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的存在主义与《死无葬身之地》
2016-11-15高莉
摘 要:萨特是20世纪最有影响的作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最能引起争议的人物。他被世界进步力量誉为“人类的良心”,同时也遭到不少人的指责、攻击甚至谩骂。本文通过对萨特境遇剧《死无葬身之地》的分析,指出境遇剧中的存在主义哲学,以及其存在背后的自由与责任。
关键字:萨特;境遇剧;存在主义;自由
1 人的“境遇”与选择
1946年,薩特的境遇剧《死无葬身之地》首演,这是萨特在二战后创作的第一个剧本。“境遇”是萨特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个词的含义有:1、剧中人物所处的境况,2、剧情开展前的特定状况,3、艺术中的多种情结发展到一定条件下环境的总和。所谓境遇,就“是一种召唤;它与我们相涉;它向我们建议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由我们自己选择,为的是我们的选择更加人道;当必须将有限的境遇搬上舞台时,就是说必须表现人类的二择一(死亡是其一),境遇就召唤我们表现人类的总体性。”1萨特笔下人物的境遇实质上就是现实环境下人类的境遇。
《死无葬身之地》的背景就是二战时期的法国。剧情很简单,五名法国抵抗运动游击队员在一次战斗中失败被法西斯俘虏,经受着残忍的酷刑折磨,恐惧、仇恨等种种情感纠缠着他们。而唯一逃脱的队长若望被作为身份不明者被关进同一间牢房。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索比埃不堪酷刑,跳楼自尽;卡诺里镇定自若,在若望建议下主张招假供求得生存;弗朗索瓦精神崩溃准备招供,被同伴掐死;杀死弗朗索瓦的亨利为是否出于自尊而挣扎;若望的情人、弗朗索瓦的姐姐吕茜在遭强奸、弟弟死后视死如归,却最终选择了求生;就连若望也在面对弗朗索瓦和60名队员的选择中痛苦不堪……
“选择”萨特《死无葬身之地》一个重要哲学问题。人的一生是在选择中度过的。五位游击队员都要做出自己的选择,要么努力抗争,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要么妥协投降,苟且偷生。萨特在谈到这部戏时曾说:“我感兴趣的是极限的情境以及处在这种情境中人的反映。”因此这部作品存在着两个矛盾着的基本因素:一定的境遇和在这个境遇中进行自由选择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萨特认为,人无法不选择,无论面对何种境遇,人都无法不进行选择。人投身于这个给定的世界,必须同各种自在存在打交道,必然受到各种条件和境遇的制约。在《死无葬身之地》中,五位游击队员面临的是被俘并且经受酷刑折磨的境遇。而在现实生活中,人在不同的成长时期也面临着不同的境遇选择,每个个体面前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人究竟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自己的设计、选择、谋划和自我塑造,这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和自我存在的根本特征。这也就是萨特的自由绝对性,即体现为选择的不可逃避性,人必须通过选择来实现自己的本质。
也正因为如此,人只要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必须进行选择,而且因为上帝的死亡,任何先天的价值都不会存在,同样,“也就没有人能够提供价值或者命令,使我们的行为成为合法化。这一来,我不论在过去或者未来,都不是处在一个有价值照耀的光明世界里,都找不到任何为自己辩解或者推卸责任的办法。我们只是孤零零一个人,无法自解。当我说人是被逼得自由的,我的意思就是这样。人的确是被逼处此的,因为人并没有创造自己,然而仍旧自由自在,并且从他被投进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都要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2正是从上述理解出发,人也就是完全自由的人,人的选择也是完全自由的选择,所以,人被判定是自由的。
2 自由的个体与个体的责任
在萨特的存在境遇剧里,自由是无处不在的,因为人被判定是自由的,也因为如此,自由不存在任何标准。所以在萨特看来,人生而自由,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由。也正是因为个体是绝对自由的,所以人不能任性和随心所欲。作为自由的个体必须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结果负责。
萨特认为,面对人的孤独的生存困境,存在哲学的基本思路不是在人的存在之外再去寻找某种绝对的力量取代上帝的地位。而是应该关注人的本身,使人的自由的可能性充分发挥, 并促使人勇敢地面对行为的后果。正如人无法摆脱自由一样,人也无法摆脱责任,人必须对自己的自由选择和行为后果担负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首先是对自己负责,其次个体应该对他人和全人类负责,因为个人的自由不免会与他人的自由相冲突。在《死无葬身之地》之中,五位被俘的游击队员所面临的境遇选择都会涉及同伴和更多人的存在和价值,索比埃不堪酷刑,跳楼自尽,用结束自己的生命选择保全同伴;卡诺里镇定自若,在若望建议下主张招假供求得生存;弗朗索瓦精神崩溃准备招供,却被同伴掐死……总之,“人一投入世界,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要负责。”3
当然,萨特所说的责任更多是一种道德责任,是良心和社会舆论的谴责与制裁。在萨特看来,这是自由理论的必然结论,既然上帝不存在,人的存在又先于人的本质,因此,没有什么能替人负责,人必须自己承担自己自由选择的责任。萨特指出:“ 不管他怎样选择,鉴于他现在的处境,他是不可能不担当全部责任的。”4并且,对于一个个体而言,他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所有人负责。任何借外部环境来推卸自身责任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是应当予以鄙视的行为。
当我们说人自己做选择时,我们的确指我们每一个人必须亲自做出选择;但是我们这样说也意味着,人在为自己做出选择时,也在为所有人做出选择。因为实际上,人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他愿意成为的那种人而可能采取的一切行动中,没有一个行动不是同时在创造一个他认为自己应当如此的人的形象。因为我们不能选择更坏的。我们选择的总是好的。因此,萨特认为:“所以我这样即对自己负责,也对所有人负责;我在创造一种我希望人人都如此的人的形象。在模铸自己时,我模铸了人。”5
3 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死无葬身之地》作为萨特存在哲学的一部分,更多的是主张一种直面人的生存困境。在强调人的绝对自由的时候,没有盲目的把人作为最高价值,也没有乐观的为人类设定一个圆满的结局,反而强调人的生存境遇中的艰难和悲壮,强调人在生存境遇中永远开放的抗争和对自由的献身。
萨特的存在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人道主义,是一种直面人的孤独的、痛苦的、有限的生存困境的人道主义,是一种把个体的自由理解为对生存困境的不断抗争、对现存的不断超越、对责任勇于承担的悲壮的、悲剧性的人道主义。对于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萨特做了这样一个概括:“人始终处在自身之外,人靠把自己投出并消失在自身之外而使人存在;另一方面,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既然人是这样超越自己的,而且只有在超越自己这方面掌握客体,他本身就是他的超越的中心。除掉人的宇宙外,人的主观性宇宙外,没有别的宇宙。这种构成人的超越性的主观性的关系——这就是我们叫做的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所以是人道主义,因为我们提醒人除了他自己以外,别无立法者;由于听任他怎么做,他就必须为自己做出决定;还有,由于我们指出人不能返求诸己,而必须始终在自身之外寻求一个解放(自己)的或者体现某种特殊(理想)的目标,才能体现自己真正为人。”6
注释
1.罗国祥《萨特存在主义“境遇剧”与自由》【期刊论文】 《外国文学研究》 2001(2)
2.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周煦良、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8年版
3.同上
4.同上
5.同上
6.同上
参考文献
[1]罗国祥《萨特存在主义“境遇剧”与自由》【期刊论文】 《外国文学研究》 2001(2)
[2]让—保罗.萨特《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周煦良、汤永宽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1988年版
作者简介
高莉(1988-),女,汉族,研究生,单位:湖北大学,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