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瞥
2016-11-18叶雪松
叶雪松
直到我与大地融为一体,我才知道,真正的生死是没有的,生与死并没有界限。佛说,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我长眠在地下,却无时无刻不在牵挂着我在人世间的亲人。活着时,我常常听到,逝者安息这句话,我现在知道,人死了,其实就是肉体的生理运转停止,而灵魂却仍存在。比如我,躺在自家的田地底下好几年了,我仍能时常走进我亲人的梦境中,告诉他们,好好生活,我在这边很好。
生与死,其实,就是一场梦。可梦,也有醒的时候。之所以还有梦,那是因为,我还记挂着我前世的亲人。这一梦实在太长,我离开人世间已经整整五个年头了。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生命的轮回之前,我要回家看看,最后一次,看看我的前世亲人,看看他们生活得怎么样。
一
阳世间的黄昏,就是我们这里的晨曦。我踏着晨露,迎着霞光,踏着那条我活着时走过无数次的乡间土路,向家里走去。
我想起了爹和妈。我三十七岁的时候,送走了爹。爹三十七岁的时候,有了我。
爹和妈头胎是个男孩儿,妈回忆说,哥长得虎头虎脑儿,很惹人喜欢,不过,三岁时夭折了。哥的夭折,无疑摘去了爹妈心头上的一块肉呀!每到春暖花开时,哥的坟头就长满了好看的野花,爹总会到哥的小坟前痛哭,一边哭一边祈祷,我没做过亏心事,老天一定会赐给我一个和坟墓里躺着的同样乖巧漂亮的男孩儿的。
许是爹妈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在生下两个姐姐后,我降生了。爹和妈在高兴之余有些不满意的是,我的右手的大拇指旁又长着一个小手指。这是一种畸形,有人说,趁孩子小,骨头没长硬,把那个多余的小指做掉。
爹和妈没同意,他们仍然坚持将这个多余的小指留下来。哥的夭折给他们的心里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他们又怎能让我再有什么闪失呢?爹妈又给父亲起了个乳名叫“三丫头”。妈后来告诉我,我和你爹之所以给你起名三丫头,是想蒙一下阎王爷。阎王爷爱勾走叶家的男丁,我们叫你三丫头,不就将阎王蒙过去了吗?
我打小身子骨就弱,加上我是独苗,爹和妈对我很是疼爱。可我并没有大发展,直到死,也只是个农民。少年时,我得了头风病,头疼得像裂开,在炕上疼得打滚。爹和妈急得团团转,每次,我都能看到妈眼中的泪水。尽管花了不少钱,看了不少大夫,可我的头风病也没见好转。当我长成青年的时候,这个怪病竟然不知不觉好了。
临终时,我看到爹和妈坐在我床前,笑吟吟来接我。爹说,我们来接你来了。妈说,咱们又能在一起了。爹和妈仍是活着时的样子,握着爹妈的手,我感到很踏实。可阳世间那口气难咽呀,我挣扎了好久,才和爹妈走了。现在,我时常能看到爹和妈,还有很多过世的亲人和朋友。我在这边不孤单。
我下边还有一个妹妹,中间是两个姐姐,加上夭折的哥哥,爹和妈,共生了我们姊妹五人。现在,大姐、小妹和我,都到了这个世界,唯一活着的,只有在沈阳的二姐了,据说,前段时间,心脏病又做了搭桥术,苟且残喘地活着。小妹就葬在离我不远处她家的那块田地里。我们俩离得近,倒是常常见面,一块叙说活着时的林林总总。我们的阳寿都不长,大儿子刚刚为我办完六六寿宴,不到一年,我就犯病,离开了这个世界。在我过世一年后,小妹也突发心脏病,离开了人世间她所爱的一切。老话讲,人是不能跟命争的,八升的命,怎么着也凑不上一斗,说得真对呀!
