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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就是用来碎的

2016-11-05黄蓓佳

北京文学 2016年11期

都市里两个身份不同的离婚女人的情感故事,惺惺相惜,活法不同,却甘苦、冷暖同知。从容简洁的文字背后,透出的是都市这个日渐庞大的特殊群体的人生况味,读来让人心生怜爱与同情,却也无奈。

陆丽从《邺城都市报》的总编辑职位上辞职时,报业集团董事会送给她一只刻有“感谢”字样的瓷盘作纪念。陆丽觉得这只盘子实在太丑陋:光溜溜的白瓷底子上,居然绘上了一大朵俗艳无比的红色牡丹花。把瓷盘从纸盒里拿出来,在一圈同事前当众展示时,她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了点勉强。带着笑容跟大家握手,道别,互送祝愿,同性之间还逐一拥抱。回到家里,她觉得疲惫,把打开的瓷盘的包装重新裹上,拿绳子胡乱一扎,塞进了壁橱空隙。她心里甚至在怀疑报社老总:到底是审美品位太差,还是对她的离职根本没当回事?

隔了几天,陆丽从外面办事回家,一进门就发现哪里不对劲儿,站住了,目光从左至右地在客厅里睃巡一遍,明白了,那个丑陋的牡丹花盘子,被钟点工吴姨扒拉了出来,擦拭得艳光四射,拿一个粗糙的木头架子当底座,郑重其事摆放在迎门的矮柜上。

“哦,天哪!”陆丽说了一句。

人高马大的吴姨赶过来护在盘子前面:“小陆你怎么回事?这么好看的东西,就给你扔壁橱了。”

“好看吗?”陆丽茫然。

“牡丹花,富贵和气,怎么不好看?”

陆丽举起两只手,表示不争吵了,她投降。

吴姨和陆丽之间,仅仅相差了一岁的年纪,可是吴姨身坯高大,陆丽却是体格娇小,站在一起,的确有一点气势上的悬殊,吴姨也就毫不客气地称陆丽为“小陆”。仔细想想,在陆丽周围,无论同事还是亲友,把“小陆”两个字喊得如此理直气壮的,除了吴姨再无旁人。

还在陆丽离婚前,女儿上小学的时候,吴姨就已经到了她家里做钟点工。相处多年,彼此成了家人,陆丽对吴姨自身乃至她的一切行为作态都已经甘之若饴。吴姨喜欢作主,家里买什么菜,用什么清洁用品,空调开多少度,都由她说了算。陆丽本就散淡随和,家事不管更好,乐得让别人操心。连陆丽的前夫林立清,都不能不称赞吴姨,说她是陆丽前世修来的“保护神”。

林立清说这句话,是抱怨还是嘲讽呢?陆丽一点儿也不想弄明白。

吴姨自己很早就离了婚,偏偏对同样离婚的陆丽有那么点不屑。吴姨的逻辑是,她在离婚事件中是主动方,陆丽却是被动方。她老公粗暴、懒惰,下岗之后又迷上了赌博,差点儿连房子都押给了赌友,被她忍无可忍一脚蹬出门去。“儿子归我,房子也归我,他敢打官司?我连他鼻子都踹歪了!”离婚书拿到那天,她挥舞着抹布,在陆丽面前大声宣告。

而陆丽呢,长得好,学问也好,工作更好,却被胖成了猪头三模样的林立清一脚蹬开,那蠢男人连亲生女儿都不要了,跟一个吊眼梢的小寡妇另立门户有滋有味地过起了日子。吴姨为这种事情琢磨很久,有一天神秘兮兮问陆丽:“你晓得你男人喜欢人家哪一点?”

陆丽迷迷瞪瞪:“哪一点?”

“小婊子天天帮你男人洗脚!”

陆丽说:“吴姨你不能骂人。”

“我为什么不能骂?她都把你男人洗到床上去了,我还不能骂?”

陆丽差点儿没笑出声来:会洗脚也算优点?

吴姨满肚子的话,表达不清楚,恨铁不成钢地指着陆丽:“你呀你呀,枉读了那么多的书,脑子里就是少根筋!”

陆丽还是有点懵懂,理解不了洗脚跟离婚的关系。无论如何,她对林立清恨不起来。有时候,夜半梦醒,透过薄纱窗帘看对面大楼里星星点点的灯光,她会想到很久之前林立清躺在身边侧脸看她的样子,想到他每次出差,拎个箱子出门,侧身跨进出租车,还不忘回头朝她摆手。她的这些回忆,温柔中有几分伤感,昭示了他们的婚姻是一场聚短别长的梦魇。

现在,陆丽又恋爱了。她这回的辞职,完全跟恋爱有关。这个情况吴姨还不知道,陆丽暂时也不想让吴姨知道。

做报纸的人都知道,报社的收入完全靠广告。硬广告不归陆丽管,软广告她能作得几成主。有一回,因为影视剧宣传版面的关系,她被朋友拖着参加了一个文化公司老总仲天明的饭局。见面的一刻,他跟她握手,笑容天真爽朗,显得毫无城府。陆丽明白自己的软肋,她喜欢这种坦诚和松弛的人。她告诫自己要警惕。结果还是不行,一顿饭吃下来,她迷上了这个人的笑容。

