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语言立法特征探析

2016-11-11王璐

决策探索 2016年20期
关键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威性强制性

王璐

语言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强烈的社会属性。语言内部存在着客观发展规律,同时也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制约。其中,语言政策对其影响尤为突出。自古以来,人类便对语言进行人为的规划、管理、指导,制定相应的语言政策,以期达到协调语言关系、缓解语言矛盾、解决语言问题的目的。在这些语言政策中,语言立法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特征,使其明显区别于其他语言政策而存在。

一、 语言立法的权威性

语言政策是实施某种思想、法律、法规、规定并有意取得改变某种语言效果的载体。语言立法属于显性的语言政策,是语言政策在法律层面上的体现。全世界190多个国家当中,大都为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为了实现民族统一、语言和谐发展,许多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本国语言进行行政性调控。

在我国,《宪法》就有涉及语言问题的条款。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审议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宪法》第四条);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宪法》第十九条)”。《宪法》作为国家纲领性的根本大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是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基础和依据。从制宪参与者来看,人民是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制宪机关,具体实施制宪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能够站在历史现实的高度,准确把握时代内在发展规律和外在发展方向。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是专门针对语言文字颁布的专项法律,对于立法目的,公民语言权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内容,语言文字应用原则等都作出了翔实说明,使语言文字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从立法机构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从立法过程来看,该法案的起草工作于1997年就已开启,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积极协助下,对全国众多省、市、自治区进行实际调研,并在研究国外相关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组织专业人士座谈讨论,后经数次草案的修订,审议通过并最终形成了规范性文件。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有关语言问题的两部重要法律,可以看出,立法文件的重要地位、立法参与者的构成成分、立法过程的严格复杂等因素,都为立法的权威性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政策的有效执行贡献了强劲动力。

二、 语言立法的强制性

我国当前的语言文字丰富多彩,充满生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无秩序地使用语言文字,尤其对于特殊领域的语言文字使用更是具有强制性要求。教育领域方面,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也是我国各民族通用语,目前已基本具备明确的标准语音体系。教师在从事教学活动过程中,采用普通话作为职业语言,对于提高教师形象、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等会产生积极作用,同时也对顺利实施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工作有所裨益。规范汉字是经过简化和整理的现代汉语用字。教师在规范汉字方面要率先垂范,教授学生书写使用规范汉字,这不仅是必备的职业要求和素质,而且也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是法律效力约束性的现实体现。媒体领域方面,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二条)”。当今社会,媒体是公共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传播语言的重要媒介。与以往相比,语言传播速度快、半径大、受众多、内容丰富,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语言都在媒体影响下发生改变。因此,我们要重视媒体语言的强大影响力,要求国家级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甲等,强调传播规范语音。媒体人从事语言工作时,采用标准普通话,传递给民众可供模仿学习的范例,这不仅是基本的职业素质,而且也是国家法令强制性的要求。不同领域的语言文字应用特点有所不同,但都应遵循相应的语言文字行为准则,积极主动执行其内容,这是因为语言立法迥异于一般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性。

三、 结语

语言立法是以法律形式,将语言政策明确表达出来,权威性和强制性是有别于其他语言政策最为明显的两种特征。权威性要求语言立法制定时应慎重,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符合当前国家发展情况的需要。强制性是保证语言立法效力的基础,对国家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具有一定推动作用。有鉴于此,应清晰深刻地认识语言立法两种特征的本质内涵,对语言生活正常有序、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新乡医学院外国语言学系)

猜你喜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威性强制性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推迟召开相关问题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3月20日)
权威的证成困境及其解决——对《法律的权威性:基于实践哲学的研究》的评析
哲学百科全书的经典之作
“全媒体”语境下党报更应坚守权威性
我国将实施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
首批强制性气象国家标准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年将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