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管村账』
2016-11-07方春凤
□ 方春凤
民主监督『管村账』
□方春凤
2015年10月28日,在浙江省桐庐县凤川街道潇源村会议室,正首次召开“村账民管”民主监督会议。8位民主监督小组成员均到场,村报账员汇报了10月份现金银行收支情况,村里的每张收支发票与各位监督成员一一“见面”:该村10月共发生现金收入2笔,金额600元;现金支出4笔,金额747.03元;银行收入1笔,金额20800元,银行支出15笔,金额2752.19元。村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三资”管理制度对现金银行收支账目进行逐笔核对,确认无异议后集体签字并予以公示。
潇源村位于桐庐县东南部,由黄场坞、桃岭、松香坞3个自然村组成,有农户414户,总人口1222人,总面积23.6平方公里。2015年度村人均收入19488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21.24万元。从2015年8月开始, 潇源村试行“村账民管”制度,推选村民主监督人员参与审核、监督工作,把财务的知情权、执行的参与权、开支的审核权、管理的监督权完全交给村民,促进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级日常监管活动。
一是扩大范围组建民主监督小组。潇源村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推选程明芽、陈玉增等8位在本村有一定威望和公信力、大局观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品行和信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能热心为群众服务、有积极参与集体事务民主管理的主动性和工作热情、熟悉了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的民主监督人员,组成“村账民管”民主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提升财务监督水平。为了让民主监督人员切实履行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职责,成为敢于民主监督、善于民主监督的行家里手,潇源村向每位人员发放了《桐庐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条》,要求大家进行自学,同时积极组织他们参加县、街道两级的业务培训。2015年10月15日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村账民管”村民主监督人员业务培训,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民主监督内容、方法和程序等内容,增加民主监督人员对政策制度的理解和把握。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程序。确定每月28日作为固定监督日,由村监会主任召集全体民主监督人员,逐笔审核财务票据和账目,审核集体资金流向,盘点现金、存款,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的结算及经济合同签订、兑现情况,村集体土地征用征收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财务公开情况以及村民关注的其他财务事项。CK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庐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