中年人的爱情,没有年轻时代曲里拐弯死去活来的周折。仲天明请陆丽几个人去参观他的拍摄基地,当晚安排住附近度假村。晚上K歌时,老仲邀陆丽同唱一首山西小调。老仲的歌喉很好,能够游刃有余地托起陆丽不那么专业的唱腔,让她处处感觉舒服。一首结束,老仲轻挽她的肩膀送她下场,说了两个字:“谢谢。”

回到房间,还觉得酒酣耳热。老仲领着他的司机,推一辆餐车,挨个房间送冰好的果盘。最后一个送到陆丽房间,老仲留下没走,那是他们的第一次。陆丽已经好久没有享受到如此热烈的爱抚和进攻,她疲惫至极,同时还不可避免地有罪恶感。

但是接下来的几次,她不再做见鬼的道德考虑。她告诉自己,对,我就是喜欢他,就是想要他。她喜欢和他聊工作,报社的事情,他即将投拍的一个电视剧的题材,喜欢他对艺术圈子里同行们精到幽默的点评,还喜欢他在不聊工作时,靠在沙发上圈住她的腰肢,把自己的下巴贴上她的额头,蹭来蹭去……

偶尔她会想到他的妻子,想他在家里是不是也这么对她。立刻她又想,管他呢,她又不想跟他重组家庭,生命中一场美好的邂逅罢了。瞧瞧,她单身,女儿在北京读大学,有房有车,经济独立,根本不需要任何情感之外的凡俗之物。她愿意维持这样一个隐秘的激情的模糊性的格局。

想来老仲也是吃透了这一点,才能放心大胆地与她交往吧?

一个报社总编,把自己的客户发展成情人,说出来总是荒唐。再有,做报纸的人,一年三百六十天都要守着那几张版面,值夜班、加班加点都是常事,时间上极不自由。而老仲做的那份工作,更让他成了陀螺似的空中飞人,见投资方,见编剧导演,跟各地媒体打交道,首映式站台,电视节亮相,官场周旋……他难得回到家里喘上一口气。陆丽深切地感觉到,这样的忙碌,让他们两个人的作息时间太不能合拍,为了爱情必须有一个人作出牺牲,所以她毫不犹豫就辞了职,自己把自己解放了出来。

这样的理由,这样的心思,她怎么能对吴姨坦白呢?她怕吴姨指着她的鼻子骂她:“小陆小陆!你真是头发昏了!吃错药了!”

仗着很不错的学历和工作简历,陆丽没费太多时间便找到了另外一份工作:一家地方性 的纯文学刊物的副主编职位。从主编到副主编,对陆丽的事业是一条下滑线,好处是这家单位弹性工作制,只要不耽误发稿,迟到早退可以,半天上班半天忙自己的私活儿也行。主编是个秃脑袋的北方汉子,一口抑扬顿挫的山东腔,本科学的是行政管理,误打误撞分到杂志社,对付编辑的事务一直都吃力,这回找到陆丽这样的熟手,别提多高兴,领着她楼上楼下一通转,见人就打着哈哈介绍:“瞧瞧,来内行了啊,往后好好干啊。”

小楼很小,不到200平方米,杂志、信件、书籍加上空白信纸信封什么的,一堆一堆叠加如纸山。陆丽小心选择楼道里能下脚的地方,思忖是不是先发动大家搞一次卫生,搬开这些积灰长螨虫的东西。几个年轻人都腼腆,不怎么会说话,有的跟陆丽握手时还脸红。大家的衣着也保守,茶杯基本都是玻璃瓶,桌上用的电脑也是十年前的旧款式。陆丽心里倒是觉得很熨帖:这样的小楼里,就得是这群人待着才合适。

一圈看下来,主编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搓着手,眼巴巴地等着陆丽的评价。陆丽满意道:“挺好,气息很对。”主编就松口气,掏心掏肺地操着一口山东腔叮嘱她:“记住,在咱们这儿不谈经济效益,咱们刊物是有财政补贴的,咱们谈政治,政治正确是头等重要的事。”

陆丽差点儿要笑出来,如今这个社会,办刊物不谈经济效益的话,那简直是上天恩赐的一份闲差。

因为开心,回家忍不住把新单位的事情说给吴姨听。吴姨在拖地,手里的拖把哗啦哗啦地大幅度划拉着弧线,亮棕色地板上现出一个压着一个的潮湿的半圆。

“你听没听啊?”陆丽问她。

吴姨直起腰,皱着眉头,居高临下地看陆丽,“我只问一句,你现在能拿多少薪水?”

“六七万吧,一年。”

“你蠢!”吴姨愤愤的,一根手指几乎要戳到陆丽鼻尖上:“米箩跳进糠箩,就是个作!”

