取非法的经济利益;再次,黑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最后,是其犯罪活动的暴力性和危害性。
赵颖在研究中对当代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总结概括,认为其发展呈现以下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趋严重,向黑社会犯罪演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加速向经济领域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加紧向政治领域渗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国际化趋势[15]。张颖、高海平则对黑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进行了分析,认为犯罪组织结构比较紧密,分工明确[16]。金碧华、潘菲等则进一步针对一个单独的行业—“托运业”中的黑社会组织进行了分析,发现这一行业的黑社会组织呈现如下特征:第一、获取非法利益,暴力垄断市场;第二、通过企业公司组织形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第三、强化组织结构,严密组织管理制度,实施多元管理手段;第四、利用金钱拉拢腐蚀有关机关人员寻求保护[17]。
综上可见,目前国内社会学特别是犯罪社会学对于中国黑社会组织的研究,不仅数量相对较少,同时多以思辨性、概括性的研究为主,缺乏基于实证数据的实证研究。以黑社会的组织架构特征为例,国内研究多概括性地说明黑社会组织结构紧密、组织性强,但对于黑社会组织的具体领导模式、权力分配、不同地域、不同发展时期等黑社会组织的领导模式特征的变化等都缺少深入的实证分析,从而难以更深入地洞察黑社会组织发展的实质。同时,相较于国外学界运用文本挖掘和社会网络分析技术对于犯罪组织网络所作出的诸多成果,中国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尚处空白。
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黑社会性质组织作为一个社会实体,首先是一个社会组织,是一定数量的个体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形成的社会网络。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模式(组织结构)也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容易打击、产生多大的危害等产生重要的影响。本研究将聚焦于黑社会组织的组织结构如领导模式等,具体从不同的维度分析黑社会组织领导模式基本特征及纵向的动态变化;同时探讨黑社会组织兴起与壮大过程中社会结构因素的影响,如研究活动于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成员构成的黑社会组织其组织结构会有哪些差异等;最后,具体分析组织结构的差异会对组织及组织成员的暴力行为的使用产生哪些影响。
2.1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结构及其纵向变迁
从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运作方式看,很多黑社会组织一改过去团伙犯罪临时拼凑现象,犯罪组织的程度越来高,可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组织化程度提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帮派中由一人独大变为逐步开始分权,同时帮派内部的分工和职责也更为明确。基于以上特征以及已有文献,本文提出第一组假设:
假设1.1: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其领导模式由集权化领导趋向于分散化、分权式领导。
假设1.2:黑社会组织中不同功能节点存在差异,如一般型的领导与资源动员型领导并不重合。
假设1.3:黑社会发展的过程,是黑社会组织中功能节点不断分化的过程。2.2不同活动地域
以往国外研究表明,不同地域代表着不同的社会环境,活动于不同地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运作方式、领导结构以及活动特征也往往差异明显。这些研究多集中于与分析西方不同城市间的比较,对于市中心与城郊、城市与农村的差异则缺少深入分析。实际上,中国的市中心、城郊以及农村则三种地域则存在这非常大的差异,不同复杂程度的社会环境需要不同的适应性和组织能力,对组织的发展以及具体活动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假设2.1:活动于不同地域(如市中心、城郊及农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领导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假设2.2:活动于不同地域(如市中心、城郊及农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从事暴力犯罪的频率存在差异。
2.3不同的族群构成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不同族群构成,同样可能对其特征以及具体活动产生重要的影响。对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而言,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大的族群构成差异便是本地人为主要力量还是外地人为主要力量。相对于本地人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外地人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多是从外地迁入城市的劳动力,由于普遍所处社会位置较低以及因文化差异所导致的社会不适应,很容易利用同乡纽带关系而演化为帮派。相比于本地人为主的帮派,外地人为主的帮派存在对于本地社会环境不够熟悉、有本地人的关系等问题,基于以上原因,不同族群构成同样可能对帮派的领导模式和具体活动产生影响。
假设3.1:不同族群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领导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异。
假设3.2:不同族群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从事经济犯罪和暴力犯罪的频率存在差异。2.4暴力使用
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暴力犯罪,首先是暴力行为的实施者,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不断发展,其首领处于金字塔的顶端,高高在上,处于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他们的任务是发号施令并不直接参与实施犯罪行为,隐蔽性较强,因而帮派暴力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往往是帮派的外围成员。
