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闯祸谁买单
2016-11-10彭振林
彭振林
那天是周六,老刘在小区附近遛弯,本来说好中午回家吃饭的,可眼看过了十二点,还不见人回来,妻子花婶有点着急了。
正在这时,花婶接到了警局来的电话,警察告诉她,老刘在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正在医院抢救。等花婶赶到医院时,却还是晚了,老刘因伤势过重,已经过世。花婶伤心欲绝,更糟糕的是,她得知肇事司机早已逃逸,不知去向。
这可如何是好?幸好,警方通过车辆牌照查到了肇事车的车主,叫王大山。
见到警察突然找上门,王大山有些意外,但还是客客气气地把警察迎进了家门。可当警察向王大山说明事由后,王大山却愣住了。过了一会儿,缓过神来的王大山对警察说:“我那车很旧啦,一直停在老屋的车库里,我很久不开了。这阵子忙也没顾上,一定是被人给偷了,才出了这档子事,真是倒霉!”
后来,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验情况认定,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但因为线索极少,警方一时还未能将肇事逃逸司机,或许也是偷车人,抓捕归案。如此一来,案件悬而未决,花婶愁得茶饭不思,家里经济本不富裕,现在老伴人没了,连拿到应得的事故赔偿金也似乎成了难题。
花婶求助了律师,律师告诉她,在这起事故中,车主王大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大山得知此事,连呼冤枉,他说:“我虽然是车主,但我的车在事故发生之前就被人偷走了,我和老刘一样也是受害人,你们应该向肇事司机索赔啊!”
王大山坚决不背这个“黑锅”,花婶实在没办法,只好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法院。王大山在法庭上委屈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实在没想到,法院的最终判决给他好好上了一课……
律师点评:
《贼闯祸谁买单》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三:其一,被盗机动车肇事后车辆所有人如何担责;其二,肇事者逃逸的,如何担责;其三,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如何担责。
根据法律规定,被盗机动车肇事后,所有人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肇事者逃逸的,应承担全责,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故事中,肇事司机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这起事故的全责。王大山作为车主,虽称车辆被盗,但因没有报案无法举证,故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辩解依据不足,则他理当为自己对机动车保管不善的过错买单。肇事司机归案后,王大山可向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