陆丽一点不生气。她承认她是蠢,可是蠢有蠢的幸福,这又是吴姨不能理解的境界了。

梅雨季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吴姨天生爱出汗,每天进门出门都是汗流浃背、面红耳赤的样子,仿佛干的是货场搬运工。她的后背永远是湿漉漉的一大片,头发里永远有一股浓重的汗腥味。陆丽体贴她,总是在她上班之前提早把空调开到最凉,而吴姨心疼电费,又总是在进门之后先冲过去把空调关闭。

陆丽说:“你不必这样,省不了多少钱。”

吴姨就回她:“省一个是一个,谁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陆丽觉得,像吴姨这样一心一意替主家着想的人,现在社会上还真是不多见。

吴姨跟她那个离了婚的男人一样,也是下岗工人。她30岁那年,厂子关门,领了一笔遣散费,从此开始登门入户做钟点工。她忠心、勤快,做事不惜力,就是粗手笨脚,洗碗会打碎盘子,擦桌子会甩落花瓶,因而一家一家总是做不长久。碰上陆丽,算是前世有缘,陆丽不心疼东西,只心疼感情,吴姨在这个家里总算是舒舒服服安顿下来。刚来那年她儿子还是个鼻涕娃,穿一身肥大无比的小学生校服,鞋子在脚上踢踏踢踏。让叫人,斜着眼睛死活也不开口,气得吴姨抬手就是一个耳刮子。后来读了技校(也是陆丽帮忙联系),学电工,倒是不错的职业,找工作没费大事。现在谈女朋友了,听说在筹备结婚。吴姨诉苦:“要买房子,搬出去住。房子现在是什么价钱?他以为他老娘屁眼里能屙金子?”

陆丽只能笑,没办法接话,因为房子的事情太大,她帮不上忙。

跟这城里的许多同龄妇女一样,吴姨每天晚上都要收拾整齐出门去跳广场舞。名义上是锻炼身体,实际上就是感情需要,陆丽再明白不过。高层次的群体有各种集体休闲,茶会,看展,义卖,出国游什么什么的;底层群体只能等天黑了穿上花衣服,跳个广场舞。陆丽从报社辞职后,有段时间空着没事干,吴姨不由分说地拉她去凑了几次热闹,也想把她发展成自己的同盟军。头一回去,陆丽一个动作也不会做,脚底下完全跟不上拍子,比画了两下,坚决地退出去了。眼前的人群还在整齐划一翩翩起舞,陆丽一个人站在黑幢幢的树影里,听录音机反反复复播放着《红尘情歌》《我爱你胜过你爱我》《草原情哥哥》。看吴姨穿一条花俏俏的阔腿裤,衣长过臀的绿绸衫,人高马大地站在一片矮墩墩胖嘟嘟的人群中,目光专注,神情严肃,笨手笨脚地转身,弯腰,踮脚尖,扭屁股,忍不住无声地笑趴在石凳上。

“哎哟,你饶了我,我这人天生没有舞蹈细胞。”陆丽第二天见了吴姨就哀告。

“谁天生就会?都是从头学起!跟着比画就行。”吴姨热心热肠。

“算了,我腰也不好,怕闪了劲。”

吴姨凑近她,热烘烘的呼吸撩得她耳朵发痒:“告诉你,真有好男人去跳舞的!前几天有个大学老师……”

“吴姨!”她一下子叫起来。

“你这人!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吴姨生气了,悻悻地收住话头。

一个月前,吴姨果真在舞场上结识了一个60岁出头的鳏夫。那几天她满面春风,脸颊泛红,一边晾衣服还一边五音不全地哼着《我爱你胜过你爱我》,让陆丽听得心里直乐。

“要吃你的喜糖啦。”陆丽打趣她。

“哪有,还早。”她忸怩。

一天两个人看完电影后,吴姨招呼也没打,直接把男人带到了陆丽门上。门打开的一瞬间,陆丽看见门缝里挤进了两个头,上面一个是吴姨笑成一朵花似的圆盘大脸,下面的一个,尖嘴猴腮,脑袋只有吴姨的一半大小。陆丽是个以貌取人的人,立刻心里就不爽,行动上也就没那么热情,开了门,点一个头,茶都没让,转身进了书房。

吴姨跟进书房,反身关上门:“喂,给个面子好不好啦?”

“你自己的事,我管不着。”

“不是让你把个关嘛,你见多识广。”吴姨眼巴巴的。

“别的先不说,个头就不合适,才到你耳朵。”陆丽说了第一个理由。

“个小饭量少,好养。”

“瘦成杆儿似的……”

“老婆死了,没人做饭吃,饿的,几只蹄髈下肚就能缓过来。”

陆丽无话可说了,情人眼里出西施,搁谁身上都是真理。

第二天吴姨来做卫生,小老头儿又跟过来了,黏黏糊糊的,像巴在吴姨身上的大肉虫,吴姨到哪个房间,他跟着到哪个房间,也不动手,就是往窗台上椅子上一坐,细细碎碎地说些什么话,惹吴姨不断地笑。陆丽偶尔想听一耳朵,看那老头儿给吴姨灌什么迷魂汤,却始终听不分明,老头儿的声音仿佛带着黏性,稠而绵密,把大个儿吴姨撩拨得如同少女怀春。

陆丽终于不能忍受,严正敬告吴姨不要再带陌生人进门。

“小陆,”吴姨姿态庄严地发出声明,“要是你真不愿意看见他,那我也只好辞工走人。”

陆丽马上说,她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觉得家里都是女人,突然进来个男人,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他是我朋友,又不是你朋友。”

陆丽觉得吴姨的逻辑真是有问题。但是她不敢就这件事情继续说下去,吴姨脾气倔,她要真提出不干了,八匹马都不一定能把她拉回头。

幸运的是,吴姨自己发现了不对。大概是在一周之后吧,吴姨进门时,身后意外地没有跟那条尾巴。陆丽正诧异,吴姨主动开了口,说她跟那个死老头吹了。“他领我下馆子,总是不带钱!不是忘了就是皮夹子被人扒了。哪有这种小气鬼!我以前那个,离婚那天卖了手机还晓得请我吃一顿。”

