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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战七年 旧貌新颜

2016-11-18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乌鲁木齐市棚户区建设

在我国许多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都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而在乌鲁木齐,这项工作更被视为是关系社会稳定、城市面貌、经济发展、民生民计等许多重大方面的系统工程,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因此,从2007年起,乌鲁木齐市即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2010年,乌鲁木齐市开始进入大规模棚户区改造阶段。七年来,乌鲁木齐市累计投资311.37亿元,实施了天山区黑甲山等10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房屋7.5万套,建设面积857.86万平方米;竣工房屋3.13万套386.2万平方米;完成征收47963户;新建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类市政管线88.8公里,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用房、司法警务用房、幼儿园、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共135平方米。20余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棚户区改造改变了城市面貌,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受到了边疆首府各族群众的热烈拥护。

总结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经验做法,可以归纳为以下10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难度极大、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上级领导的重视难以想象。乌鲁木齐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中央、自治区、市等各级领导多次亲临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视察指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每年年初,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各区(县)及相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和工作目标,年底根据责任状内容和实际工作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市委、市政府每年定期召开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

为破解资金难题,拓宽融资渠道,乌鲁木齐市开辟多条途径解决资金问题。一是利用中央、自治区、市级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二是按照《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办法》,采取吸收社会资本的方式,选择资质好、有实力的投资方的社会资金。三是对剩余安置住房按商品住房价格进行销售,及时回笼资金。四是将征收安置完毕的剩余空地进行“招、拍、挂”出让,拍卖所得土地净收益资金。五是目前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作为主要融资资金。国开行融资主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融资模式进行。采购标的为乌鲁木齐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市政府授权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本次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市棚改办代表市政府与乌鲁木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购买服务合同。棚户区改造因此具有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充分尊重民意

棚户区改造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只有充分尊重民意,才可能把棚户区改造好事做好、好事做实。为此,乌鲁木齐市对新项目准入采取了“两轮征询”制度。即在第一轮征询中,改造范围内须90%以上的居民同意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在第二轮征询中,改造范围内须90%以上居民同意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和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在两轮征询均通过的情况下,方可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四、加大棚户区改造征收力度

征收补偿诉求过高造成的征收难是制约棚户区改造整体工作的主要瓶颈。为此,市区两级领导把征收问题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矛盾,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县级干部分片包干,基层管委会(街道)和社区积极介入等方式,采取不同的措施积极作为。市属相关部门也不定期对各区县征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在征收工作中,特别强调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以此大力扭转了征收难的问题,沙依巴克区棚户区改造项目400多户的征收工作,仅用了10天便圆满完成。

五、加快办理棚户区改造手续

各区县对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梳理,配备专人负责手续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同各审批部门进行协调对接,促使项目前期和开工建设手续尽快办理完毕。相关职能部门真正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升到改善民生、增强稳定、打造首府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尽量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六、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

按照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鼓励货币安置为主的要求,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乌鲁木齐市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目前在利用国开行资金所进行的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安置已达80%以上。今后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将以货币补偿为主,最大程度消化存量安置房,尽量减少建设新的安置房。

七、严把质量安全关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技术规范,加强巡查和日常监督,抓好工地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关、安全关。此外,加强对企业参与项目的管理,对所有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提前进行资格预审,杜绝资质低、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

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为方便棚户区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乌鲁木齐市在棚户区改造建设中重视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完善,配套建设了一批符合规划要求、满足群众需要的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用房、司法警务室、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棚户区改造,加强了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按照棚户区改造在建安置房工程的工期进度,制定可行的配套建设施工方案,确保市政配套和安置房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和加强了城市综合功能,为建设和谐宜居小区奠定了基础。

九、做好安置物业服务工作

为了确保棚户区改造居民住得好、住的稳,乌鲁木齐市积极研究完善棚户区改造后期物业管理政策、办法和措施,选择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保证已建成使用的小区各项设施有人定期进行维护。探索建立新安置住宅小区管理方式,想方设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努力给棚改居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居住环境。

十、努力构建“嵌入式”多民族社区

所谓“嵌入式”多民族居住社区,是指多民族融合居住在同一社区。在乌鲁木齐市同一民族相对聚居比较普遍,而对这个多民族的城市,要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融合,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嵌入式”多民族融合居住显然更具积极意义。为此,我们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引导“嵌入式”社区建设,促进多民族融合与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七年的努力工作,乌鲁木齐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一片片危险破旧的棚户区被改造为一个个现代化的新型住区,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更加稳定,各民族更加和谐团结。在乌鲁木齐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和各民族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首善之城的进程中,棚户区改造工作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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