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担当早让位
2016-11-15张剑虹
党员生活 2016年11期
张剑虹
前些时,与一干部聊天,那名干部告诉我,他多次出差开会、办事的几千元正规发票半年多都报不出来。我感叹道:“现在报销的程序太复杂了,每张发票几乎单位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签字,经常几个月签不完。”他一声叹息。据那名干部介绍,从前年开始,领导规定所有报销的发票单位班子成员全部都要签字,所有的工作都要班子成员一个个的表态,所有的文件、决定也都要班子成员签字,说是集体负责。
这种遇事就让班子所有成员都签字、都担责的作法,看起来是加强管理,人人有责,但实际上却是人人签字,人人无责。这种管理办法既不科学规范,还有不敢担当、推卸责任的嫌疑。应该说,完善程序,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杜绝滥权,预防贪腐完全必要。但这一切都应该是在织密制度之网,严格按制度、按规则办事的基础上进行。应该是用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岗位职责,而不是每件事都让领导班子所有成员画押。据了解,类似这样的加强管理,不是个例,近两年还有增多之势。有的单位,一遇到责任、风险,就互相推诿;一碰上麻烦,就互相逃避,或是搞责任分摊,或是搞众人均担。
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有责必负责,失责必问责。 这是现代管理的要义,也应该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职业精神。遇事不是想到怎么完成任务,怎么做好工作,而是先想怎么脱身,怎么自保,这样的领导还是趁早让位,免得贻误事业、贻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