陆丽长出一口气,立刻觉得浑身都轻松,窗外的阳光都明艳而动人。她告诫吴姨,以后再找男朋友,千万不要在广场舞伴里找,混在舞群里的男人,八成都是为了钓女人。

吴姨轻蔑地哼一声,也不知道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仲天明从北京回来,打了电话给陆丽:“出来吃个饭吧,就我们两个。”

陆丽慌慌张张地开衣橱,挑衣服。一件一件看过去,总没有最合适的那一件。先挑了一件带蕾丝的米色丝质衣裙,镜子前面连转几个身,觉得太隆重,显得自己太当回事。又挑一套暗色碎花的连身裤,穿上却似乎太娇俏,故意扮嫩一样。选到最后,还是淡灰色牛仔裤,配一件带花边的白衬衫,脚上是经典小白鞋,青春、低调,不浮躁。

老仲开车接了她,偏头细看,赞许道:“这套衣服适合你。”

陆丽盈然一笑,心里受用。

开车途中,逢红灯等待,老仲就自然而然地伸过一只右手,放在陆丽左边的大腿上。陆丽感觉到那只手心的温度,微微地灼人,又不至于让她烫得受不了。她侧头看他,他也扭过头,迎向她的目光。两个人同时都笑,气氛舒适而又轻松。

去了一家相当市民化的龙虾馆,因为这个季节吃龙虾最当时。食客很多,都是三五成群的,衣着随便,说话高声大嗓,啤酒一点就是一箱,情绪彼此感染。陆丽对龙虾本身没有大兴趣,对老仲的选择倒是很欣赏,起码说明他不装,实实在在的一个人。

吃龙虾的规矩,不论斤,论盆。老仲没有征求陆丽的意见,上来就要了一盆蒜蓉的。“不会吃的要十三香,会吃的要蒜蓉。”老仲偏头告诉陆丽。

陆丽对吃是外行,也没有态度,基本上老仲的喜好就是她的喜好。对于这一点,开始的时候老仲甚为惊喜,因为他之前接触过的女人们,个个都自我,太把自己当回事。

老仲先动手给陆丽剥了一只虾,看着她吃下去,才点点头。接下来他说了一句:“龙虾要自己剥的才有味。”扔给她一双薄膜手套之后,自顾自酣畅淋漓地吃起来。他不愿意戴手套,说是太碍事,很快弄得满下巴满手指都是浅黄色的油汤汁。汤汁溢到盈盈欲滴时,倒行逆施地沿了他卷好袖子的手腕往手肘方向淌,一条迅速生长的肥硕蚯蚓一样。他挓挲着十根手指,没法拿纸去擦,干脆把嘴巴凑上去,吸溜一声舔干净。

陆丽抿着嘴,笑得肩膀直抖。

老仲跟着笑,说:“我是个野蛮人。”又说:“吃龙虾就不能怕难看。”

吃完饭,照例回陆丽的家。陆丽一向不习惯在酒店开房,她说开房的感觉不好,像妓女,而且总觉得有人会破门而入,弄得她无端紧张。

老仲笑话她:“你紧张个什么?又不是党员干部。”

陆丽想了想:“做新闻久了,职业病。”

老仲自嘲:“也好,省我的钱。”

有一次陆丽带老仲回家,时间上算得太紧,吴姨刚干完活儿从小区出门,陆丽坐在老仲车上,远远看见吴姨骑着自行车飞一样过来,赶紧矮下身,躲在椅背后,心跳了好一阵。事后想想,她觉得自己有点莫名其妙,单身女人谈恋爱,正正当当的行为,她有什么自惭形秽的?

在这方面,她还真是不如吴姨。

到了家里,先开热水,两个人轮番冲了淋浴。身上的蒜蓉味太大,陆丽又有点轻微的洁癖,不洗个澡上床,陆丽连自己都接受不了。

空调温度开得恰到好处。莫代尔的床品柔软舒服。陆丽和老仲虽然都是人到中年,腰腹倒还没有臃肿,皮肤摸上去也还紧绷滑腻。躺上床,没有年轻人的生涩和慌张,一套熟悉的程序,从抚摸开始,慢慢地渐入佳境,呼吸急促但并不紊乱,目光有醉意,皮肤烫手,额头和脖颈薄薄的一层汗。

先是老仲在上面做了一次,休息片刻,喘匀了气,陆丽有默契地翻身上去,努力地又做了一次。

两个人都觉得够了,很美好了。

然后就躺着,陆丽小小的脑袋枕在老仲结实的胳膊上。胳膊其实太硬,接触面小,仰面朝天时顶着后脑勺,侧身而卧时又硌得耳朵疼。可是胳膊和枕头绝对是不一样的两种物体,这是人生的不同层次,肌肤接触才会换来灵魂的交融和认可。

放松地躺着,说一些恋爱之外的事情。陆丽的意识时不时会滑到林立清身上,回忆与年轻时候做爱的感觉有什么不同。滑过去之后,有一瞬间的出神,很快她就惊觉,思绪又拉回来,带点歉意地找话跟老仲聊,问他这回要投拍哪种类型的电视剧?到北京搞妥拍摄班底没有?导演是谁?男一号期望找到谁?老仲说到电视剧心里就有些烦,感叹这行当真是越来越不好做,抗战剧拍烂了,谍战剧创不了新意,伦理剧卖不出钱,穿越剧限制拍摄,玄幻的抓不住中老年观众。

“那你们要做的到底是哪种呢?”

