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担负共同责任
2016-11-19胡静林
胡静林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系统机关党的建设,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财政系统机关党组织是属地管理,但围绕财政事业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担负着共同的使命、共同的责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
财政是党执政的重要手段,是事关国家治理和整个经济社会事务,牵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所有国家生活领域的基本要素。财政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财政系统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财政系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另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党的建设,其中,机关党的建设是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关系财政党员干部素质的增强,关系财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作风和形象。长期以来,我们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上有时存在“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搞运动、刮阵风”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还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财政系统党建部门、党务工作者应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定位,认清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充分认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重,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严,自觉地、坚定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
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责任
“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工作的两大核心任务。从根本上说,“服务中心”是目的,“建设队伍”是保证,自觉地围绕中心做好服务,是机关党建全部工作的根本着力点。只有围绕中心,我们才能大有作为;如果偏离了中心,就难有作为。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单位党组织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基础性的难题,如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少抓手,有的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仅仅停留于搞文体活动,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处于“两张皮”、“不搭界”的状态,主要原因就是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不准,重点不突出,特色不鲜明,没有把机关党建工作与本单位的职能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没有找到切入点和突破口。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应进一步把服务中心作为根本要求贯穿到各个方面,自觉地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财政中心工作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真正做到胸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有的放矢地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只有当我们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等基本职责渗透到财政中心工作,使各项任务的完成都有党员的身影和奉献;真正把机关党建工作贯穿于财政中心工作的全过程,使各项工作取得的每一项进展都凝聚着党组织的支持和努力,机关党建工作才算抓到了实处,服务中心的责任才算落到了实处。
严格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责任
做好财政中心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党员干部队伍。据统计,截止到2014年底,财政系统共有党员干部31.5万余人,占财政系统所有干部职工的近三分之二,机关党员的比例更是达到90%以上。把财政系统这支30多万人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好,是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是机关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无论是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还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终的切入点都离不开这个基础工程。当前,财政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据某财政机关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热爱财政事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业务能力、较好的敬业精神,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廉洁从政、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形象的评价认为“好”与“较好”的达到80%以上。同时调查结果也反映,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大局意识不够强、法纪观念淡薄、精神不在状态、能力不适应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成长,要靠自身努力,靠组织教育培养。党组织教育培养党员干部,主要是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对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这也是机关党建工作教育培养干部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只有党内生活真正严起来,党员干部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经常受到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关党建工作才真正落实了从严教育管理的责任。
坚持不懈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财政部门管资金分配,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项目审批,财政干部多多少少都握有一定权力,容易成为“攻关”的对象、“围猎”的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上下联动,认真查找整改“病症在下面、病根在上头”的问题,促进了党风政风工作作风的较明显好转。但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当前,财政系统一些党员干部的“四风”问题虽然有所遏制,可违纪和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从发现的问题看,我们有些党员干部党风党纪观念还不强,还存在财政特权思想,对“闯红灯”仍抱有侥幸心理。这说明财政系统一些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一定程度还停留在“不敢”上,没有从思想深处形成自律、自觉。我们要始终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回潮。当然,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复杂的工作,纪律风气的整肃、责任意识的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制度机制的完善、执行能力的提升,都并非一日之功,需要持之以恒,抓细抓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机关党建工作要在党组的领导和纪检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机关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种好“责任田”,坚守阵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领导群团组织的责任
支持群团组织在各自工作领域发挥独特作用,是机关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平台。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社會发展转型时期,干部职工面临的社会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较大,机关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复杂、挑战严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艰巨,群团工作还需要加倍努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群团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把握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三性”要求,强化管好用好群团组织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完善党建带群建机制,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社会变化和财政干部思想实际,切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引领,强化支持保障和统筹指导,带动群团工作整体推进。
(本文为作者在财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