假设4.1:黑社会组织的核心人物,较少直接参与帮派行动。
3 实证结果分析
3.13个黑社会性质网络基本情况描述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G1主要活动于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农村,组织成员平均年龄①文中的年龄是指卷宗中犯罪分子被抓获时的年龄。为35.94岁,领导人物G1-a01年龄为37岁,成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06年,成员职业以村干部成员与村企业员工为主,籍贯大多为广州市本地人。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G2主要活动范围为广东省广州市市区,其组织成员平均年龄为31.38岁,领导人物G2-a01年龄为33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94年,成员多为无业,籍贯以外省人为主,主要来自山东、四川等省份。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G3主要活动区域在广东省增城市农村,组织成员平均年龄为33.76岁,领导人物G3-a01年龄为46岁,团伙成员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6年,成员职业以无业及公司员工为主,籍贯大多为广东省增城市,也有部分广东省广州市及湖南省籍成员。
3.2基于元网络分解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络特征分析
3.2.1单顶点网络分析
元网络分解法是指将多模元网络分解成若干个单顶点子网络或二分子网络,分别对每个网络进行分析,从不同角度揭示组织活动的具体规律。本研究首先分析黑社会组织网络中的“人员—人员”单顶点网络。
如图1所示,从元网络中抽取100个人员节点(字母加数字序号表示),构建了G1案中“人员—人员”的单顶点网络,同时依据不同人员的不同属性,将其具体划分为犯罪嫌疑人群体、证人及亲历人员群体以及受害者群体。
图1 G1案“人员—人员”网络
图2和图3则进一步分析了第一个案件中(即以G1-a01为首的犯罪团伙)各节点的度数中心度、特征向量中心度与中介中心度,节点大小反映度数中心度以及特征向量中心度的大小。先看图2,由该图明显可见,G1-a01(即案件主犯本人)度数中心度最大,说明其在网络中关联的人最多,占据最重要的地位。而图3的特征向量中心度则显示,相比于G1-a01本人,其他节点特别是G1-a03和G1-a08在组织的资源动员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他们的作用甚至超过了G1-a01本人。而现实中G1-a03和G1-a08分别在村中担任重要职务,是G1-a01的重要帮手。
图2 G1案各节点度数中心度
图3 G1案各节点特征向量中心度
表2则进一步对文中所研究的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人员”网络进行分析,由表可见,无论是G2团伙抑或是G3团伙,其核心节点的分布均与G1团伙有一定差异。作为主要在广州市区活动的G2团伙,其领导模式是三个团伙中最为集权化的,即G2-a01(G2团伙领导人物)度数中心度、特征向量中心度以及中介中心度均在其案件各节点中是最高的,这意味着G2-a01不仅是团伙的常规领袖,同时在资源动员及联系外围人群等方面都是最为重要的人物。G3团伙的情况则恰恰相反,表2显示G3案的所有节点中,无论是度数中心度抑或是特征向量中心度,度数最高的前三个节点均非 G3-a01本人(G3-a01的度数中心度甚至排在11名),这也意味着G3团伙的领导模式是相对分权化的,G3-a01本人与网络中的其他节点联系较少,同时也并非是资源动员的主要节点。同时,值得注意的是,G3-a01的中介中心度是最高的,这说明尽管G3-a01在常规的网络连接中并不突出,但其在网络中扮演者重要的中介角色,作用仍不容忽视。综上可见,对应第一组假设,并非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分权化以及主要功能节点分化的特点,而是应具体分析各黑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
表2 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节点中心度排名
3.2.2不同地域、不同族群的帮派领袖的中心度
活动于不同地域以及由不同族群成员构成的帮派,其领导模式所可能存在的差异。首先来看G2团伙,该团伙主要活动区域为广州市中心市区,核心成员以广东省外人员为主(主要来自山东以及四川等省份)。由于其活动的广州市城区属于警力充足、治安相对良好的区域,相比于其他黑社会组织,该组织有着更大的外部压力,同时由于成员以外省人为主,很难深耕本地发展势力,看到该团伙有临时拼凑的性质,领导模式高度集权化(度数中心度和特征向量中心度在三个团伙中均最高,中介中心度排名第二)(见图4),而该团伙的存活时间也是最短的。
图4 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中心度指标测量
其他两个团伙(G1团伙和G3团伙)主要活动区域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某村以及广州市增城市某镇,均属于城郊农村,两个团伙的成员构成也均是以本地人为主,少数外省人作为外围打手。但两个团伙的领导模式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相较而言,第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犯G3-a01三个中心度的测量指标均是最低的(度数中心度、特征向量中心度以及中介中心度,分别为0.06、0.12和0.229),G1-a01则相对较高。究其原因,可能与组织的活动区域与活动时间有关。首先看活动区域,尽管两者的主要活动区域均是城市郊区,但增城市相较于白云区,与中心城市的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因此活动于该区域的G3团伙有着相对较大的发展与存活空间;同时,G3团伙是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存活时间最长的,更长的存活时间也一定程度上为该团伙更好的完善组织结构、实现分散化管理提供了空间。综上,此部分基本验证了第二组和第三组假设,即活动地域以及成员族群构成,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模式有影响。
