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的活性和通达
2016-11-08葛水平
葛水平
小巷里有一位吆喝爆米花的,风箱拉得紧,咕噜咕噜摇着,两分钟后黑色铁制的容器半截伸进一个修长的大口袋子里,他抬脚踩了一下机关“啪”一声,弥漫着粮食香味的烟雾冲着行人的鼻子来了。爆米花男人穿一身西服,有点领不起来,显得很滑稽。他要是穿中式盘扣夹衣、免裆裤就好了。一张灰扑扑的脸俯仰在天色里,身疲、力竭、憔悴、委顿,一堆杂乱的劣质烟头,他眺望,抽烟,指甲里藏了垢。
我一下开始厌恶西装了,为什么现在成为国人最炫的行头,谁是罪魁祸首?
网上讲:民国年间,迁至北京不久的民国临时政府和参议院颁发了第一个服饰法令,即《服制》。该法令将西式服装大胆地引进中国,燕尾服被确定为大礼服,配有西式白衬衫、背心、黑领结、白手套及黑色高筒礼帽和黑色漆皮皮鞋。西装也是民国男子的半正式礼服,翻驳领,左胸开袋,衣身下方左右开袋,单排或双排钮扣,与背心、西裤构成三件套西装。学生服是西式改良服装,通常为立领。
不过,当时社会上最普遍衣著依旧是大襟右衽中装长袍和马褂。西装革履与长袍马褂在民国初年是并行于政治社交场合的。好像现在的人只有西装。中式服饰成为一种怪异的装束,穿了中式服饰的人被正统笑话成怪相。多年自悲的国人形成的思维定式,一旦纠正起来有多么不易。不稳妥,革新,坏变成好,癫狂着,太容易被外族文化侵噬,政府像迷失的羔羊,在明白与无知的临界点上,盲目的引领着正能量去崇洋媚外。
想到民国的长袍马褂以及简化后的长衫,由知识分子们在迎宾、赴会或参加庆典活动时作为礼服我就很激动。有一张徐志摩着衣的照片,就这样的装束,一脸的妙趣横生,那骨子里却透着风流俏皮。长衫,马褂,只有中国男性文人才能穿出那股风神,那股异常绝望空虚的况味,民国的历史,一定要用民国长衫来演绎。
著名的油画《毛主席去安源》中,临风玉立的毛泽东,手拿油纸伞,一袭长衫,后来毛主席有许多庄重照,大都不好玩。一个伟人之所以伟大,必要条件之一是要有一点不正经。据说那幅油画引发过一场论战,认为穿长衫的人都该是腐朽的没落阶级。由此,想到政治人物都该是没有阶级性的伟人。
《孔乙己》里便说过:“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间里,要菜要酒,慢慢地坐喝。”鲁迅的著作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一种鲜活的潜流,他小说的语言把他坚硬的思想变得温柔,他穿长衫写作,似乎他的生命就是一次永远得不到目标的朝圣历程。我最怕官员穿名牌西装指手画脚说“传统如何”与“历史如何”。肚里没有墨水竟然大咧咧讲传统,朦胧概括的说法,大手一挥伪传统来了。如我们的社会,从民国到现在这短短的100年间,就在政治、道德,乃至衣食住行方面发生了种种变化,他们有什么资格穿外国人西服讲中国式传统?!
无法想象一个手艺人身后的日常,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穿西装。见过我的本家三爷穿西装,他曾经是大队支书,六十多岁的时候去乡里开会,说是县里头脑要来参观,一定要穿西装。乡里主要领导的话一直是大队干部的“最高指示”。三爷穿西装背着手在村里转,一路挨门打招呼显摆,都不敢开腔。一个传说和他有一腿的妇女说:“快脱了你身上的洋装,鬼都不像。”他听了心里失落得很。为了挡住心慌,他在头上扣了一顶草帽,通往乡里的土路上,草帽颠儿颠儿的,三爷走起路来腿脚都被颠得不利索了。
正装普及到了民间,把民间“打造”得很虚荣。
有些领导干部穿西装,挺胸凸肚,有股子自命不凡的气势,身体远离任何人,就算有人要把手臂伸向他和他握手,他也笔挺着,无任何示好之意。周作人曾说:“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享乐也该包括心态和衣着。
有一次,加拿大来了一位外国老头,研究中国宗教,见他时他穿中装外套中式马夹,真好看。那天中午有领导请客,我们的领导都穿西装,独外国老头保守地穿中国文化。他认为来到中国就一定要穿中国的礼服。
沈从文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从“一个民族在长长的年份中,用一片颜色,一把线,一块青铜或一堆泥土,以及一组文字,加上自己生命作成的各种艺术,皆得了一个初步普遍的认识。由于这点初步知识,使一个以鉴赏人类生活与自然现象为生的乡下人,进而对人类智慧光辉的领会,发生了极宽泛而深切的兴味。”
时光回放,钱钟书就曾说过:“古往今来,多少哲人建筑的理论大厦都倾塌了,只有瓦砾堆里的零星材料还可以供人使用。”马王堆那副不到一两重的纱衣,他不知说了多少次。刺绣用的金线原来是盲人用一把刀,全凭手感,就金箔上切割出来的。他们说起时都非常感动。
中国画里的中国元素,少有穿西装的。中国男人穿西装大多像老人松散的筋骨,缺少棱角、锋芒、姿势。偶尔笔挺一下,看上去不仅神气不自在还显得人肥腻。我偏好中国画里的疙瘩袄疙瘩裤,一见那样的人事,那样的画作,便觉一股俗世的泥土味顺风扑面而来。