这姐妹三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大姐。爹老哥三儿,爹行二。爹生性懦弱,生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爹身体不好,靠编织草鞋和织布,一大家子人勉强能吃上口稀饭。大姐出嫁时,我还不到十岁。大姐夫原在抚顺液压件厂当工人,后来支援山西榆次组建液压件厂,就去了榆次,大姐也就跟着去了山西。我用的字典和纸笔,都是大姐夫从抚顺寄来的。大姐夫人很实在,凭着干劲,当了厂子里的党委书记,做什么都要讲原则。可对我的关爱却没打丝毫的折扣,尽管,她和大姐生养了四个孩子。我对不起大姐和姐夫,我这辈子,只到过他们家一次,只住了短短的两三天。那几年,传销刚刚兴起,据说找到下线,就会像金字塔那样,慢慢就富得不可思议。我们村里去了好多人,被大姐家的二女儿打电话找去的,我也被说得动了心,起身去了长沙。在窝点一看,几百上千人的大厅里,人们像疯了一样,似乎明天就成了百万富翁。或许这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理念,但我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就悄悄离开了传销大厅去了大姐家。大姐和大姐夫,见了我,都落下了眼泪。临别的时候,我也掉了泪,因为我知道,我这一去,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们。果然,十几年过去了,他们相继过世。
二姐的命最好,嫁给了当知青的二姐夫,后来,跟二姐夫回了城。二姐在家时,受的苦累最多,她脑子聪明,因为家里穷,只读了三年书,爹和妈就不让她念了。为此,二姐常常抱怨爹妈重男轻女。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二姐一直对我和爹妈耿耿于怀,一见面就唠叨,因为这个,她在沈阳的家,我只去过两次。他们家上楼,我没去过,我去过的,只是低矮的平房。我记得清清楚楚,第二次去的时候,我带着大儿子去看眼睛。二姐仍喋喋不休当年没读上书是因为我。炒的豆芽能打死卖盐的。不过,二姐对爹妈照顾得很周全,爹妈的零花钱大都是她寄过来。当年,她和二姐夫谈对象的时候,妈不同意,说二姐夫梳个分头,像个流氓。其实,二姐夫是锦州医学院下放的大学生。有一次二姐送二姐夫回来,妈再次说了她的意见,二姐说,她的婚事,她自己说得算,非董绍武不嫁。
后来,二姐就嫁了穷得叮当响插队到我们村的董绍武,过起了串房檐的日子。后来,在我的帮助下,盖了一个土坯房。上梁那天,大儿子快咽气了。我怕看到那一幕伤心,再加上这儿离不开人,狠狠心就没回去。可这些,二姐却忘得一干二净,在乡下插队十几年,回到沈阳后,靠给人家做衣服过活,每每回家,提得最多的是家里不供她上学,偏向男孩。对此,我很反感。爹妈不也是没办法吗,谁让家里穷呢?
妈去世的时候,她一下子就给我扔下两千块。看着她叼着烟袋看着天空发呆的样子,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这个家,爹和妈都没了,她还回来做什么?正如我预料的那样,直到我死,她都没回来过。回来的时候,也是住在前街的妹妹家里。不知道有多大的疙瘩,亲人之间有了隔隙,比两旁世人还难以沟通。我去世后,大儿子到省城学习,去她家,她知道我去世的消息时,还是流下了两行热泪,一边哭一边说,你爸尖了一辈子。我到现在也没发现我究竟“尖”在哪儿。我办事,明明是吃亏的事,大伙儿却说我占了便宜。
现在,存在于我内心中和二姐的隔阂早没有了。我知道,她现在病得不轻,要不是抢救及时,怕早到我这边来了。我打心眼里祝愿她早日康复,多活上几年。我在想,找个机会去看看她,和她说说心里话儿,可我又怕我的阴气于她不利。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宁愿我是她,她是我。
我走到了大堤上,遇到了几个熟人,他们和我一样,生前都是同村的人,这里边的人,包括我的老叔和老婶。我和他们打了个招呼,向堤坝下望去。我知道,坝下不远处的小河转弯处,妹妹就埋在那里。我去世的时候,妹妹来为我送别,我看到了她发胖的身材,可是,我没想到,我去世刚一周年,她就和我一样,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我没看到妹妹。可能,此时的她,睡意正浓吧。生前,她没享过什么福,嫁了个爱絮叨干净得衣服上粘块泥巴晚上都吃不下饭的丈夫,家里的活计,她操持了一多半。好好歇着吧。妹妹的命很苦,一生好强,她哪儿知道,在她死后不久,就有人想给妹夫当新妻。女方是我舅家表妹,也是他的表弟媳妇。表妹夫浓眉大眼,说话极其谦和,在世时,每天骑摩托车为邻县送肉,谁想到,有一天早上,雾大道窄,被一辆拉沙子的大解放给轧死了。他和我表妹的婚事是我妈介绍的。丈夫死后十多年,我表妹从未动过再嫁的念头。她和我妹妹好,又是双方面亲戚,住在一个屯子里,两人走动挺频繁。后来,表妹卖掉了房产,去了广州的大女儿家。许是表姐去世,引起了她的同情心吧,表妹便拨打了妹妹家的电话,和妹夫,她的表姐夫,也是表大伯哥通了几次电话。通着通着,两人竟然产生了默契。表妹竟然同意,嫁给我妹夫,前提是,要五万块钱做彩礼。妹妹家哪来那么多积蓄?妹夫有些迟疑,讨价还价说只能出两万,结果,这段感情便夭折了。泉下也有知,我想,妹妹知道此事,不知做何感想。亡人刚刚去世,尸骨未寒,便萌生再娶念头,寂寞之情可以理解,不过,再拖延些日月,也许更容易让人接受。这人呀,唉!
我的坟地,离生前的家,并不远,只有两三里的路程,隔着两道堤。生前,我骑着自行车,也就是十多分钟,就是走,不过半个小时,可这次,我却走了足足一个时辰。暮霭完全落下的时候,我走进了生前的村口。我活着的时候,老人们说,人死后,他的灵魂,会按着他生前的脚印走个遍。我知道,民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说法了。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现在看来,老人们的话是真的,我似乎就是在做着同样的事情。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隐隐地,我看到了熟悉的街道,偶尔,听到熟悉的说话声,我的心里产生一缕暖意和酸楚,不知道,我的前世亲人们,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远处飞来几声笑语。我抬头,那边窗里晃荡着人影。
这是我的家呀,我生活了几十年的家呀!就这几缕暗淡的光线,隔绝着两个世界么?
