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车祸留级,能否索要“误学费”?
2016-11-10
家庭百事通 2016年11期
中学生小董就读于某私立学校,每学年学费9000元。去年9月,小董被一辆车撞伤,造成左小腿骨折。小董住院治疗办了休学手续。由于学校对小董父母已缴的该学年9000元学费拒绝退还,故小董要求保险公司和肇事车辆车主崔某赔付,但对方均以“误学费”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而拒绝赔偿。请问,小董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误学费损失吗?
安徽 苏女士
小董有权要求对方赔付该笔“误学费”。对于学生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产生的学费损失,目前确实不属于法律明确列举的赔偿项目。但是,根据民法公平原则,以及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精神,“有损害才有赔偿,无损害就无赔偿”,对由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均应适用全部赔偿原则。
本案中,小董因交通事故受伤不能正常接受学校教育长达3个多月,其休学是合理的,手续也齐全。由于学校拒绝退回他所交的9000元学费,且明确说第二年复学时得再缴学费,因此这笔多支付的学费无疑应认定为因交通事故侵权所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侵权方予以填平,才符合情理和法理。
潘家永(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警察系主任,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