“弄个国安题材的试试水……”老仲含糊应着,因为刚刚付出太多,人有些疲惫,说话间眼睛已经迷蒙起来,很快头一歪,响起了细细的打鼾声。

陆丽轻轻把脑袋抬起来,移到松软的枕头上。耳边鼾声轻柔舒缓,可是她却无法熟睡。

女人一痴情,脑筋就变坏。陆丽换了工作之后,空闲时间多,有兴致琢磨事。单位里的年轻人三句话不离买房子,如何贷款,从哪儿凑首付。上下班开车,电台里的消息全是楼盘涨价,土地价格拍出新高。陆丽受感染,开始盘算要把现在正住的房子卖了,换一套距离老仲家更近的,方便他来回。眼下的格局,老仲家住城东,陆丽住城西,一个来回,两次跨越全城,耗时间不说,精力上也是浪费。

陆丽的房子还是之前林立清手上买下来的,三室一厅,标准套型。离婚时林立清是过错方,房子自然归了陆丽母女俩。如今女儿出去上大学,房子立刻空得很豪华。仔细看,虽说装修已经不那么时尚,保养却好,亮点也突出,是响当当的学区房,这就值了大价钱。女儿刚满二十,第三代还遥遥无望,学区房对陆丽没有实际意义,换一套城东高档小区的新房,不说有剩余吧,贴钱是完全不必,光这一点就有操作空间。

陆丽当过几年报社总编辑,决断力说不上,执行力还是锻炼出来了,思考几天之后,说干就干。拣一个不那么闷热的上午,不需要看稿校对,杂志出版的空当期,她翘了班去城东一带看楼盘。

也没有什么明确目标,事先在手机上存了几个地址和楼盘名称而已。有的楼盘是口碑爆棚,有的纯属广告做得诱人,还有的,陆丽的朋友已经入住,作过推荐。不过朋友入住的陆丽不考虑,她现在的情况,恨不得逃往无人之境尽享二人世界,哪能允许有朋友见证和参与?就这么开着一辆车随意兜,随意看,渐渐地进入山脚一大片葱茏之地。眼面前花木扶疏,蜂飞蝶舞,环境宜人,却因为离城稍远,人迹稀疏。楼盘的样板间已经开放,实景却在建造过程中,工地用临时景观带封闭起来,虽然机器轰鸣噪声刺耳,倒还井然有序干干净净。就这一点让陆丽顿生好感,凭经验,管理到位的楼盘绝对是好楼盘。她于是停了车,整理衣裙,小皮包拎在手里,闲闲地走进售楼处。

没有想到,外面看起来冷冷清清,一踏进售楼处,里面却是热气腾腾,完全的两个世界。忙着看房的人们三五成群,有围着售楼小姐急切询问的,有拿着计算器与家人热烈讨论的,也有撅着屁股趴在沙盘模型上,恨不能拿放大镜把每一个细节都研究透彻的。陆丽走进去时,并没有工作人员上来左右包围,不知道是她看起来不像如狼似虎的目标客户,还是这段时间房子太好卖,售楼小姐傲气冲天,对于她这样不期而至的潜在消费者,已经懒得搭理了。

陆丽独自一人,随遇而安,慢慢踱过去,看墙上的规划图、房型图、各种房屋设施品牌供应商的名字、有关售楼许可证、装修资质证书,等等。一圈看下来,发现楼盘不大,却是空间疏朗开阔,附近有公交有地铁还有大超市,基本生活没问题,心里先有了几分满意。她远远地瞄了一眼沙盘,感觉一时挤不进去,便索性转悠到人堆里,想听听别人的议论。

结果,完全没有准备的,她在一片黑乎乎的脑袋之上看见了吴姨儿子的面孔。

吴姨长得高大,生个儿子也高大,一米九零的个头是起码的,这就让他站在人群中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醒目,一眼就看得见。年轻人此时低着头,脸上的神情带点谦恭和巴结,在跟他旁边的老妇女说话。不知怎么,下意识的警觉吧,原本散漫的陆丽瞬间心头一凛,想到了吴姨,觉得应该替她留个心眼儿。她把别在额发上的墨镜抹下来,戴好,简单地遮个面,从人群背后转过去,迂回到另外一侧,刚好看清楚年轻人对面的一对母女。女儿应该就是男孩的女朋友无疑了,二十出头,眉眼算是俏丽,淘宝货的衣服穿着也还时尚。母亲的年纪跟吴姨相仿,模样整个就是女儿的中老年版,头发紧紧地在脑后绾个髻,一双眼睛小而聚神,透着一种小城市妇女的精明强势。

“80平?80怎么够?我们老夫妻将来是要过来住的,不然宝宝哪个带?现如今还不是生一个,是两个!两个宝宝哦,想想看。”

母女俩原来是外地人,好像安徽一带的口音。母亲的语速很快,张力十足。

讨论的当然是房子面积。那么,决定下来要买了吗?这么高档的楼盘,得掏多少首付?谁掏?贷款怎么还?还有,吴姨知道这事吗?