那一瞬,泪水,似乎湿润了我的眼眶。活着的时候,我以为人死了,灵魂就散了,可我没想到,灵魂虽然脱离了肉身,它也有思想思维,与活着时一般无二,当然,也会流泪的。
家,我回来了。
二
和我活着时不同的是,院子已经修上了高大的砖石结构的围墙。是小儿子弄的。我有两个儿子,当间儿一个女儿。大儿子在外边。小的时候,小儿子长得虎头虎脑,我认为小儿子有出息,可事实上,我的判断是错的。小儿子貌似精明,但学习不好,只好老老实实当庄稼人。娶媳妇让我费尽了周折,第一个媳妇是老大帮着介绍的,我们谁都没想到,这姑娘除了长得漂亮外有羊角疯的毛病。有一次犯病,差点钻到灶膛里去。幸亏发现及时,不然就烧死了。这姑娘不懂什么礼数,从进门到离婚,也没叫过我和老伴几声爸妈。小儿子和她过了差不多有两年,离了。据说,后来嫁到了离她家不远的一个村子。在街上遇到大儿子和大儿媳妇,还挺亲热,一口一个哥嫂地叫着。后来,跟着丈夫下地,因为抽疯病发作,淹死在了水沟里。我听到这个消息,心里还是挺不是滋味的,小儿子面上没什么,我发现他也几天没吱声。毕竟,两人在一起也生活了两年多。
和她离婚时,小儿子心情低落,老伴的弟媳妇在娘家的后街给物色了一个姑娘。这姑娘长得也不错,左声爸右声妈的,对我们挺亲。小儿子和她关系还不错,两人老黏在一块。让我产生反感的是,晚上睡觉,竟然钻进小儿子的被窝。夜里很静,掉根针都能听得到。一铺炕上,怎么不背着人呢?
这件事倒罢了,年轻人嘛,热血沸腾,可以理解。可另一件事,让我彻底地对这个未来的儿媳表示失望。这是小儿子对我说的。小儿子说,有一次,他发现,她姐夫看她的眼神有些不对。在小儿子的逼问下,她说出了实情。她的第一次给了姐夫。她的姐夫我认识,长得一张鞋拔子脸,一双眼睛露出不安分的光。她说,姐姐坐月子,姐夫把她睡了。不过,她早和姐夫断了那种不清不白的关系。
经过我和老伴研究,让小儿子和她分手。可那时候,听小儿子说,她已经怀孕了。有了身孕,怎么能和人家分手呢?我们让小儿子和她好好商量,把胎儿打掉,养一段时间后,再分手,也就名正言顺,找不出纰漏来了。姑娘听信了小儿子的话,顺顺当当跟着小儿子做了人流。看着她高高兴兴坐在小儿子自行车后座上,我为她感到悲凉。做完人流回来,小儿子对我说,大夫跟他说了,胎儿已经成型,是个男孩儿。我和老伴面面相觑,没吱声。
一个月后,待她身体复原,小儿子把她送回了家。到她家门口,小儿子说出了和她分手,并说出了分手的原因。她当时就懵了,瘫坐在地上不起来,接着就嚎啕大哭起来。尽管她百般哀求,小儿子最后还是硬一下心,骑车子走了。
这段感情就这样夭折了,是因为我们的介入才夭折的。大儿子有个女儿,我盼孙子呀,可还是让我们给扼杀了。很长的时间里,我经常梦见一个浑身是血的婴儿出现在我的面前,吓得我一身冷汗地醒来。人流手术是大夫做的不假,可间接的凶手却是我。没生下来的胎儿也是条命呀!
现在,小儿子也结婚好几年了。和那个女孩分手后,小儿子长时间缓不过劲来,有时喝点酒就哭。为了他的婚事,我和老伴愁得半宿半夜睡不着,托人到处打听哪儿有离过婚的。以现在的条件,没有哪个姑娘会嫁给他,只能是离婚的。几番周折,终于打听到,前街老高家我干哥的二女儿是离婚的。我干哥一只眼,我小时候不好养活,算命的让我认个属虎的干妈,我妈就让我认了老高家的这个干妈。当时,认干妈得钻裤裆的。我就钻了干妈的裤裆。两家的来往很频繁,后来,吃三两的时候,干妈饿病而死。我当时还戴孝了呢!干妈死后,两家的来往慢慢就断了。几十年过来了,我和干哥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但我还叫他哥。可我没想到,我要和干哥做儿女亲家。为这个不争气的儿子,我也没办法。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我托人去,人家并不同意。理由很简单,我们家条件不好。现在,男多女少呀!这件事,又隔了两年,另外一个媒人无意说和,居然成了。可对方的要求是,在两万块钱的彩礼基础上再置购一座房子。虽然条件高了一点,我也咬牙应承下来。我知道,对小儿子来说,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我是当爹的,不能看着儿子打光棍呀!
