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多举措加强教育系统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2016-11-21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16年10期
近日,黄梅县教育局纪检组转发了该县纪委《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十个严禁”的通知》,重申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规定。一是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公车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花卉等节礼;四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是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六是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七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公车违规停放;八是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九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十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同时,纪检组通过手机短信、办公信息平台发布通知,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各教育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自觉性,自觉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黄梅县教育局 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