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南宁市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2016-11-19周海鹰钟毓海林洁
周海鹰 钟毓海 林洁
自2008年初《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要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以来,南宁市依托广西,立足西南,积极服务泛北部湾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引金入邕”以及走出国门,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南宁,同时成立 “中国—东盟人民币跨境清算”中心,力争在2020年前建设成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可以说南宁市的金融发展战略卓越成效。“十二五”以来,南宁市金融业规模不断扩大,成为快速发展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金融业增加值实现年均16.6%的高速增长,快于GDP增速5.5个百分点,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用不断增强,成为全市仅次于工业的重要助推器,成为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南宁市金融业发展还存在着总体规模较小,与发达地区相比基数小、增速慢,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规模不足;金融发展程度不高,国际金融机构入驻少、金融贷款的产出率不高、证券化率较低、上市公司偏少;新兴业态滞后,以“中小贷”为标的的社会融资平台作用发挥有限、互联网金融发展滞后、服务国家开放大战略的金融平台几乎空白等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在“一带一路”战略、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广西打造中国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点、西江—珠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等国家战略环境下,加快南宁金融业发展面临着重大机遇。如何抓住机遇,尽快解决金融业发展瓶颈,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南宁市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针对当前南宁金融业的突出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几方面的相关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一、加大力度完善各层面金融机构体系
做大做强银行业。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发展银行业是重中之重。建议加快南宁本土银行机构的发展,让其深度参加南宁经济发展建设,适时扩张,将分支机构延伸至广西、全国乃至东盟各国。支持和积极引进国际性、区域性的著名大型银行落户南宁,增强南宁金融实力。
积极推动社会融资平台建设。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农村金融和地方金融发展,积极探索组建各类衍生金融机构。加快提升各投融资平台的投融资、盈利和运作能力,进一步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运营,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朝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其布局适度向县域倾斜。
积极引进新兴金融机构以及P2P等“互联网+”方面的新兴金融平台。积极尝试引进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加快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支持现有法人金融机构以及自治区、南宁市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兼并收购,逐步发展成为以金融产业为核心、多种金融业态并存的金融控股集团。顺应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快速发展,互联网与金融紧密结合的趋势,支持发展移动金融等互联网金融。
大力发展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强化地方服务与合作,合理提升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水平,加快五象新区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信息枢纽。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专业化经营与业务创新,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公估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争取引进和发展一批国际知名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提高金融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对金融产业布局的谋划
优化提升埌东金湖广场金融集聚区。继续培育结构合理的金融产业链条,鼓励与金融业配套的培训、商务、会展等行业的发展,拓展金融发展空间;整合金融集聚区资源,与埌东、凤岭等周边地区联动发展,增强其对市区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延伸金融产业辐射范围,引导周边区域的空间资源和业态调整,形成商业、居住等金融街扩展功能区和辐射区;继续加强金融街核心区建设,完善金融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总部入驻。
加快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以区域金融合作、货币结算、离岸金融、期货交易、中小企业融资、产权交易为重点,在做大做强现有金融机构的同时,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五象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和高端后援服务基地,努力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配套商业服务机构,构建以金融业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特色产业集群,形成立足广西,面向东南亚,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新加坡、香港等国际金融中心以及深圳、广州等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错位发展、业务互补的格局。
三、积极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创新和区域金融合作
积极推进和东盟国家金融战略合作进程。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两会一节”平台,搭建南宁同东盟的金融合作框架,加快同东盟国家金融市场体系、运行机制、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全面对接,拓宽金融服务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柜台挂牌交易业务。争取在南宁开办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挂牌交易业务。
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金融一体化。加快推进北部湾六市的金融服务同城化,推动建立包括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行业协会在内的跨地市金融信息沟通、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协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一体化。
加快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把南宁作为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地区,重点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争取在外汇管理、人民币结算、离岸业务、国际金融合作、中小企业集合债、农村金融创新、金融后台服务外包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培育南宁成为中国与东盟大宗商品交易的集散地。
持续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抓住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启动的机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在一定的授权范围内代表国家与东盟开展人民币区域自由化、人民币债券发行等金融合作。推动中国与东盟贸易的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支持中资企业“走出去”加大在东盟地区以人民币计价的投资,支持东盟国家及企业在南宁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广西投资。以南宁为中心,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建立联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东盟国家的人民币实时清算系统,建设区域人民币清算中心。在区域人民币清算中心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的即期、远期等各类交易产品,建设区域人民币交易中心。积极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大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与东盟开展金融机构互设。充分运用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中国—东盟信息港等平台,推进与东盟国家金融信息和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四、加强金融人才培养
把金融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高金融业发展水平的主要动力,鼓励和吸引海内外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到南宁发展。集中力量抓好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各类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以优秀金融企业家为代表的金融领军人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以及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核心的金融专业人才队伍,使南宁成为吸引各类金融人才的高地。建立金融人才培养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市内高校及职业院校金融学科和金融类专业的发展,重视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境内外金融专业培训机构,大力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培育金融人才专业市场,优化金融人才激励机制,完善金融人才激励政策,对高端金融人才落户、科研、创业等给予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的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将金融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纳入南宁市人才培养规划,为金融人才赴国(境)外培训提供便利。
五、加速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和金融监管
全面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建设。积极推动建立企业贷款风险预警系统,探索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信用信息征集和利用的长效机制。搭建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与企业的交流平台,提高信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金融和征信知识,深入开展“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户”创建工作,增强市民群众懂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观念和意识,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力度,增强化解系统性风险和处理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贷款资金监管,防止贷款资金挪用,确保资金用于实体经济。建立健全信用法规体系,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披露制度,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受益机制,提高信用行业监管水平。加大对金融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妥善做好有关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坚决遏制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打击各种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六、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
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一方面通过完善政、银、企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铝深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以及全市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领域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的同时,加大对“三农”、县域经济、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另一方面,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在信贷结构优化中实现信贷总量的合理投放。同时,要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重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及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逐步提高中小型企业及民营企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鼓励和支持大中型企业到主板市场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鼓励和扶持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逐步引导银行建立差异化的审批政策,对于马山、隆安、上林等贫困落后地区要结合全市精准扶贫战略,给予特殊照顾,适当降低审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