那时候,我差不多五十五岁,早就没有体力像以前那样骑着自行车卖菜扣大棚了。可怎样增加进项,给小儿子娶媳妇呢?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条黑色的小毛驴,突发奇感,买一条毛驴,赶着它,走村串户,卖一些鸡蛋、粉条、酱、花生之类的杂品。那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村村都有超市,就是有,也只能称之为卖店。送货到门,还是有市场的。我花了几百块钱,买了条毛驴,置办了一辆驴车,然后进货,和老伴走街串巷当起了货郎。收入虽然不高,比想象的要好多了。每天下来,总有那么几十元的进项。周边的村屯,差不多都让我和老伴走遍了。我们心疼毛驴,就跟它走。一边走,一边吆喝。老伴长得瘦小,跟着毛驴后边,有时候累得直不起腰来。都说养儿防老,养儿不成器,父母就要跟着遭罪。老话儿讲,越稀罕的那个儿子,往往就不得济。这话儿说得很有道理。现在,通过这一系列事,我确信这句话是真的。周边村屯里的那些好心人见我们的毛驴车来,就纷纷买我们的货。其他三季还好,大冬天的,我和老伴的脸冻得通红,手脚冻得像猫咬似的疼,好心人就让我们进屋去暖和一会儿。有时候,天气晚了,就住在离我们家二十里外的大儿子家。要不是因为儿子,老了老了,谁还能遭这份罪?
当了几年货郎,加上小儿子自己的努力,娶媳妇和买房子的钱差不多了,我就买下了妻弟的楼座子,给小儿子把婚事办了。小儿子结婚那天,我和老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尽管,儿媳妇比小儿子大了整整五岁。
婚后的小儿子和媳妇过得很好,一年后,生了个孙女。那年,我五十八岁。在心里,我仍然向着小儿子的。老大娶妻生女,没花家里几个钱,我一辈子的心血,全给了小儿子。我常对大儿子和小儿子说,你们放心,一碗水我一定要端平。我知道,我是我完成不了的心愿。每到这时,大儿子只是憨厚一笑。我知道,他不在乎这个,可我似乎觉得欠他什么似的。
小孙女长得挺漂亮,小儿媳妇我不怎么喜欢,太闷,谁来了也不吱一声。可我没办法,谁让咱当父母的没本事,小儿子本身也不争气了呢!有个媳妇就安定了,小门小户的日子,不这样还能怎么的?知足吧!我得趁着身体还行,和老伴好好过段属于我们自己的日子。可我没想到,我却在这时病了。半个身子不听我使唤,走路像喝醉了酒。老伴吓坏了,一路小跑找到了比我还大五六岁的村大夫陆殿德。陆殿德看了看说,可能是脑血栓,快送医院吧。小儿子就给大儿子打电话。大儿子接到电话就打车赶来,把我送到了当地治心脑血管疾病的最权威的医院十三局。拍了片子,透了视,医生说,我只是轻度的,开了药回家休息几天就好了。我在大儿子家养了半个月,慢慢恢复了。没想到,就是这个病,给我的命划上了句号。
不说这个了,是我的命数吧。
三
窗户上闪现的身影是老伴,和我生活了整整四十二年的老伴。我站在窗前,向里边望去。老伴正在焐被。孤零零的老伴呀,你可寂寞?你可寒冷?我真想进屋和她说个通宵,可阴阳虽只相隔一张纸,却不亚于隔着一座山哪,再说,如果我突然出现在老伴面前,会不会把她吓着?她天生胆儿就小。我在窗外看看就行了。跟着我,她没享过什么福。这辈子,我愧歉最大的人就是她了。
我们家穷,原来的家在村子东头。这儿,是后来搬过来的。我们在村东住,刚开始时,只有一间半草房,和老五保孙豆芽儿住对门屋。后来,孙豆芽死了,他的侄子就把那间卖给了我们家。这样,我们才真正有了属于我们自己的院子。后来,我结婚,三个孩子,也都是在这儿出生的。
我老伴的父亲叫郭德河,人们都叫他老德河,有事没事就腰里别个小烟袋到我们家来串门,管我爹妈叫二哥二嫂,一坐就是个八时辰。我爹说,老德河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年轻时和人赌钱,输光了家产,又怕赢家讨债,一个人跑到了沈阳城,给日本商人当管家。日本人把金镏子扔在地板上,他一声不响捡起来放在桌子上。日本人在考验他,后来,干脆想把女儿嫁给他。可他说啥也不同意,拎着日本人给他开的工钱回了老家,还了所有的赌债,和家人团聚,日子渐渐好了起来。离家三四年,都是我岳母一个人拉扯那时刚出生的大舅哥顶门梁过日子。老德河脾气不好,车轴汉子,三五个人近身不得,水性也好,能在水底下憋上很长时间,多大的水多宽的河,都难他不住。因为他人缘好,村里人对他很尊重。到我们家串门的时候,当四队的队长。