宋美玲当年游说西方,假如她不是穿了中国旗袍,而是穿了小西装短裙,想不出来,她局部的细节和美好会在什么地方发出光芒。当年的罗斯福何等的老江湖,一件旗袍让江湖情动。能够深入世界人民肺腑的民族风情,活泛并长久生长,一定是特有的民族元素征服了人心。我的阁楼里挂着两件女人出嫁时穿过的中式嫁妆,一红一蓝,在水泥墙面上,温婉得紧。一个小角落里挂了两只铜锣,看上去有烟熏火燎的旧。我看见它们我就想到了女人出嫁时的排场。锣鼓家伙的喧嚣,女子在花轿里被颠得目酣神醉的痴笑,许多年,那一天的喜色,浓得化解不开,一想起,都会叫女人舒眉展眼。
服饰的单调,无不透射出民族文化的低迷和苍凉。假如,有一天,一袭长袍马褂的男子在我的阁楼上,“呀嗨”一声出场开腔,我就会激动,会体验极乐的狂喜。就会想,我们丢失了多少生命的活性和通达。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鲁迅和茅盾曾受美国人伊罗生的委托,编写过一部名为《草鞋脚》的中国作家短篇小说集,美国人喜欢中国的什么?一定不喜欢中国洋化的东西,可我们中国人对我们的老土永远的不自信。画家里边有一位穿长衫,画《三毛流浪记》的张乐平,我的童年,三毛是我未来的情人。我跟我的情人去流浪,现在,好端端把流浪说成了旅游。
流浪是自由的身体放纵。现在不缺少浮躁,有些人喜欢把浮躁和激情混为一谈,走俏市场。城市没有多少味道了,乡村的城镇化,建筑上不分彼此。多民族就是多色彩,穿什么样的服饰住什么样的屋子,是我有生之年最喜欢去发现的事情。一辈子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人比起物而言,人应该是一个活物,活,一晃而过,能看在眼里的多,能入了心里的少。很多时候,西装是一个别扭的影块,不踏实,迎合,不能够自由自在,捂不住胸口那巴掌大的热气,稍稍拥肩靠膀,人就显得假模假样虚。
我更喜欢中国丝绸做出来的中式服装。
女子的委屈,该是生怕不叫人识得。比如丝绸做下的旗袍,有勾人魂魄的东西,许多女子穿不出那份好来。闪露大腿的开衩处有女子的小性感,你说它是一件衣服,它是的,你说它不仅仅是一件衣服,它不是的。它是一点点开衩上去的,它不仅仅是为了遮蔽肉体,还有娇俏挑逗。那份好就来了,一股朦胧的潮气,把肉体的委屈渲染得淋漓尽致,是明媚的底色,也是不良的趣味。真叫个难敌风尘。
公元二世纪的希腊,有一位地志学家写中国的丝绸,他说丝是从蚕而出,文字里记载,蚕要养育四年,四年里蚕吃小米而不是谷子,到了第五年,蚕伤感地知道自己不能活了,它便开始吃新鲜的芦草。这位地志学家一定不知道蚕不吃小米。他如果来一次中国看看蚕是什么样子再去写就写好了,他是一个明白得很的字贼。丝绸古道上,西汉第六代国君汉武帝刘彻的功勋是无人敢否定的。不知道刘彻是否见过蚕?我小时候的乡村,蚕要喂两季,夏蚕和秋蚕。蚕怕冷,养秋蚕的山里人家,到了蚕织茧的时候屋子里都要生火。白白胖胖的蚕上了谷草,身子越来越小,自顾自地,仿佛从来没有哀愁。
我有一双黑绸子底色绣花鞋,有一次去澡堂里洗澡,出来时鞋丢了。我傻傻地看着裸体女人们,任何公众场合她们都强调着自己身体的优雅与美丽,唯独澡堂里,不生动,一个简单的动作都有可能败坏她们的优雅。澡堂里的拖鞋都是顺往一个方向,我穿着顺往一个方向的拖鞋唱着《红河谷》里的那支歌回家:“河对岸的草地上,姑娘的鞋子丢了,丢了就丢了吧,明天早晨再去买一双。”不知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恨那个偷走我绣花鞋子的女人,我真想告诉她,除了鞋子之外,贴身内衣一定要穿丝绸,它对身体的爱护是隐而不露的。
不喜欢西装之外,还不喜欢人们穿皮草。我对所有穿皮草的人充满了仇恨。冬天来临,人间兴衰更迭、生死荣辱,在某种意义上棉麻更合适这个季节。动物的皮是靠捕杀和猎获得来,我看见穿皮衣的人会感觉有骨折的疼痛。冬天终归是寒冷的,可是,冷不好吗?冷让我听得见自己的心跳。我在冬天只穿一种样式的棉袄,笨拙的那种,盘扣,有点老气横秋。这些棉袄在大衣橱里搁置了夏秋,有玫瑰薰衣草樟脑的寒香。冬天,第一场雪开始穿着棉袄走在雪地里,我常常会想起尘世旧梦里的村姑。七八十年代她们外罩小碎花罩衫,盛开如大地上的花儿朵朵。我对雨不激动,但是,第一场雪来,风雪搅得“周天寒彻”的样子,我在外面走一圈,然后回来温一壶黄酒,守着窗户,就着雪一口一口下咽,喝到一定的火候,我感觉空气改变了我做人的分量,我整个身体绸缎一样柔软无比,我开始哭,哭是我酒后十分活跃的心态。
有时候想,物质中之所以要诞生出精神,也许正是物质要通过精神来认识自身和肯定自身。雪让我保持一种年轻的心态,看到雪,第一件事情是笑口大开。雪,也许属于托尔斯泰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属于安娜·卡列妮娜,天空中的雪花,一片雾气弥漫的车站,一位身著俄罗斯服饰的女子,她从车厢里走出来时,她遇见了渥伦斯基。最性感的男人,总会在雪天出现。
选自《中国散文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