短时间内,陆丽的心里已经替吴姨翻了好几个跟头。

“80还不够哇?”年轻男孩的声音有点发飘。“要多大?100?”

他显然是把牙齿咬了又咬。

“要我说,买就买120,三房两厅,一步到位,下回再不烦。”准岳母的指示明确简洁。

陆丽心里惊叹:还想有下回!

小女友适时介入,扭动肩膀,两手抱住男孩的胳膊摇晃:“120的吧,我妈的话没错啦。”

“那个……还不一定能抽到签……”男孩嗫嚅。

准岳母的脸就沉下来:“多拿几个身份证,怎么就抽不到?”

小女友鹦鹉学舌:“是啊,怎么就抽不到?”

“啊,也说不定……不过……我妈的房子卖了付首付的话……”他抬眼,居高临下地用目光寻找售楼小姐,大概是想请对方重新做一遍资金核算。

陆丽怕被发现,赶快低头退出人群,逃一样地出了售楼处。

回家,在电梯里巧遇到吴姨。她刚刚撅着屁股把一盆制作粗劣的鲜橘色的塑料红枫拖进去,一转身看到陆丽,开心起来:“多巧!搭把手吧。”

陆丽按了楼层指示灯,顺手摸一摸硬邦邦足有手掌大小的假枫叶,再抬头,发现这棵树真是有足够的气派,褐色树干比她的胳膊要粗,庞大的树梢几乎擦到了电梯的天花顶。

“谁家要这个?”陆丽问。

“你呀!”吴姨笑嘻嘻的,“你这人跟绿植犯冲,养了多少盆都不活,还是这个好,不浇水不添肥,天天有得看。”

陆丽立刻脑补了一下家里放上这棵红枫后的喜洋洋的场景,感觉自己都要哭了。

吴姨继续表扬自己:“我借了辆三轮,专门到银桥市场拖回来的。那人要一百,我还价还到七十。七十块啊,这么大一棵!”

陆丽一声不响,琢磨着要往哪儿安置这个庞然大物,如果拒绝入户的话,吴姨又会是什么表情。

电梯门开了,陆丽跌跌撞撞帮着吴姨把枫树拖到家里。吴姨自作主张要放在客厅沙发旁,说这个位置看起来最气派。陆丽这回死活都没松口,在门背后的角落里腾出块地方。她心想,还好要准备换房子,到时候总有抛弃的理由。

想到房子,又想起售楼处里的那一幕。她试试探探问吴姨,儿子结婚的事情是不是还在进行中?吴姨拿一块湿抹布,踮脚擦着红枫叶子上的灰尘,随口答:“我不管,家里存折都交给他了,怎么折腾是他的事。”

陆丽就不忍心再说下去。

天热,吴姨的后背湿了一大片,汗味浓重。陆丽赶紧去开空调,给家里降温。

陆丽新到杂志社,总觉得应该表现一下,给主编和员工留个好看法。

一家地方性的文学杂志,又是财政供养的,活动空间就小得可怜,无非找家企业出钱,搞一两个“××杯”大奖赛而已。陆丽去向主编请教,主编正忙着签几张出差发票,想了好一会儿,兴味索然地告诉她,搞活动也可以,他支持。不过要提醒在先,真是没什么大意思,化缘的滋味不好受,喝酒喝得翻肠倒肚,也就拿张几万块钱的支票。再说了,地方刊物,奖金再高,能拿到谁的好稿子?勉强评出来,自己都看不过去。

主编对她倒是掏心掏肺,不过陆丽还是想做。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没死就得喘口气。

老仲去了一趟欧洲,似乎是为一个电影电视节的事,他有一部电视剧要参展,想卖国际版权。回来后见陆丽,送给她一件礼物:一只“宝格丽”的手镯。

陆丽对奢侈品牌不精通,上网一查吓了一大跳,这只手镯的价格差不多过10万。

她给他打电话:“我能不能卖了它?”

“不喜欢啊?”老仲笑呵呵的。

“不是。太贵重了,我戴不出去。卖了它,我搞个小活动,打你公司的名字。”

老仲问她要搞什么活动。她回答说,征集“微电影”剧本,评奖。“微电影”现在很时兴,自编自导自演,门槛低,好上手,年轻人都喜欢。杂志需要吸引年轻读者。

老仲马上表态,说这个活动他感兴趣,要投多少钱,弄个预算,他来掏,前提是得奖的剧本版权都归他。

陆丽没料到,就这么一个电话,经费有了着落。想想,有钱还是任性。再想想,好像老仲也不吃亏,这年头做事情,创意为王,无论大赛中发掘出来的是好构思还是好写手,老仲的投资都能翻上几个跟头。

钱是润滑剂,钱一到位,一切都滑溜溜地转起来。征集稿件阶段,开头一段日子每天收到的作品以个位算,很快就上了十位数,看稿编辑们开始叫苦,毕竟这是他们正常编稿之外的额外任务。再统计一下,参与群体中,高中生居多,其次是在校大学生,可见年轻人当中文艺情怀还是有的。有人甚至送来了拍好的微电影,参与热情高得过分。陆丽不得不亲自上媒体作了说明:我们是纯文学刊物,不是影视制作部门,只评剧本,不评拍摄成品。

主编没料到赛事这么火,心情大好,笑眯眯的,穿着一件印有网站广告的老头衫满编辑部乱窜:“好好干,咱不蒸馒头争口气,让领导看看,小刊物也能红透透!”

