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二代”离婚,拨开疑云重重
2016-11-19曹文虎
■文/曹文虎
“拆二代”离婚,拨开疑云重重
■文/曹文虎
【案件回放】
缘起缘灭皆因“财”
2006年,安庆妹子王青青大学毕业,来到省城合肥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王青青的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家里还有一个正在读书的弟弟。
2008年,王青青经人介绍认识了年长自己5岁的匡志鹏。匡志鹏是土生土长的合肥人,在一家证券公司做行政工作。刚接触不久,王青青就发现匡志鹏没啥上进心,甚至还有些孩子气,但为人还算诚实,她打算先处处再说。
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合肥作为省会城市,近年在迅速扩容,匡家老宅也被划在了即将拆迁范围内。匡家父母寻思,如果儿子结婚,一户变两户,回头就能多分一笔拆迁款,于是他们催促儿子立刻结婚。男友家催婚让王青青有些犹豫,毕竟两人相处不长。可匡家人却等不及了,直接找到王家父母商量。想着这些年女儿一个人在省城打拼不容易,王家爸妈也劝说女儿早点找个依靠。这时,王青青有些动摇了,虽说自己和匡志鹏的感情还不够牢固,但不得不承认,找个经济基础好的老公真是要省不少力,看看身边那些崇尚“爱情至上”嫁给穷小子的女生,最后哪个不被生活磨得心力交瘁……
于是,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和那点小小的虚荣心,王青青答应了婚事。匡家也因此多分了一笔补偿款,匡志鹏用这笔钱在城区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剩下的钱则投进了股市。
婚后,新房还没拿到,夫妻俩和匡志鹏的父母住在了一起。不久后王青青就怀孕了,来年生下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短短1年多时间,老公、儿子、房子、车子王青青一样不落,身边人都夸她“有福气”,她自己也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
然而,仓促之下的婚姻,表面光鲜,背后却暗流涌动……
这天,刚下班回家,王青青就被婆婆堵在了客厅。“青青啊,你吃住都在家里,孩子也是我来照顾,也该交一点生活费吧?”王青青心里“咯噔”一下,婆婆说得有理,于是她爽快地拿出了一半的工资。此后每个月,婆婆都会拿走一半。婆婆务实,公公也不省心。一天,王青青正在里屋给孩子喂奶,公公直冲冲地推开门找东西,王青青尴尬无比地说:“爸,您怎么不敲门啊?”公公听后一脸不高兴:“我在我家还得被你管着!”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让王青青心烦意乱。
与公婆相比,王青青更难接受的,是丈夫的巨大转变。自从有了拆迁款,他越发不把工作当回事,每天懒散敷衍,根本不考虑前途。只要一下班,他就立马生龙活虎起来,不是吃饭喝酒,就是唱歌打牌,甚至经常夜不归宿。
看着丈夫整天沉迷在牌酒桌上,王青青免不了唠叨几句,可匡志鹏却回道:“老子花自己的钱,你有什么意见!”一旁的公婆也帮腔:“男人嘛,免不了应酬,你少管!”孤立无援的王青青有苦难言,再听到“命好”、“有福”的夸奖时,她只能无奈苦笑。
生活上的压抑逼得王青青把工作当成了宣泄口,常常在公司加班加点,再难的工作都毫无怨言。她的努力也获得了公司的认可,不久,她被提拔为部门主管。工作的成绩让她重拾了自信,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去上班,人也比以前精神漂亮了许多。
看着妻子事业得意,匡志鹏却高兴不起来,一种说不出是自卑还是嫉妒的滋味在他心底蔓延开来……
一天早上,王青青在穿衣镜前梳妆打扮,匡志鹏躺在床上冷嘲热讽地说:“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是想勾引谁?”王青青一头雾水:“说话这么难听,我是去工作!”匡志鹏冷笑了一声:“得了吧,你那也叫工作?能挣几个钱,打发要饭的都不够。”“你有什么资格笑我,我挣得再少也比你坐吃山空强!”王青青气急了还口。这句话戳中了匡志鹏的痛处,他掀开被子就扑了上来,抬手就是一记耳光,接着又扯着王青青的头发不停地往地上撞,“看不起我是吧,有能耐的话你当初别冲着老子的钱结婚啊!”
房间里的动静惊动了公婆,他们赶紧跑进来拉住儿子。此时的王青青流着鼻血躺在地上,脑袋嗡嗡作响。为了钱结婚?当初明明是他们求着自己结婚,怎么现在反倒成了自己贪财!王青青的心碎了……
事后,王青青回了娘家。几天后匡家人来登门道歉,以孩子太小为由,劝王青青回去,并保证再也不打她了。无奈,为了孩子,王青青妥协了。
可噩梦真的到此结束了吗?
2015年9月14日晚上9点,在外出差3天的王青青疲惫地回到合肥,可到了家门口,却发现门打不开了。平常这个时间丈夫和公婆都应该在家啊,王青青侧耳一听,里面分明还有儿子说话的声音。可不管她怎么叫门,就是没人来开。她急得拨打丈夫的手机,却显示对方已关机。
难道出了什么事?王青青不敢多想,一个劲儿地拍门。就在她打算报警的时候,门终于开了,屋内的匡志鹏阴着脸看着她。“怎么不开门?”王青青有点害怕,“孩子呢?爸妈呢?你们吃过了吗?”
