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修辞格的研究述略
2016-11-10田宁
摘要:对偶是汉语传统的修辞格,从古至今一直被人们广为运用, 但它的发展经历了曲折的演变过程。对其历史发展进行梳理,有利于我们对对偶修辞格认识和更好地应用。
关键词:对偶;历史发展;认识
中图分类号:H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48-01
一、对偶的定义
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对对偶作了这样的定义:“说话中凡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的两句,成双作对排列成功的,都叫做对偶辞”。吴礼权在《修辞心理学》里说“对偶是语言活动中表达者有意以字数相等、句法相同或相似的两个语言单位成双作对的排列在一起,通过齐整和谐的视听觉美感形式实现表情达意的最佳效果的修辞文本模式”。
二、对偶修辞格的历史发展
早在先秦时候就有对偶修辞的产生。其后历经各代都被作为一种重要的修辞格使用,以下结合各个历史时代重要著作中的著名论述加以概述其历史发展情况。
(一)在《墨子·小取》篇中有关“侔”的论述:“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墨子的这一论述是对比、对偶手法的源头。
(二)魏晋南北朝时,刘勰的《文心雕龙》中有对“丽辞”的专门论述。刘勰所谓的“丽辞”就是现代修辞中的对偶。
(三)隋唐时代,尤其是唐代。在诗论修辞方面,对偶辞格盛行,唐代论及对偶的著述较多,试析较深细。记载最为全面的是日僧遍照金刚的《文镜秘府论》。该书《东卷》论对类共有29种对偶,多为唐人之说。隋唐时代上官仪《诗苑类格》、李峤《评诗格》等书中亦有论及对偶处。
(四)宋金元时代诗话论述对偶不及唐代详细,但能突出运用对偶的手法的准则,这是在唐代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论述中主要强调两项准则:
1.主张自然贴切,反对为对偶而对偶。《苕溪鱼隐丛话》后集引《复斋漫录》说:文之所以贵对偶者,谓出于自然,非假于牵强也,《潘子真诗话》记禹玉元丰间以钱二万,酒十壶饷吕梦得。梦得作启谢之,有“白水真人,青州从事”。禹玉叹赏,为其切题。后毛达可有:《谢人惠酒启》云:食穷三载,曾无白水之真人;出饯百壶,安得青州之从事,“此用梦得语,尤为无功,弗惟出于剽窃,亦是白水真人为虚设也,至若东坡得章质夫书,遗酒六瓶,书至而酒亡,因作诗寄之云:“岂意青州六从事,化为乌有一先生”。二句浑然,绝无斧凿痕,更觉真切。
这里批评毛达可感谢别人赠酒,为了对偶,而虚设了“白水真人”,以与“青州从事”相对。(白水真人代钱,青州从事代酒)不及吕梦得自然贴切的运用了“白水真人”与“青州从事”相对,更不及东坡作谢人遗酒诗时那样对偶自然、无雕琢之迹。可见,《复斋漫录》强调的自然贴切着重在符合内容的实际,反对为对偶而虚设内容、脱离实际。
2.主张随意遣词,不必拘于绳墨。律诗中的对偶要求比较严格。但是有时对偶形式与内容会有矛盾,如果拘泥于对偶形式的绳墨,便不能很好地表达内容,范季随与韩驹二人以杜甫诗为例,说明对偶应该服从表达内容的需要。
除上述运用对偶的准则意外,诗话还论述了对偶的不同方式,主要有的对、扇对、奇对、借对、当句对、一声对、俚语对等,大约相当于唐代的名对、隔句对、奇对、假对、当句对、叠韵对等。俚语对即俚俗语相对,唐代未见论述。
(五)明清时期关于对偶修辞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王骥德《曲律》关于《论修辞》的论述。这里主要讲了对偶的种类和用法,
王氏把对偶分为六类。从句式上分,有两句对、三句对(如“蝶恋花、凤栖梧、鸾停竹”)、四句对。其实三句对已近排比,四句对更就是排比了。从声韵上分,有两韵对(曲词上下联末字协韵)、隔调对。另外还有叠对。
关于对偶的运用,王氏仍然强调要用的自然:“得对方见整齐,方见富丽。”其中首先要“得对”,还指出:当对不对,谓之草率;不当对而对,谓之娇弱。对句须要字字的确、斤两相称方好。上句工,宁下句工;一句好;一句不好,谓之“偏枯”,须弃了另寻。
至于滥用对偶,更是王氏所反对的。他在《论宾白》中,就批评了《浣纱记》“纯是四六,宁不厌人”。
另外,明清之际,小说兴盛对偶在小说中也得到了发展, 具有一些特色。在章回小说中,每一回的回目都是对偶的句子。
(六)到了现代,对偶继续得到了发展, 在各种体裁的文章中都得到了较为恰当的运用。如: 敌人害怕您静若悬剑,人民信赖您稳如磐石。
三、通过以上的探索,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些看法。
(一)对偶是汉语中生命力强的一种修辞格,这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出来。首先,对偶使用的时间长。早在先秦时代,对偶就产生并被人们运用了。从此以后, 历代一直被人们运用。可以预言,今后,对偶仍将是人们常用的修辞格之一。其次,对偶使用的范围广。历史上和现实中各种各样的文章,各个时期兴盛的文学形式,无论是有韵的无韵的,无论是叙事的还是抒情的,无论是典雅的,还是通浴的,都运用了对偶这一修辞格。再次,使用对偶的人员多。从古到今,无论是大作家,还是一般作者,无论是骄文家,还是散文家,无论是上层人物,还是布衣百姓,各种各样的人都运用了对偶这一修辞格,对偶成了人们爱用的修辞方式。
(二)从宽严之变中也可以得到证明。对偶有宽严之分,经历了宽严之变。先秦两汉的对偶,都是宽对。到了南朝,沈约等人开始讲究对偶的声律。到了唐朝,律诗的对偶走向工巧,出现了严对,亦称工对。严对给对偶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不但要求相对部分大的词类相同,而且要求下位的细小分类也相同,如名词还分天文、时令、地理、宫室、服饰、植物、动物等小类。严对固然工整,但要求过于苛细,常常有人追求严对而影响了内容的表达,这也可以说是对偶走向片面极端的一种表现。因此,到了宋词、元曲中的对偶,就挣脱了律诗严对的这些限制,又走向了宽对的道路。其实,即使是律诗中的对偶,也常常有人不受严对的限制,试看名家律诗中的对偶,有不少都是宽对,倒反而不觉得板滞,具有灵活流动的艺术效果。到了现代, 诗文中所出现的对偶绝大部分都是宽对。这说明今天人们注意了对偶运用的辩证法,不去片面追求形式。
参考文献:
[1]墨翟.墨子·小取[M].北京:中华书局,2011.
[2]刘勰. 文心雕龙[M]. 上海:上海古籍,2012.
[3]王力. 诗词格律[M]. 北京:中华书局,1977.
[4]易蒲、李金苓. 汉语修辞学史纲[M]. 吉林:吉林教育出版黑色,1989.
[5]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田宁(1988—),女,硕士,山东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