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分析研究
2016-11-08廖炜榕
廖炜榕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北京 100875)
北京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分析研究
廖炜榕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北京 100875)
本文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三所北京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北京市乃至全国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提供参考依据,促进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良性发展。
高校 课外体育锻炼 管理与评价
课外体育锻炼作为高校体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体育课相辅相成,共同实现学校体育的目的和任务,对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形成具有深远意义。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实际开展状况并不理想,本文通过调查三所北京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找出问题,提出建议,为其他高校提供借鉴。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1.研究对象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三所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2.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查阅有关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的文献资料,为本文的撰写提供理论依据。
(2)访谈法
对三所高校的大学生、体育教师和体育专家进行无结构访问,了解三所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3)逻辑分析法
对所获取的资料与事实进行逻辑思辨,运用演绎与归纳方法对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进行分析。
二、结果与分析
1.三所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1)北京大学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北京大学规定早操时间段为每天早上6点半至7点半;课外体育锻炼为周一至周五下午4点半至晚上10点半,周末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早上8点半至晚上10点半,冬季结束时间较早,为晚上9点。早操至少活动15分钟、课外体育锻炼至少30分钟,刷卡考勤,进出馆各刷一次。考勤时间段为学期的第3-13周,早操要求每周1次,累计10次;课外体育锻炼要求每周2次,累计20次。考勤次数不达要求的学生(早操次数可算作课外体育锻炼次数,但反之不行),学期选修体育课的不能获得学分,需重修;而未选修体育课的不具备学校各项评优资格。
(2)清华大学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清华大学主要对大一、大二年级开展阳光长跑活动,活动的时间段为每天下午4点50至6点,要求男生跑3000米,女生跑2000米,
阳光长跑活动采用刷卡考勤,刷卡时需进行头像识别,并录入到当日长跑记录中。长跑规定的速度范围在2米/秒至5米/秒之间,超出范围长跑无效,每天只记录一次阳光长跑成绩。在长跑过程中需要刷三次卡,开始、过程、结束各一次。例如:每个场地的南北两侧都可作为起点,如果将北侧作为起点刷第一次卡,则中间任意一圈在场地南侧刷第二次卡,结束时回到北侧刷第三次卡。
清华大学将阳光长跑活动与体育课相结合,规定阳光长跑成绩占体育课总成绩的10%,如果出现违规行为,如他人替代刷卡,成绩按零分计算,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具体评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清华大学阳光长跑评分标准
(3)北京师范大学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现状
北京师范大学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没有硬性的规定,由学生自主锻炼,部分学生以参加体育社团的形式进行锻炼,但由于大部分体育社团缺乏管理制度和教师指导,导致学生参与率低。虽然如此,但北师大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计入体育课总成绩里,占30%,其中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占20%,男生引体向上和女生仰卧起坐占10%,并将测试成绩与保研资格、毕业条件相挂钩。这种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2.三所高校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与评价存在的问题(1)对课外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和投入情况不理想
在课外体育锻炼的宣传方面,虽然三所高校的体育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专属网站,但却没有任何关于体育知识方面的资源提供给学生。
(2)缺少体育专业教师的指导
由于高校体育专业教师数量有限,加上其自身的教学任务,无法保证其对课外体育锻炼的监督指导作用,而大多数学生没有良好的锻炼习惯和科学的锻炼方法,缺少指导阻碍了大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3)学生出工不出力
大多数学生参加课外体育锻炼出工不出力,为的是应付考勤,为了选修的体育课合格,而那些没有选修体育课又不想评优评先的学生索性就不参加锻炼。此外,虽然采用刷卡形式保证了出勤率,但由于没有教师监督,学生存在偷懒行为,只刷卡不锻炼。
三、结论与建议
1.结论
(1)北京师范大学课外体育锻炼的管理没有硬性规定,学生自主进行锻炼,而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虽然有相关规定,且以刷卡记录考勤,但管理体系仍不完善,缺乏相应措施来监督学生锻炼过程中的各种作假行为,使课外体育锻炼的考核缺乏一定的真实性。
(2)三所高校缺少体育知识宣传以及体育专业教师指导课外体育锻炼,使学生得不到科学的锻炼方法而失去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参与率。
2.建议
(1)学校可每天安排1名体育专业教师和1名其他学科教师共同监督指导课外体育锻炼,避免学生锻炼过程中的弄虚作假现象,也可培养部分体育专业学生作为骨干,参与课外体育锻炼的监督指导。
(2)针对那些没有选修体育课又不想评优评先的学生,学校可设定课外体育锻炼的相应学分,例如在学生无选修体育课的学期设置2学分的课外体育锻炼课程,并将其作为毕业前提,这样既解决了大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参与率问题,也保证了大学生四年体育不断线理念。
(3)体育测试是检验学生体育锻炼效果的重要手段,并且高校组织体育测试的状况直接反映着学校对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所以除了每年两次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高校可自行组织几次体育测试,依托各院系组织管理,具体运作方式:学校体育职能部门安排体育专业教师指导院系体育工作,包括协助制定体育工作计划,培训体育骨干,提供技术指导,而测试的组织实施由院系自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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