“你还知道回来!”匡志鹏大吼道,“你当这儿是旅馆吗?想回就回想走就走!真有能耐就别回来了!”
王青青正要解释,婆婆也从房里出来了,阴阳怪气地说:“知道你是个女强人,可你好歹也顾着点你男人的脸面吧,几天不回家,人家会怎么想?”
“当个什么主管有啥了不起的,有能耐你现在就买套房子搬出去!住我家就得守我的规矩,我告诉你,从今天起,只要晚上超过8点,你就不要回来了,我说到做到!”匡志鹏撂下这句话就睡觉去了,婆婆也撇撇嘴巴回了屋,空荡荡的客厅只剩下无声流泪的王青青。
其实,王青青也曾无数次想过要离婚。但每每提及,匡志鹏扬言:“离了婚,孩子、房子、钱你一样别想拿走,你只要不怕净身出户,现在就可以滚出去。”孩子是她的命,她说什么都要把他带着,可真净身出户了,又如何给孩子庇护呢?
2016年,王青青提出,为了方便孩子上学,要搬出公婆家,住进当初买来却一直对外出租的房子里。其实,她是觉得,丈夫之所以这么不思进取,也跟公婆的纵容有关,搬出去也许会有改善。
可匡志鹏却借机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那就是王青青必须辞职,而且不许与外界过多接触。
这不就等同于把自己囚禁起来吗?对于王青青来说,工作是她最后的底牌,若连安身立命的资本都没有了,以后的日子她不敢想象……
王青青告诉匡志鹏自己不可能辞职,匡志鹏气急败坏地在家里一通乱砸。怕吓着孩子,王青青带着孩子躲回了娘家。当她把这几年自己所承受的屈辱向家人倾诉时,他们既痛心又愤怒。在家人的支持下,王青青终于下定决心,结束这场婚姻。
【法律援助】
法律岂容你“偷天换日”
在得知王青青要离婚的消息后,匡志鹏和家人二话不说,竟将王青青的衣服、行李全扔在了楼下马路上。
走投无路的王青青找到了长期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薛平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在听完王青青的不幸遭遇后,薛律师坚定地对她说:“放心,我一定会尽全力帮你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根据王青青的描述,薛律师在起诉书中,详细列举了双方的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一套房产、一辆轿车,以及股票账户中的存款。可就在律师去沟通时,匡志鹏竟理直气壮地说:“当初是拆我家的房子赔的钱,才买的现在的房子,跟她有啥关系?而且我股票里的钱全赔光了!现在1毛钱都没有!”
据王青青回忆,当初买房子的钱的确有一部分是拆迁款,可若不是自己和匡志鹏登记结婚,匡家也不会拿到那么多钱啊!另外,股票账户中的钱是两人这么多年来的共同积蓄,数目非常可观,绝对不会像之前匡志鹏说的那样全部赔掉了。只有一种情况——匡志鹏把钱转移了。
为此,律师立刻展开了调查取证。首先,房产证明显示,匡志鹏是在婚后购买的三居室,所用的首付也来源于当初的拆迁补偿款。而拆迁则发生在二人婚后,补偿款是按户口人数补偿的,王青青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应有权要求分割。另一边,在律师的建议下,王青青向法院申请了一份调查令,通过调取男方的股票信息,发现匡志鹏于王青青起诉后的第三天,迅速将其股票账户中的153万元全部转移至自己的另外一张非股票交易的关联银行账户中。
掌握了十足的证据后,王青青在律师的陪同下打响了维护自己权益的一仗。开庭当日,原被告双方均到庭,在铁证之下,匡志鹏无从狡辩,只得承认当初结婚是想多分拆迁款的目的,并交待了自己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对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和抚养权问题酌情进行分割和协调。
【维权提示】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薛平律师(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安徽妇联专家顾问律师)
离婚了,拆迁款到底怎么分?
“拆二代”多数是80年代后出生的城市近郊人,他们继承了父辈们留下的房产,在城市扩建的时候,由于拆迁补偿突然一夜之间暴富。近年来,随着“拆二代”的增多,由此产生的婚姻家庭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么,离婚时,拆迁款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首先,要考虑到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如果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内,且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内,此时配偶作为家庭成员,是拆迁行为发生时所要考量的因素,则可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匡志鹏和王青青是在拆迁前结婚的,且当时拆迁款的发放的确考虑到了家庭成员人数,所以王青青有权争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合法权益。
同样,属于王青青和匡志鹏共同财产的还有他们的股票账户存款。而匡志鹏在双方离婚诉讼期间,私下将其股票账户中的153万元转移到新开设银行账户中,以便于在财产分割时独享。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本案鉴于匡志鹏有明显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王青青可以提出分割该153万元,并且请求对于匡志鹏少分或不分。
婚姻应当是世间最深刻的结合。虽然物质是婚姻牢固的重要因素,但绝不是唯一需要考虑的条件。仅仅用金钱维系的婚姻,势必将化为一地鸡毛。
(责编/谢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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