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玷污的慈善
2016-11-07
9月末,多家媒体披露了陈光标公司经营、慈善捐赠存在造假的情况。不仅如此,陈光标还利用其慈善家身份得到了诸多生意上的方便。据公开资料显示,凭其自封的“首善”头衔,至少帮助其获得了成都、山西、北京、南京等多个地方的十几个项目。但他掌控的江苏黄埔很少亲自施工,而是惯于赚取差价后转包他人。一时之间,舆论哗然。
慈善本是一桩彰显人性之善的好事,据媒体报道,陈光标却将其变成了他沽名钓誉的丑行。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看,陈光标“诈捐门”的意义并不仅在于陈光标本身,还在于中国社会中可能存在的一类人,表面热衷公益但实质上却将公益作为沽名钓誉的工具,或者中饱私囊的生财之道,以及是什么催生并造就了这类人?这才是值得认真讨论的社会问题。
须知,慈善业是一个脆弱的行业,它依靠的是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对每一个从事慈善业的组织和人员而言,公开、透明是其行事的基本原则。中国慈善业若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其需要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容不得一丝的阴影和半点的质疑,也容不得“利用和消费”。
幸而,如今在中国商界真正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们并未辜负他们的财富责任。王健林、马云、许家印、马化腾等等,他们正以各自的方式在慈善这并不简单的事业上殊途同归。
德意志16世纪宗教改革家路德曾说:“因为爱的行为使爱心增长,也使一个人变得更好一些。金钱流向的地方,也就是爱、理解、同情和无私的志愿者工作流向的地方。这些情感的交流,使我们不再崇拜金钱,而且认识到人们互相依赖、互相需要的现实,还意识到我们丰富内心的存在。”他说的“爱”即是慈善。换言之,金钱是可以从喧嚣的市场走出来,进入精神世界的。
对“有爱”之人来说,越多的财富,便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补充,也是财富再分配的方式之一,它使那些愿意施爱的人找到了一个媒介。也正是慈善所带来的人性之光,将我们的世界照耀得格外明洁。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