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关注“问题议员”是否被追溯
2016-11-10陈然
本报驻香港特派记者 陈然
“为港除‘独,势在必行”。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后,香港各界纷纷讨论研究释法后续工作,关注焦点在于,除了“青政双丑”梁颂恒、游蕙祯外,释法是否会溯及其他宣誓“问题议员”。
作为释法后全面除“独”的第一步,8日中午,香港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宣布,即时禁止梁、游二人的13名议员助理进入立法会大楼,而梁、游则继续不获准参与会议,直至另行通知为止。香港立法会9日举行释法后的首场会议,早上会议因反对派议员违反议事规则而两度暂停,延至下午复会,其间梁、游二人及13名助理并未出现。在立法会稍后举行的特别内务委员会上,工联会议员郭伟强批评称,议员刘小丽在读誓言时字与字的间隔时间过长,且曾在社交网站自爆“只是读出90多个没有意义的单字”。他要求港府就刘小丽的宣誓主动提出司法复核,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回应称,正在研究此事。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对于外界关心的释法溯及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此前公开表示“释法与所解释之法同时生效”,就此明确了释法具有溯及力。除了梁颂恒、游蕙祯、刘小丽,多位议员宣誓时有“加料”或使用道具。根据释法内容,相关议员的宣誓有可能不符合宣誓的形式或实质要求。身兼律师的立法会议员谢伟俊建议,立法会主席应裁定相关议员丧失议员资格。
据香港《星岛日报》9日报道,按照释法要求,包括梁、游二人在内的至少10 名立法会议员均涉嫌辱国“ 播独”,其宣誓及议席或受挑战。梁振英8日重申,港府将会继续研究释法的后续工作,如果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将会尽快进行补选工作。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9日在深圳举行研讨会,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长王振民在会上称,有议员宣誓时没有宣扬“港独”,但将庄严隆重的宣誓仪式变成表演,羞辱国家,在本质上也是一种“不效忠、不拥护”的表现。他补充说,今年就有15 个议员使香港立法会成为令全体国人蒙羞的地方。但他没有指明是哪名议员,以及他们是否应被取消议员资格。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陈佐洱9日表示,近年来香港某些触犯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案件和判决,使得分裂国家、对抗中央的犯罪成本“低到几乎近于零”,不少大律师更“出力为犯罪嫌疑人洗白”,这显示释法有现实的紧迫意义。陈佐洱还称,不符合宣誓规定的“大有人在”,包括在宣誓中“加料”、撕毁人大“8·31”决定、叫喊所谓“民主自决”、举雨伞、怪声怪气读誓词、倒插国旗等,都是不诚实、不庄重的宣誓方式。被追问应该取消哪些议员的资格时,陈佐洱回应说,这留待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决定,相信“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就是国家、是全国13亿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