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科研创新机制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6-11-09牟伟明安静
牟伟明 安静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812(2016)17-0022-03
摘要:以色列疆域面积狭小,自然资源匮乏,但在科研科技创新方面却处于世界前列,以色列已经建立起高效的科研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文章探讨了以色列在科研创新方面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提出我国应该借鉴以色列的做法,以提升我国的科研科技创新水平。
关键词:以色列 首席科学家 科技计划 风险资本
以色列是一个位于西亚地区的国家,国土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人口总量为800多万,不到我国人口的1%,就是这样一个弹丸之地的小国,却是世界上的创新大国和科技强国。以色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4万多美元,平均每2 000人中有1人从事创新或创业工作,每万人有140位研发人员和工程师,全国有5 000多家科技创业公司,高科技产品年出口额近200亿美元,占出口产品的60%以上,以色列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创新集中地。目前,在美国纳斯达克交易的上市公司中,除了美国和中国,以色列排在第三位,数量达150多家。以色列科技业的卓越表现,吸引着全球顶尖的科技巨头及国际风险投资资本,以色列人均风险投资额,位居全球第一,是印度的350倍、中国的80倍、欧洲的30倍、美国的2.5倍。以色列这个“创新国度”创造的经济奇迹和完善而高效的创新体系、创新机制,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学习。
一、开放包容的文化教育是以色列科研创新的基石
以色列50%的国土面积覆盖于漫漫黄沙之下,自然资源极其匮乏。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之下,以色列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家庭重视子女教育工作。一是在学校教育中,一方面教育学生尊重以色列的历史传统,尊重知识,视知识为唯一的权威,重视精神世界的塑造和培养。另一方面实行探究、独立、思辨的教育模式,鼓励开拓进取,鼓励学生诘问和质疑、挑战权威,目的是培养有想法、能思辨的人才。二是鼓励年轻人冒险,尝试和追逐梦想,容忍失败。由于地缘政治因素,以色列年满18岁青年必须服兵役3年,在此期间,他们可以学习国防应用技术,这为他们退役后选择大学深造或创业打下良好的科技素养。国家为青年人的创业设立了公共创业基金,提供信贷支持,加之服役期间良好的训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大大提高了创业项目成功的机会。即使创业项目失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共创业基金的贷款无须偿还,并且这些失败的创业者在将来创办新公司时也不会受到任何歧视和阻碍,这跟以色列国家对失败者宽容、鼓励的文化是分不开的。三是多样的移民文化。原苏联解体后,以色列共接纳安置了100多万苏联犹太移民,包括很多高学历知识分子,他们的到来不仅没有拖以色列经济的后腿,恰好满足了以色列上世纪90年代高科技产业发展对工程师的紧急需求,促进了以色列高科技领域的飞速发展。
中国与以色列有着相似的历史——历经磨难和战争,以色列的犹太文化有两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一是既重视历史传统又倡导开拓创新。悠久的历史是我们的根,传统文化是我们的魂,在当今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我们要像以色列人那样对新事物、新思想、新科技抱有浓厚的兴趣和执著的追求,“为我所用”“洋为中用”。二是在当前的教育中,更多地要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意识,鼓励学生独立、思辨、理性的思想,要有容忍失败的态度,改变应试教育模式,不拘一格选人才,在高等教育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二、卓有成效的首席科学家制度
1984年以色列制订了“鼓励开展工业性研究与开发法”,以立法形式确保研发与科技应用。以此为基础,以色列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科研创新制度,其中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是以色列科研创新体系的一大特色。以色列政府在工贸部设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总部,在其他12个政府部门设立首席科学家办公室,在科学家办公室下设置相关的委员会,委员由该科学家办公室所在部的部长提名,由各个领域的科学家、风险投资领域的知名领袖组成,任期为4年。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商业性的研究与开发,从科研创新成果到产品产业化实现为科技人员提供风险资助,特别是为早期阶段的初创企业提供多样的扶持和帮助。同时以色列还设有首席科学家论坛,论坛主席由现任科技部长担任,论坛的委员为政府聘任的首席科学家,其主要职责是探讨、协调科技创新政策,避免科技项目的重复立项或遗漏。
