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装配式建筑的住宅项目奖励3%建筑面积正式落地
2016-11-15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2016年9期
近日,《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住宅产业化)项目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对奖励措施的操作以及详细流程进行了说明。这也意味着装配式建筑领域翘首期盼的“3%建筑面积奖励措施”在深圳正式落地。
作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深圳早在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中便明确,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建筑面积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为采用产业化方式建筑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3%……计收50%的评估市场地价。”
事实上,“给予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措施在目前国内多个城市都得以出台,然而,落实到具体实操层面,由于涉及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等多个主管部门,加之如何控制奖励措施背后可能存在的实施风险,令该项政策在各城市普遍遭遇“落地难”的尴尬。
此次深圳为扫除政策障碍,打通部门壁垒、简化实施流程,最终形成了建筑面积奖励的“基本原则”与“办理程序”,在推进本地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的同时,也为相关激励政策在全国落地提供了参考。
(摘编自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