3.2.3帮派领导模式的纵向变化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不断动态发展的,了解领导模式及组织结构的动态变化过程同样十分必要。ORA软件为我们对社会网络进行动态分析及对比提供了可能。图5以度数中心度这一测量指标为例,具体分析G1、G2以及G3三个黑社会头目在各自社会网络中度数中心度的动态变化①依据G1、G2以及G3三个团伙的主要活动时间,本文将其分别分为初期、中期以及后期三个主要活动时期,其中G1团伙初期、中期及后期分别为:2000—2003,2004—2006以及2007—2009年;G2团伙初期、中期及后期分别为2006—2007,2008—2009以及2010年;G3团伙初期、中期及后期分别为2005年及以前,2005-2009年和2010—2013年。。由图可见,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其头目在社会网络中的度数中心度随帮派的发展,均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由此验证了假设1.1,即随着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其领导模式不断由集权式领导趋向于分散化、分权式领导。G3在其网络中长期保持较低的度数中心度,G1的度数中心度则是三个组织中下降速度最快的,G2其度数中心度尽管有下降,但仍处于较高的水平。G3长期相对较低的度数中心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该组织特别是核心成员被发现进而被瓦解的难度。
3.3多模网络分析
传统的社会网络分析建模视角单一,多数仅用于分析网络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ORA软件则允许同时对网络中的其他主体如组织、行动和地点等,以及不同主体间的互动关系进行分析,从而有利于形成对于犯罪组织的结构以及具体活动更深刻的洞察。
以G1团伙为例,从其原网络中抽取人员节点(仅包括犯罪嫌疑人人群,字母a开头)以及行动节点(分为三种类型,图5中浅蓝色代表暴力犯罪行动,黄色代表经济行动,红色六边形代表其他行动)构建“人员—行动”二分网络。如图6所示,在G1团伙中,G1-a01本人是参与所有行动最多的节点,不仅参与经济活动,同时大量参与暴力行为犯罪。以往观点多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较少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这些活动多由帮派外围成员来完成,以上结果与以往观点有一定的出入。
图5 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度数中心度动态分析
图6 G1案“人员—行动”二分网络①图6“二分网络”中,右侧节点代表犯罪团伙的行动,这些行动从上到下对应的中文意思分别为:逮捕、斗殴、控制、讨论、选举、打架、纵火、强制、伤害、教唆、恐吓、破坏、阻止、购买、租赁、报复、监视及威胁。
图7 各黑社会组织头目“人员—行动”网络度数中心度动态分析
但若再看图7对于三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在“人员—组织”的二分网络中的度数中心度的动态变化,则可以看出,在黑社会性质活动的早期,其头目常常亲力亲为,直接参与帮派的诸多行动,而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组织头目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数量有所减少(其中以G1-a01最为明显,“人员—组织”二分网络的度数中心度由初期的0.2667降至0.0726)。这就回应了假设4.1,即尽管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仍较多地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但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组织头目直接参与帮派活动的次数不断减少。
4 小结与讨论
本文通过文本挖掘技术以及动态多模分析方法,对3个广州市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案宗数据进行了分析。在分析中本文提出了犯罪分子网络的动态网络构建方法,包括元矩阵(人员、行动、组织)和各个子网络层的构建,同时运用ORA分析软件中的度数中心度、特征向量中心度、中介中心度以及网络密度等指标,具体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活动特征及其演变过程进行分析。
首先,尽管部分黑社会网络是存在分权化以及网络功能节点分化的特征(如G3团伙的网络),但也存在高度集权化以及功能节点高度重合的黑社会组织(如G2团伙的网络),因此,并非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存在分权化以及主要功能节点分化的特点,而是应视黑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而定。其次,从黑社会活动的社会环境(如区域)以及黑社会组织成员的族群构成同样对黑社会组织的领导模式以及发展有影响,相较而言,城市中心区域以及外地人为主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着更大的外部环境压力。再次,纵向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模式的变迁的话,随着黑社会组织的发展,其领导模式不断由集权式领导趋向于分散化、分权式领导;同时,从“人员—行动”的二分网络来看,尽管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仍较多地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但随着组织的不断发展,组织头目直接参与帮派活动的次数不断减少。最后,帮派的领导模式会对帮派成员的暴力行为产生影响,帮派的领导模式越趋向于集权化,其帮派成员越普遍参与帮派的暴力行为。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提出如下建议。第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不断动态发展的,随着其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其成员分工更加明确有层次,团伙头目更为隐蔽,无疑会大大增加对其的打击难度,因此,对黑社会组织的早期识别与打击非常重要。第二,黑社会问题同时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了解其滋生以及发展的社会土壤非常重要。植根于城市郊区以及农村的黑社会组织,有着相对宽松的发展空间与条件,极容易形成高度组织化的、稳定的黑社会团伙,从而带来较大的社会危害并难以被识别,因此,非中心城区的黑社会组织同样应是今后打击的焦点。第三,从具体打击黑社会的角度而言,对黑社会组织进行科学的分析进而实施全面有效的打击非常重要。特别是部分分权化、不同节点有着不同功能的黑社会组织,不仅应打击其传统的头目,团伙中的潜在的领袖、资源动员的核心人物(度数中心度高)以及网络中的关键连接节点(中介中心度高),同样是应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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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帅)
D918
A
2095-7939(2016)03-0008-08
10.3969/j.issn.2095-7939.2016.03.002
2016-04-21
梁玉成(1971-),男,广西合浦人,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社会网络和移民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