秋天,生产队的场院里堆满了粮食,为防止有偷盗行为,生产队派人互相换人看守。我被队里派往四队看场院。没想到,和我一起看场院的是老德河。这天晚上,我们炒着玉米和黄豆,唠着嗑儿。这时,一个娇小俊秀的姑娘走了进来。马灯下,她的脸上露着一丝羞涩。老德河给我们互相做了介绍,我才知道,这姑娘是他的大女儿秀英。我想起来了,看电影的时候,见过几次,不过,我没特别留意。她也没过多地说什么,只冲我莞尔一笑,我发现,她的牙齿特别白。打那天起,秀英经常出现在场院里。有时候,老德河有事,就让她顶替一会儿。刚开始,我们都很拘谨,后来,熟悉了,也就没话找话地聊了起来。她也经常会把家里做的好吃的拿给我。我似乎预感到了什么。果然,一天晚上,老德河问我,你看,秀英咋样?我说挺好的。老德河没再说话,而是将烟袋锅里的蛤蟆头老旱烟点燃,大口大口地吸了起来。
几天后,我结束了换防。回到家,妈喜滋滋地问我,老德河的女儿秀英咋样?我说挺好呀,怎么了?妈说,咱们两家做亲,你同意不?我这才知道妈说话的意思,也回味起老德河问我那句话的含意了。我没吱声,秀英哪儿点都挺好,就是个子稍微有点矮。妈见我没吱声,就说,咱家的条件你是知道的,能有人上赶子将闺女嫁过来,咱就偷着乐吧。那闺女我见过,长得挺秀气的。老德河上咱家串门,是在给闺女挑女婿呀!你要同意,咱就给人家回个话儿。见我没吱声,妈就说,不吱声就是同意了,我找郭庆云去回话。郭庆云和我们家关系好,我想,这是老德河托他把秀英介绍给我的。
我没理由不同意。和秀英接触不多,但我知道,那是个纯真可爱的姑娘。郭庆云做媒,我和秀英把婚事订下来了。半年后,秀英就嫁了过来。我们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日子清苦,却也甜。可又添了三张吃饭的嘴,生活的压力一下子大了起来。大儿子还得了软骨病,到处求医问药,也不见好转。岳父见我们日子过得清汤寡水,就让我们落户到四队。二队那个时候每个壮劳力的工分是五分钱,而四队却达到了一毛一分。这对本来就贫困的我们家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诱惑。
于是,我和爹妈商量着,卖掉了原来的三间旧草房又东挪西凑了一点儿买了四队郭五爷的房子落了户。那时候,家里穷得丁当响,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当时搬家,是和我关系不错的二队社员抬着破家具搬到四队的。因为岳父在四队颇有威望,我们家落户四队的事儿也就容易多了。我们家落户四队,境况大有改善,不欠队里钱了,还能吃饱肚子。
不过,也是瓜菜半年粮。当时,一家子总共七口人团团围坐在两个拼凑起来的炕桌上,桌子上放着的大都是萝卜、倭瓜、大葱之类,主食也只是红眼高粱米和玉米饼子,油星儿是件奢望的事儿。秀英因为体格单薄,被安排在队里喂猪。可喂猪也不是个轻巧活,十几头猪嗷嗷叫着等着喂食。秀英拎着猎食桶,摇摇晃晃地走过来,因为猪食装得多,好几次差点摔倒。有头猪病死了,秀英急得都哭了。要知道,这些猪是全体社员逢年过节改善伙食的主要来源,马虎不得。好在岳父在队里的威信高,人们不便说什么,把这头死猪剥了,肉分给了社员们。
就这样,挎车不倒往前推,一月月,一年年,在穷苦里挣扎。改革开放了,土地分到个人手里,日子这才越过越好,我们把原来的泥坯房子翻盖成了红砖的椽子房。我们拉了不少饥荒,但上梁那天,秀英哭了。我知道,她是高兴的。后来,我们扣起了塑料大棚,我把蔬菜用自行车驮到离家二十里的胡家去批发,日子有了起色,把盖房时欠下的饥荒还清了。不过,扣大棚也是有风险的。那时候的大棚哪像现在,到处都是钢架结构的,禁得起风雪。我们的大棚主要构建原料是高粱秸捆扎在一起的秫秆把儿和一些树干。这些材料建成的大棚根本禁不起风雪的袭击,很多时,大棚里的菜快卖了,却被风雪给掀了去,秀英都会呆呆看着那些被冻死的蔬菜流半天泪。面对自然,我们无能为力。
好在,三个孩子都相继长大了,这让我们时时低落的心有了些许盼头。大儿子读书不错,深夜里,我们没事就唠叨他能有出息,为家里添光彩。可大儿子也没能如愿考出去。
三个孩子相继初中毕了业。接下来,我们面对的就是孩子们的终身大事。女儿倒好说,这两个儿子的婚事,着实让我们费了不少脑筋。养子不比养女,娶媳妇得花彩礼钱,得有房子。为两个儿子的事,我和秀英操碎了心。左一次,右一回,走马灯似的,差点把我们晃花了眼。老大打兑完了,就愁老二。好不容易把他们都打兑完了,我们都老了。
没有人给儿子介绍对象,我们睡不着,就合计哪家的姑娘好,找谁能说上话。亲事说成了,除了彩礼外,逢年过节的,姑娘来家时,走的时候,我们还得拿出红包表示表示。小门小户的庄户人家,一年的收入就那么点儿,有时候,姑娘来了,我们就愁得团团转。秀英就去后院她妈家借。岳母人挺好,每次,都会借给我们。
日子,就这样往前过,刚把这个窟窿堵完,又出来另一个窟窿。有时候,我都失去了信心,秀英就劝我,着急也没用,总有出头的时候。