陆丽忙了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当报社总编辑时候的“陀螺”状态。她浏览每一份来稿。有的高中孩子不习惯电脑写作,寄来的是作文纸,蝇头小字写得密密麻麻,年轻编辑们不耐烦看,信封口一开就扔到一边去。陆丽见到了,总要捡起来,打开那几张皱巴巴的作文纸,眼睛里过一遍才放心。她总觉得天才就在这些勤奋又稚气的孩子中。

有一天她读到一个微剧本,名字很朴实,叫作《蓝花营》。才读几行字,就觉得放不下。读完,心里竟有通电的感觉,麻酥酥的,有细细的浪头一波一波在周身荡漾,舒适,又温润。

一个好女孩,交了一个男朋友,一年后男友劈腿了,她悲伤到只想好好作践一下自己。她在街上随便抓了一个男孩,跟他激吻,进而求爱。男孩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考虑之后,让女孩跟他走。冬天,下着雪,天寒地冻,他们坐了很远的地铁,又倒了一次班车,到了一个名叫“蓝花营”的郊区小村镇。男孩在地铁上给女孩买了一支很美的玫瑰花。等车时风太大,他解下自己热乎乎的围巾,贴心围到她的脖子上。女孩死活不肯告诉男孩她的名字,男孩便沉默,什么都不再问。天很晚,他们才进到一座乡村小屋。屋里的人都已经睡熟了。男孩说,屋主是他的叔叔,他是孤儿,从小被叔叔一家收养的,所以,他爱的女孩,要带回叔叔家才对。女孩此刻崩溃了,她原本只想跟男孩约个炮,奈何男孩子人这么好!她放弃求爱,疲累地钻进被窝,只想睡个温暖的觉。男孩温柔地拥着她,在她耳边说,睡吧睡吧,一切都会好起来,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

一个文艺范儿的微剧本,差点儿让人到中年的陆丽中了毒,也算是出手不凡。陆丽不能不佩服现在的年轻人,普遍比他们那一代有才华。

这部《蓝花营》,终评时果然被评为一等奖,奖金一万元。剧本在刊物全文发表,陆丽还锦上添花地加了一段“编者按”,不吝言辞地盛赞了一番。主编跑过来问陆丽,作者何许人?陆丽说,剧本是电邮过来的,用的是网名,似乎是外地的一个大学生。主编喜不自禁:“这么说,咱这刊物名扬外地了?”

陆丽把七八个获奖作品拷贝了一份,打一个文件包发给了老仲。她同时打个电话给他, 很兴奋地强调说,赞助的钱没有白花,这些剧本中肯定有几部能够成气候。

过了两天,老仲发一条微信链接给陆丽。打开看,是“腾讯视频”中一个15分钟的微电影,加拿大人拍的,片名是《郎布兰奇》。陆丽才看两分钟,觉得似曾面熟。往下再看,她气昏了,这不就是《蓝花营》的英文版吗?“郎布兰奇”是加拿大地名,“蓝花营”是中国地名,除此之外,这个获奖的小伙儿连剧中公交汽车的线路号都懒得改一个。

她呆呆地坐着,初秋天气竟觉得浑身发冷。伸手拿茶杯,手抖,拿不住,水洒了一桌子,差点儿把手机泡进去。

她给老仲打电话,声音里都有了哭腔:“怎么是这样?”

老仲语气轻松:“不奇怪呀,偷创意嘛,我们做书做剧本常碰到的事。”

她咬牙切齿:“老仲我跟你说,他这个坑挖得太大了,我这会儿连杀了他的心都有。”

“别呀,陆丽。”老仲轻松劝她,“人太脆弱了可不行,谁一辈子碰不到几个坑啊?跳下去了爬上来,拍拍灰,你还是你。这社会就这样,你骗我,我蒙你,谁跟谁都别提道德两个字。算了,别怨年轻人,怨我们自己污脏了环境吧。”

陆丽心里的这道坎却怎么都过不去。周末思考了两天,周一上班她就找主编,负荆请罪,要求辞去副主编的职务,只当普通编辑。

主编脸色灰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领导面前吃了批评。他对陆丽叹气:“做人难,做刊物更难!按理也不能全怪你,还是咱们对新玩意儿了解少,知识结构陈旧了。可是咱这回的乌龙摆得太大,一巴掌不是把脸打肿了,是打歪了,鼻青脸肿都无法见人了!总得有个承担责任的是不是?委屈你……”

陆丽在编辑部,有很长时间都不好意思主动跟大家说话。她低头上班,埋头看稿,变成了一个超级谨慎的人。而且,只要看到文字不错的好稿子,就怀疑是抄的,不干净。她知道自己是坐下病了,还担心发展下去自己会连编辑都做不成。

无论天气有多热,吴姨坚持每天晚上去跳广场舞。她又结识了一个小她两岁的男人。起因是这样:那天她跳得浑身大汗,走到旁边去拿石凳上事先备好的矿泉水,天黑,路灯昏黄,她渴得厉害,没细看就抄起一瓶水,咕咚咕咚灌下去。这时旁边一个站着的男人小声说:“大姐,这是我喝过的水。”

吴姨大窘,抬起衣袖擦嘴边的水迹,一边连声道歉。

那人说:“没事,大姐,我没传染病。”

