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秘密”需公开且只降不增
2016-11-17高琛琛
高琛琛
部分药价虚高、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直广为诟病。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我省2016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及开展相关改革试点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挤干”药品价格水分,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关键词:控费医疗费公示只降不增
昨日,省卫计委等部门印发《湖北省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意见》,到2016年底,各地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门诊住院患者次均医药费用、药占比、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平均住院日,医保患者个人支出比例等,这些都将向患者揭开‘面纱。”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下半年开始,各市州每半年定期在媒体上排名公示本辖区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指标,省卫计委将公示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等14家部省属医院指标信息。这些指标都要逐步降低。
省卫计委介绍,医疗费用控制将与医院等级评审、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挂钩”,未达控费目标的公立医院一律暂停审批资格,并追究医院院长管理责任。
按照监测指标要求,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参保患者个人支出比例、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费用比重、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均应逐步降低,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应不超过35%,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不超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应不超过60%等。
关键词:采购以“走量”方式降低药价
基本药物“带量采购”,是指在基本药物招标时,把需求集中起来,兼顾药品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通过“走量”的方式,达到合理降低药品价格的目的。一位药企负责人解释,就像女孩子买衣服,买一件500元,买两件有折扣,买个十件能拿下“狠折”。
除武汉市外,襄阳市、鄂州市也成为“带量采购”试点。按照规定,试点城市要按照“一品三剂型二规格”的要求,遴选54个规格的药品,并将其通用名下的其他药品一并纳入采购目录。
关键词:诊疗放手让老医师开诊所
2016年我省医改任务包括,到今年底,武汉、襄阳、鄂州城市家庭医生服务覆盖率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明确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
同时,我省将放宽条件、简化程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试点放开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通过主动作为和外援帮扶,逐渐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实现接诊在基层、一般治疗在当地。省卫计委负责人期待,改革使“百姓最终选择用脚投出分级诊疗信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