我们就像两头黄牛,为这个家默默耕耘着。孩子们相继成了家,好日子刚刚开了头,我却得了脑血栓。前后犯了四次,一次比一次重。跟着我,秀英由一个秀气水润的姑娘变成了一个瘦小枯干的老太太。我知道我活不了许多时间,我担心秀英,我死了,谁来照顾她呀!最后那次病重,我知道,我将不久于人世,因为,我曾数次梦见我妈。大儿子给我办过六六大寿,我死了,也不算短寿了。我唯一放不下心的就是秀英。
死的时候,我的灵魂迟迟也不愿脱离我的身体。那天晚上,我看到围坐在我身边的人,儿子和女儿都在,还有一个舅哥,还有一个舅弟。再有,就是秀英了。我看见她黯然的神情,眼睛里流出了无助的泪花。我的体能已达到了极限,为的就是最后看她一眼,和她待上一会儿,当初,我曾经许诺过她,要和她白头偕老,可现在,我做不到了。肉体的生理已达到极限,已经不能承载我的灵魂栖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看了她最后一眼,咽下了人世间最后一口气。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来世,我们还做夫妻。这辈子,跟着我,风里来,雪里走,过的是粗茶淡饭,紧巴巴的日子。来世,我一定让你享福,过上你羡慕的好日子。
我听到了秀英的泣声和儿女们的呼号声。我的灵魂在他们当中穿行,我看到了我的舅哥给我穿上早就准备好的寿衣,看到了他们把我抬到了寿凳上。我看到,小儿子推开了窗子。这时,我也看到了我爹和我妈,大姐、大姐夫和老妹,以及那些去世了的亲人们。他们来接我来了。我几次力图将我的灵魂再植入我的身体里,可怎么也植入不进去。我的身体的生理机能已经完全衰亡。
从我入土,到现在,整整五年了。在幽暗冻冷的地下,我知道,我已离世。在世的时候,听老人们说,一个人死了,他的灵魂在七七四十九天后才能知道。也许,我也回过家,可能,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我的记忆里删除了这部分。
可这并不妨碍我回家,并不妨碍我想念我前世的亲人们,想念和我相依相伴的秀英。现在,我隔着玻璃窗向里边张望。屋子里,我又发现了两个人。居然是大儿子和女儿。秀英跟他们说着话,说她的牙齿已经修好了。大儿子在责怪她把满口的牙都摘掉了,女儿说,妈也是没办法,每颗牙齿都松动了,不摘啥也吃不下。看着大儿子和女儿关注的目光,我的心放了下来。她的头发比前几年白多了,只是精神头还挺足。儿女孝顺,她遭不了罪。透过玻璃窗,我发现,一如当初的我,秀英干瘪塌陷的两腮,我没想到的是,她的牙齿竟然全部松动,最后竟然全部摘掉,和我一样过早摘掉了牙齿。这辈子,冷一口,凉一口,导致了她的牙齿过早地松动。
我看到了大儿子。我去世前半年,他和媳妇离了婚。女儿我不说了,最让我放心的就是她,嫁了个精明能干的好女婿,日子过得挺好,还有一双可爱的女儿。丈夫体贴,公公婆婆对她也好,上坟的时候,女婿告诉我,他们家最近还买了轿车,让我别惦记他们。
我不惦记女儿,也不惦记小儿子了,现在,除了秀英外,我现在最惦挂的人就是大儿子了。这小子,外表平实敦厚,骨子里却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四
现在,我把目光投向了在一旁看着电视的大儿子。这小子,和五年前一样,一点也没变。小时候,他身体最弱,生下来的时候,瘦小枯干,脑袋耷拉着,瞪着一双无神的大眼,三岁还不会走路。缺医少药的年月,再加上家里吃喝都成了问题,给大儿子治病,也只能找公社一级的卫生院和村里的赤脚医生陆殿德做简单的处理了。
当时,初步诊断为软骨病。现在想想,一定是那时,妻子孕期营养不良,才导致婴儿发育不好,体弱生病。看着大儿子又黑又瘦的样子,我很难过,虽然没钱,可还是千方百计到处寻医问药。可大儿子的病还是越来越重了,最后,气若游丝了。妈和秀英哭得像泪人儿似的,爹说,孩子不能死在家里,现在这样子,活不了一会儿了。按风俗,孩子小,为了他好再托生为人,不能用棺材,用草袋子,到坝外挖个坑埋上。当时,二姐正在盖房子,上梁那天,爹和妈抱着大儿子的襁褓去了坝外。因为上梁时没有人,更重要的是,我不想看到大儿子入土时难过,所以,我就没去。后来,我听妈说,大儿子命大,坑挖好了,他的干裂的嘴唇竟然动了一下。我岳母对东界壁子四嫂说,这孩子还有一口气呢。四嫂和岳母将脚下草叶上滚动的露珠点到了大儿子的嘴唇上。大儿子的嘴唇居然动了起来,岳母说,孩子还没死呢,怎么能埋呢?快抱回去!大家又把大儿子抱了回来,喂米汤,擦身子,结果,大儿子果然缓过来了。后来,给大儿子算命,先生说,你大儿子命大,杨木底的棺材把他给露出来了。