我国的科技发展首先是通过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规划来谋划,再通过专项计划来实施,比如863计划、973计划、知识创新工程、星火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等。我国的科技计划和国家项目的立项评审、招投标、结项验收等活动也是通过专家评价来实施的。这些项目评价专家是临时从专家库抽取的,实行通讯评审和会议集体评审,评审会议结束后,专家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对评审结论等不附带任何连带责任,加之我国专家库的更新比较慢,使得这些评审专家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关系圈”和“利益圈”,相互利用,导致项目验收质量的下滑和“近亲繁殖”。另一方面,在项目评价专家中很少有风险投资领域的专家或成功企业家,使得项目的研究仅仅停留在实验室层面,成果转化率偏低。因此我们可以借鉴以色列的做法,一是扩大专家遴选范围,将风险投资领域专家和企业家遴选入库,提高项目评审的质量;二是建立专家评审责任制,将专家评审项目的质量与专家的声誉、责任联结在一起。
三、政府主动参与创新创业,与市场力量共同营造创新创业机制
政府通过“共担风险,但不共享收益”的方式支持企业家创业,当然政府并不是100%投入,而是积极推动公共资金与国内外商业资本的连接,共同资助创业项目,在项目早期时就要求有民间资本或风险资本参与,一般政府资金占项目的40%份额,若干年后,如果项目成功,其合伙人将可优先买下全部股份,并给予优惠,即意味着政府分担风险,投资者获得全部盈利,从风险投资公司来说,这是一项极具诱惑力的投资。如果项目失败,则不用偿还政府的当初投资或贷款。以色列政府投资基础研究和高风险的创新研发类创新创业,而非投向快速盈利的企业,正如以色列经济部首席科学家艾维·哈桑所说的那样:“政府的风险承受能力远远大于私营企业”“分担风险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以色列整个国家的研发强度(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是世界第一位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为5%以上,科技对GDP的贡献率达90%以上。
2014年,我国的R&D经费总量为13 015.6亿元,排名居世界第2位,R&D经费投入强度为2.05%,R&D经费中来源于企业的资金为9 817亿元,占R&D经费的75.4%,财政科技拨款达到6 45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25%。2011—2014年期间,我国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略有下降,企业R&D经费投入的力度不断增强,这表明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中,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愈加突显,这是一个向好的趋势。另一方面我国R&D经费投入强度持续提升,2014年比2010年上升0.32个百分点。虽然我国研发经费投入总体上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阶段状况,但投入的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GDP的贡献率偏低。
四、建立和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以色列颁布了“磁石计划”,促进产学研结合,并推出了鼓励创业创意的“孵化器计划”,建立了多层次的研究机构和科研成果转化机构,促进科学研究和转化的良性循环和运作。
(一)组建地区科学研究中心。以色列在全国建立了11个地区研发中心,旨在解决当地特殊的环境、农业、教育等问题。比如:阿瓦拉谷地水产研究中心、佐哈尔农业研究中心、布劳斯坦沙漠绿化研究所等。
(二)建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以色列有很多本地企业研究开发中心,除此之外,还有外资企业研发机构以及专门从事研发活动的技术创新企业约3 000多家。企业研发机构与技术创新企业构成了以色列国家创新体系的活动主体,它们与大学研究机构及风险投资机构一起,共同促进以色列创新活动,取得大量的科研创新成果。
(三)建立技术转移公司和大学研发机构。以色列各高校设立了很多的研究所、研发中心,尤其是以色列7所研究型大学,每所大学有几十乃至上百家科研机构,同时还建有大型的技术转移公司,专门负责应用成果的商业化开发。如魏茨曼科学院技术转移公司,它专门负责本校研究成果的应用开发和技术转移,大概每年平均有60多项新获专利由它负责转移,它与魏茨曼工业园合作紧密,完成了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产业化转移。
通过研究我国科研成果转移情况,发现总体科研成果转移率偏低。2014年,科技部对9 302个结题不满三年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课题所形成成果的转化应用情况进行了跟踪调查,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2 244个,863计划课题2 851个,国家科技支撑课题1 971个,973计划课题1 772个,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课题464个。调查结果显示,68.2%的课题核心成果为有创新性的技术类成果,课题研究成果主要服务于环保、能源、卫生、社会发展和社会服务等领域,47.3%的课题成果得到了转化应用,53%的课题成果通过单一途径进行转化应用,45.4%的课题成果通过自行投资实施转化,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转化的课题为37.3%,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这类组织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主要依靠的中介机构。此外,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推进高等学校课题成果转化应用上也起到了较好作用。进一步分析课题成果尚未实现转化应用的原因,主要有五方面原因(详见下页表)。可以看出,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不足50%,明显是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尚不具备转化应用条件和没有足够的经费、配套技术支持,因此我国要提高科技研发的原创性,必须要解决科研成果转化率偏低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学习以色列,通过鼓励社会科技服务中介和风险投资的深度参与来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五、重视基础科研工作和国际科研合作,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导向机制提高整个社会研发水平
