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保护的“冲突”
2016-11-11
出版参考 2016年9期
在数字、通信和多媒体等高新技术的作用下,数字阅读的氛围已然形成。数字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作为一种新型的著作权形态应运而生。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对于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激发创造者的活力、更好保障全民文化权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由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数字版权管理中的新问题不断产生。数字出版物具有搜索即可使用、点击即能阅读、下载即复制的特点,这为侵权盗版提供了便利。我国目前关于数字出版的法律法规滞后,造成网络侵权盗版问题频发,使版权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如何在传播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一直是业界热议的话题。数字阅读是一个由内容生产者、内容出版者、技术支持商、阅读设备提供商、内容销售商、内容消费者等多个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如何以数字版权的流转为中心,统筹考虑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采用有利于作品传播又能使版权得到有效保护的方式,建立分工合作、互利共赢、动态协调的市场化、商业化经营模式,是本期专题所探讨的。
本专题特约浙江传媒学院数字出版研究所教授崔波、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重大科技工程管理部处长吴治强、龙源数字传媒集团总编辑兼副总裁穆广菊、行业观察者李星星、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研究人员杨昆、电子工业出版社副总编辑李弘分别从各自的观察与实践出发,探讨版权保护与传播的观察、经验与体会。供业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