大儿子就这样一天天长大了。他的身体仍然很瘦弱,瘦弱得让我们心疼,可他还是如旱地上的碱逢草,顽强地活了下来。他生来郁郁寡欢,爹和妈倒挺喜欢他,刚生下来几个月,就把他抱到他们屋睡了。后来,女儿和小儿子相继出生,我对大儿子有些视而不见了。作为父亲,我有时也挺内疚。可大儿子最后还是健康地成长起来了。他很聪明,比小儿子和女儿学习都好。慢慢地,我又对大儿子有了好感,把成材的希望寄托到了他身上。我希望他爬出垄沟成为吃皇粮的公家人。我爹老哥三个,他行二,我大伯和我老叔家的几个儿子都出息人了,当兵的当兵,当教师的当教师,没一个种庄稼的,就我是庄稼人,所以,我把希望寄托在大儿子身上了。大儿子学习没得说,可在那个年月,一个庄稼院的孩子考上大学比登天还难,哪儿像现在,甭管学习好不好,花钱就可以上个什么大学,像鞭子赶羊那么多。我对大儿子说,咱家条件不好,那咱就走偏门,咱考小中专和中师,把上大学的学费还省了,读个三年四年就参加工作了。我说的小中专和中师,是由初中直接考上,每个县是有名额的。每年,一个县也就那么三十来人,不过,这些人学成后,大部分回到家乡工作。在当时,称之为定向招生。不过,有眼光的家长,还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考上高中,然后上大学。大学生比中专生和中师生要牛得多,运气好的,可以留在省城,甚至可以进京。考上小中专和中师的命运就是回到家乡所在的县市的工厂里当个技术员,或到乡下的学校当个教师。当然,这是家庭条件较差想尽早参加工作的尖子生们的首选。我们家条件不好,我当然希望大儿子通过这个简易途径成材。可我忽略了一个问题,在当时,能由初中直接考上小中专和中师,比考上高中还要难上几分。大儿子两次冲刺,都差了两分,与小中专无缘。
大儿子挺上火,耷拉着脑袋,起了满嘴大泡。我没说什么,我知道,这是我的命,也是他的命。庄户人家,考不出去,唯一的出路就是下地干活,汗珠子摔八瓣,希望从土坷垃里扒拉出金疙瘩来。可大儿子的心并不在此,下地干活总是心不在焉,以至于我的一个叔伯小舅子媳妇见了,撇着嘴儿说,这孩子下地,怎么倒拎着锄头呢?我听后脸像巴掌掴的一样。自己的儿子,只有当家长自己说的份,别人瞧不起就是不中。大儿子听到了这件事,做出了一个让我瞪目结舌的举动。他找到了那个背后讲究他的人,说,舅妈,您用不着瞧不起我,如果我这辈子扛一辈子锄头,我就把这个锄头杠给撅折了。我为大儿子敢说这样的话而高兴。我发现,大儿子常常在后院我新买的房子里看书。为了给两个儿子娶媳妇,我又购置了一个院落。这不是不务正业吗?一个庄户人家的孩子,不好好琢磨种地打粮扣大棚,看着一些杂书,将来,如何娶媳妇养活一家人呢?我的担忧不无道理,庄户人家嫁女儿,谁不希望女婿家境好,又能干呢?大儿子这样,会有哪家的姑娘肯嫁呢?
我和老伴把道理反复讲给大儿子听,大儿子却置若罔闻,像没听到似的,气得我看哪儿都不顺眼。可就在这时,前院的孙继成媳妇来我家串门,要为大儿子介绍对象。我高兴得递烟倒水。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这说明我们家和大儿子在别人的眼中还不错。只是,女方有点远,在建昌县。继成媳妇见我们有点嫌远,就说,远近有啥关系,只要姑娘人好,比啥都强。我们一想也是,就凭大儿子现在这样子,跟前的,谁会把姑娘嫁他?
我和大儿子说,前院的孙婶给他介绍对象。几天后,女方从建昌赶来,大儿子和她相了亲。姑娘长得挺好,人也淳朴,我和秀英一下子就相中了。大儿子嫌人家是远场来的,还比他大一岁。大儿子有些不情愿,在我们的劝说下,勉强同意了。谁想到,埋下了大儿子和姑娘分手的根苗。他们相处了大半年,最后还是分了手。按我们乡下人的风俗,订婚是要摆宴过彩礼的,在我们这儿叫串大门儿。我请来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包括远在沈阳的二姐。可这喜宴的酒还没完全凉,大儿子就不想和人家处了。可是,如果男方主动悔婚,也就意味着过的彩礼钱和办喜事的酒席钱白搭了。小门小户的庄户人家,一家人辛辛苦苦地干,汗珠子掉地摔八瓣,一年能收入几个钱?我把利害说给大儿子听,大儿子勉强同意了。可没过多久,就又反悔了,他去姑娘家装疯卖傻,试图让女方吐口,让女方就可把彩礼退回来。我不同意,凭经验,我知道,姑娘是把过日子的好手,大儿子娶了她,就会把日子过好。可大儿子中了魔似的就是不同意,我拿椅子砸他,也没管用,我知道,大儿子是铁了心。几天后,我们家正好请人脱谷,晚上,喝酒的时候,我对大儿子说,你要能一口干了这碗酒,我就同意你和姑娘分手。从未喝过白酒的大儿子眼都没眨一下就把酒干了。我知道,不能再横加干涉了,分手就分手吧。这段姻缘就告终结。自然,我们家搭上了差不多一年的收入。我气得要死,可又有啥办法?