以色列每年会制定科技计划,设有国家科学基金,部际科技委员会确定发展方针和战略方向,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筛选科研项目,报送首席科学家论坛审核通过,以色列国家基金更多的是支持基础科研工作,包括精密科学、生命科学和制药、人文和社会科学。这些科研成果形成专利后,由研究人员、研究单位、科学基金三方共享,其中研究人员占股比例可达40%,如果专利获得转让或授权收入,则由三者共享。例如魏茨曼科学院的生命科学院,每年通过专利授权获得2亿美元左右的收入,其中8 000万美元是对科学家的激励,体现出对知识和科学家的尊重和重视。另一方面,以色列重视工业化研发领域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合作,目的是帮助以色列企业寻求欧、美、亚更大市场中的合作伙伴,促进以色列企业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进程,实现跨国合作乘数效应。近年来,以色列针对外资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对外资比例超过90%的研发基地,法人税为10%,同时聘用本地的科技人员还能获得相当丰厚的补贴。以色列的技术人员通过在外资研究基地的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并积累自主创业的资本。当前,以色列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框架下,美以、新以、欧以、韩以以及中以合作基金接连出台,形成了科研与工业无缝对接的一种创新商业模式。同样,中国在运用科技计划提高整个社会研发水平方面也做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丰硕成果。如通过实施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集中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的研究力量,攻克国家前瞻性、战略性、带动性技术问题,从而提升我国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实施星火计划,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农村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参照以色列的经验,我国的科技计划导向机制仍可以进一步完善。一是建立部际间科研项目的协调机制,加强科技计划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我国的科技计划主要由科技部负责制定并实施,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部际之间的协调问题,因为其他部委也会有年度的研究项目计划,这样就会造成部际之间研究项目的重复立项,甚至包括部、省、市科技部门之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不仅造成科研经费、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使科研呈低水平重复。二是重视基础研究,增强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基础技术研究是决定一个国家未来创新能力的基础要素。国家要通过实施科技计划,以项目为龙头,集聚社会科研力量和社会资本,吸引更多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来从事基础研究和科技计划的研究与开发,引导科技转移中心和风险投资机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良好的科研运行体制和机制。三是加强国际技术合作,充分利用国际风险资本。以色列的经验告诉我们,国际技术合作是提升本国科技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在我国的科技计划中可以适当增加国际技术合作与开发的课题立项。同时在技术孵化、技术开发等领域要大胆引入风险投资资本,加快我国技术的创新与产业化进程。当前,中以在科技创新、教育创新、文化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
六、结语
以色列的科研创新体制、机制我们不可以也不能简单复制,研究以色列的科研创新机制和体系主要是借鉴其成功经验从而达到为我国科研科技创新服务的目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发展作为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已经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的战略机遇期,借鉴以色列科研科技创新发展的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科研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Z
参考文献:
[1]王宙洁.解密“中东硅谷”以色列[N].上海证券报,2013-08-22.
[2]李白薇.以色列:创新工厂的秘密[J].中国科技奖励,20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