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集中铺设龙骨规避Tier III排放新规
2016-11-19
媒体调查发现,中日一些造船企业赶在去年年底之前,在自家造船企业签下多达200份新船订单。其目的就是避开氮氧化物Tier III排放新规以及减排技术所要求的额外开支,然后再把自己订的船转卖出去。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MARPOL》公约附则VI,只要是2015年之前铺设龙骨船舶,均可根据旧版Tier II标准建造;但如果今年铺龙骨的船,则必须通过升级主机及其他减排技术,达到新的氮氧化物排放规定。根据船型不同,满足Tier III标准的额外费用将会在100万~300万美元。
来自船级社的消息人士也证实,他们去年年底一直忙着进行龙骨的检测认证,以及签发船体及IMO编号。其实这些船都是由造船企业自己内部的航运企业订造。
根据目前规定,造船企业只须造一个50吨的预制钢船体,然后获得船级社认证,就算是保留了Tier II船的建造档期。一位造船业人士表示:“这一操作是得到认可的,也是合法的。”
经纪方面也称知道市场上存在这些Tier-II建造档期,但拒绝披露涉及哪些造船企业。一位经纪称:“没听说韩国造船企业订过Tier-II船的档期,即使存在这类档期,韩国造船企业多半也是与熟悉的客户合作。”
日本市场方面,据悉大部分合同都是通过特殊目的公司签订,而这些公司不一定与造船企业有关联,多数是贸易行或者金融机构等。据悉,一些日本造船企业的这类泊位档期甚至排到2020年,相当于期间都可以打造Tier II船。
据悉,中国造船企业也展开了类似操作。一些中资造船企业高管证实,保留了一些Tier II船的档期,并强调油轮《共同结构规范》和《船舶压载舱保护涂层性能标准》在执行的时候,就有类似做法。业内人士指出:“这不代表几百个档期会被通通卖掉。交付期超过2019年的Tier II船档期买卖是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