没想到,这仅仅是开始。大儿子接连又相看了几个姑娘,又为他办了几次订婚宴,结果,一个也没成。后来,大儿子同一个盘锦姑娘订了婚,不过,女方有个要求,要在盘锦买个房子。我答应了,花了七千块钱,给大儿子置办了三间旧平房。相处一年,结了婚。这时,我的心才算落了地。大儿媳妇对我们非常孝顺,给我织毛衣毛裤,买衣服,给秀英购置了金耳环、金戒指什么的。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如此孝顺,在我们这儿,实属罕见。大儿子跟着舅哥,去了山东打了几年工,回来后,在家搞起了写作。我对他搞这个心存疑惑。可没想到,凭着这个,大儿子居然养活妻子和女儿。这时,我才明白,当年,大儿子躲在我给他购置的那个院子里不出来的原因了。这小子还真挺有心气,写这个,居然写出了点名堂来,实现了他抛弃锄头杠爬出垄沟的理想了。这也让我高兴,虽然我们家没出一个吃皇粮的,但出了一个作家,也是我站在人前值得炫耀的资本。
比起小儿子来,大儿子憨厚踏实,让我放心,可我没想到,偏偏就是这个我最放心的人,婚姻上出现了大问题。大儿子和媳妇离了婚。尽管我们为人父母的不同意,说了千般道理,可大儿子还是和媳妇离了。这么好的媳妇他不要,纯粹是烧的。我临终的时候,大儿媳妇夜半打车来看我,泪流满面。我听说,那时候,大儿媳妇已经恋爱了。苦了我的小孙女,跟着她妈颠沛流离,这个天杀的大儿子呀!
除了秀英外,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了。当时,我拉着他的手,泪流满面,但我说不出话来。现在,他就在我的眼前,在秀英的身边。时光,并未在大儿子脸上留下什么痕迹。这小子成了家,我在这边,也心安了。
五
此刻,听着他们亲切地说着话儿,我真想进去。可我不能惊扰了他们。还是,多看看这熟悉的院子吧!
这座新盖的房子,是在老院子的原址上盖的。小儿子婚后,就把原来的那个房子卖了,把这个房子给翻盖了。我在这个房子里生活不到一年,脑血栓就发作了。小儿子翻盖这座房子,我是不情愿的。这座房子里,留下我太多的情感、汗水和记忆。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无不视做我的生命。可我老了,小儿子想翻盖它,我又不能阻拦。当年,我把郭五爷的土坯房翻盖成了红砖椽子房。翻盖前几年,爹还活着。爹说,我这辈子要是住在椽子房里,死了也能闭上眼了。可是,爹终于没等到我翻盖成红椽子房,就去世了。不过,爹在临终前看到了木匠为他攒的棺材。那天,天气出了奇的晴朗,爹居然拄着拐棍走出屋子,摸了摸棺材,满意地点了点头。看到棺材后的第二天凌晨,爹就走了。我没条件给爹攒口松木棺材。爹的棺材是用杨木攒的。爹看起来对这口杨木棺材挺满意,我当时就在想,爹把这口杨木棺材当成了他在人世间希望住上的椽子房吧。
尽管这座房子是最时新的北京平,可是我仍然喜欢原来的房子,原来的院套。我到这里的时候,刚刚三十岁。七年后,也就是1982年,爹走了。我在这个院套里发送完了爹。十四年后,我又在这个院落里发送了妈。两个儿子,在这个院子里发送了我,而且,我也知道,在这个院子里,两个儿子也会发送他们的母亲。
门开了,老伴走了出来。这时,另一侧,小儿子家的房门也开了,小儿媳妇和小孙女走了出来,她们和老伴一起有说有笑进了屋。我没看到小儿子,我知道,他远在河南打工。这几年,小儿子靠着打工,日子也渐渐红火起来了。
我是多么想进去呀。可我不能,我怕惊扰了他们。看着小孙女乖乖可爱的样子,我开心地笑了。五年过去了,小家伙也长大了。可惜的是,我没看到大孙女。她跟着她妈妈生活,我很想她。那是个聪明的孩子,将来一定有发展。虽说,是女孩儿,现在,男女都一样了,女孩儿也是传后人。
我在院子里徘徊,我在院子里思索,我在院子里回味。
鸡叫了,我该走了。再见了,我的前世亲人们。轮回的路上,不知道,我们还能不能相逢?
启明星已升起,东方露出了一丝鱼白肚。这时,在我的幕景中,我看到,草棵疯狂地长,我看见了蛇爬出了灌木丛,在晨曦下蜕皮。灵魂永驻,而身体,只不过是承载着灵魂一次又一次轮回的载体。
顷刻一声锣鼓歇,不知何处是故乡。光线转暗,我们又在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