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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探讨

2016-11-05马欢欢

企业导报 2016年20期
关键词:洛阳保护文化遗产

马欢欢

摘 要:洛阳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古都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和洛阳城市建设首先要进行的就是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应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以最小的投入发挥其最大价值,决不能无限度的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应贯彻“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从建立档案制度、建立专业的保护队伍、建立传承人制度、扩展展示舞台、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和创新等方面入手,在实践中合理开发,实现洛阳文化遗产保护与生产力的同步增长。

关键词:洛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物质文化遗产是洛阳文化资源的外在表现,是古都文化建设的前提。洛阳拥有石窟、古人类遗址、古城遗址、古建筑、古墓葬、名人故里等物质文化资源,这些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如果只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以牺牲文化资源为代价,必然会使人类文化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到那个时候再去拯救,文化资源已难以在短期内恢复。因而应对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合理地保护和开发,以最小的投入,发挥其最大的价值。近年来,洛阳古都文化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资源破坏,古遗迹风貌丧失等问题。文化资源是发展旅游产业和提升洛阳经济实力的基础,只有文化资源的持续存在才能保证经济的发展,必须保护这些文化资源,决不可无限度地进行开发。

反映洛阳古都文化的物质文化资源主要包括古代都城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其价值就在于它们是历史的载体和见证,它们身上的斑驳陆离,甚至是破旧残缺,正是历史的印记,游客看到这些遗迹,才能更好的感受到浓厚的古都文化。所以对文物古迹的保护与利用要尽量保持其原始风貌,遵循“整旧如旧”的原则,而不应采取现代化的外观表现对其“修葺一新”。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近年来洛阳的城市风貌和空间环境形态逐渐发生变化,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成为洛阳城市发展不可逾越的命题。洛阳古都文化保护是贯穿城市发展始终的主题,知识经济时代,面对时代文化精神的要求,应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使城市现代文化与历史文化相得益彰。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

(一)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洛阳著名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河洛大鼓、唐三彩烧制技艺、真不同洛阳水席制作技艺、关公信俗、洛阳牡丹花会、洛阳宫灯、平乐郭氏正骨和河图洛书传说[1],另外还有杜康酿酒工艺、大里王狮舞、面塑、洛阳海神乐、通背拳、木偶戏、剪纸技艺、旧县背装等等,项目涵盖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曲艺、体育竞技、手工技艺、消费习俗、民间信仰等省级和市级文化遗产,整体上具有数量多、项目全、价值高等特点,然而目前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农业社会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数字化、人口流动等使曾经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化。

(二)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发展

对策。洛阳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多、项目全,对其保护具有难度,保护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理念上重保护轻开发,缺乏保护与开发的统筹;二是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三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没有充分利用市场,保护方法和渠道单一;四是资金投入不足。[2]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不可以简单的挪用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法,应该认真贯彻文化部关于“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第一,应对洛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建立档案制度。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保护重点往往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已经比较知名的遗产,而大量有特色的传承民间文化艺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容易被忽略,因而应该对洛阳市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普查,进行归类整理,摸清家底。除利用传统的文字、录音、录像进行记录外,还可以借助现代网络技术,用数字多媒体对洛阳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记录和展示。第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队伍,促进保护。目前洛阳市域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的多为老人,且平均文化程度不高。针对这种情况,应该建立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或人文、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尤其是处于濒危边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重要的高龄民间文化传承人,更应该进行有效的抢救性保护。第三,建立传承人制度,促进传承。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影响下,人们的思维和生活方式与农业社会都有很大的变化,人们对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兴趣不大,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工作或者谋生手段的更是少之又少,归根结底是在现在的社会环境下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不能为人们创造好的生活条件,甚至不能满足温饱。因此应建立传承人制度,明确传承人体系,对传承工作进行物质奖励或者荣誉授予,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同时应当明确作为传承人的权利和义务,使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自觉传承。第四,营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活态空间,扩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舞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民间,是长期以来人们生活智慧的总结,并通过歌舞、戏曲、体育竞技、民俗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农业社会人们为了庆祝丰收即可载歌载舞,多种艺术形式也是人们进行感情交流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然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使得人们的关系相对疏远,农村的民众性和亲缘关系也不如农业社会影响大,人们聚在一起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机会就少了,加上现在现代化机械引入农业,农业的丰收也已不能带给农民更多的喜悦,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渐渐失去其传承空间。没有文化的民族是僵死的民族,没有传承空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只有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而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像倡导广场舞一样,引导民众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使非物质文化因此回归民间,回归其活态空间,而不是只作为一些演出的节目,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拥有了更广阔的展示舞台,更有活力和魅力。第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现代化的改造和创新,保护与开发并举。非物质文化遗产因为现代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冲击而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是无可厚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在保持自身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现代化的创新,在实践中重新迸发生机和活力。如洛阳的皇家秋千现在依然采用人工进行秋千搭建,由于秋千有的高达十几米,只前期的搭建工作甚至都要用上两三个小时,同时采用的也多为人工摇秋千的方式,十分费力。工作人员也较少热情宣传,只等顾客上门,这也限制了其客源。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改进道具、装备、工具等,同时要加强宣传。洛阳水席是洛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它在菜品创新、现代化经营和多样化宣传等方面很值得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借鉴。最后,改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管理和参与体制,明确政府、企业、传承人、学界、群众等的责任和义务,在社会上形成合力,共同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动中来。洛阳市已经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和对象、传承人的保护和资助制度、规范政府和公民行为、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等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 洛阳文物管理局[EB/OL].http://www.lywwj.gov.cn.2011-01-06.

[2] 杨会宾.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探讨[J].科技信息,2008,(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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