吴姨告诉陆丽:“你猜怎么的?就这么一句话,奇了怪了,我就觉得这男人是我的。”

陆丽抿了嘴笑:“人家是一见钟情,你们是一句话钟情。”

“可不是。那会儿天黑,我都没看清他长什么样。”

两个人那天坐在石凳上聊,东拉西扯,其实说的都是双方的情况。男人姓赵,外地人,老婆有点精神病,有一天糊里糊涂就掉水塘里淹死了。儿子有出息,从小到大都是第一名,读完了研究生,在这城里有了工作。他把老家房子卖了,给儿子付首付,刚买下附近一套二手房。没了祖屋,他也只好跟过来,工作嘛是找不到了,给儿子当个保姆,一天三顿饭伺候好,也算是尽了责任吧。

这老赵有一绝,会烧菜,一道粉蒸肉做得尤其好,喷香,入口即化,谁吃了都会竖大拇指。老赵三天两头用个饭盒把烧好的鸡啊肉的带到舞场,当着一众舞友的面,殷勤地将筷子递到吴姨手上。吴姨这辈子都是伺候人的命,爹妈活着都没有这么宠过她,哪里经得起这种惊天动地的阵势?两人很快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陆丽作为旁观者,直觉到这里面是有问题的。老赵屈居儿子家,等于是儿子的房客,终归不是长久的事。而吴姨的房子,因为儿子成婚在即,也是朝不保夕,就不知道吴姨自己察觉没察觉。倘若吴姨结婚,他们会住在哪个家呢?两个儿子哪个会收留他们呢?

陆丽心里替吴姨捏把汗,还不便说明白,只能时不时地泼一瓢冷水。至于吴姨会不会被点醒,那是她自己的命。

吴姨也有趣,跟老赵的关系迅速升温后,又情不自禁地把他带到陆丽家里来了。大概在她的思维里,她喜欢的,陆丽也应该喜欢,就这么简单。

倒是这回这个老赵,跟吴姨前一个男友的行事风格不一样,那个矮老头儿是寄生类型的,黏在吴姨身后只说不动手。老赵却勤快,一进门就挽袖子,乐颠颠地帮忙吴姨做下手,一个人擦地,另一个赶紧洗拖把;一个人抹窗户,另一个立刻搬凳子,配合得那叫一个默契。

陆丽观察几天,感觉老赵真不像是个吃软饭的人,就委婉地对吴姨提出来:“你要是打定主意要跟他过日子,双方财产家庭怎么安排,事先要谈好,而且早谈早好。”

吴姨很吃惊地看她:“不会吧?你也跟我那些老姐妹一般世故了?真要结了婚,两口子之间什么不好商量的?”

“终归你们都有儿子……”

吴姨一拍手:“儿子还管得着娘老子的事?他反了!小陆我跟你说,儿女千好万好,抵不上老伴儿一半的好。将来一结婚,他们过他们的日子,我们过我们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真的,世事就是这个理。”

陆丽就不知道怎么往下说了。女人爱昏了头,那真是刀山火海都敢跳。其实在跟老仲的关系上,她自己还不是一样。

不过吴姨总算是有眼色的,知道陆丽不看好她跟老赵的事,也就不再把老赵带到陆丽家里来了。只是老赵一不来,她情绪就不高,做事毛躁弄坏了一个橱柜门不说,还自作主张地缩短了工作时间,进门就急急忙忙地做,做完便急急忙忙地走,火急火燎的样子。陆丽有点怀疑,她那个老赵是不是就坐在小区楼下某张长椅上,伸长脖子等着他的女朋友?

陆丽多少有点内疚,对不起吴姨似的。所以,有一次,吴姨对她抱怨这城市里的人都欺生,害得老赵年富力强的人死活找不着一份工作时,陆丽脑子一热,答应了替他帮忙。

吴姨第二天就带来了老赵亲手做的粉蒸肉,无论如何要陆丽尝一口。那天她卫生也做得格外认真,汗流浃背地把家里所有的玻璃窗都擦了个通明透亮。

唉唉,恋爱中的女人啊!陆丽跟老仲通电话的时候,忍不住感叹。

老仲开她玩笑:“你不也是恋爱中的女人?说句实话,你对我,有没有吴姨对老赵那么好?”

陆丽心里说,我怎么不够好?我为你已经换了工作,还想再换房子,还要怎么好?但是这话她当着老仲的面不肯说。陆丽这种人,有些事情是宁愿在心里憋烂,也不会公之于众的。

老仲问陆丽,那个老赵找工作的事,要不要他来安排?陆丽略略一想,还是谢绝。她是他的情人,不是他的负担,这个区别如果她不能分得很清楚,两个人之间也许就没得玩了。

她去找了前夫林立清。老林有公司,安排个把人不是很难的事。林立清这方面倒是大度的,听说是吴姨在求他,马上说:“值夜班看仓库行不行?行的话,让他明天来。”

回家,喜滋滋地告诉了吴姨。吴姨感慨:“你说你!老林对你肯定是旧情难忘啊,你怎么就不思回头呢?”

陆丽淡淡地说:“两回事。”

过了几天,陆丽问吴姨:“怎么样啊?老赵那个工作?”

吴姨把洗过的茶杯一只一只倒扣在滤水盘里,头也不回:“有工资,有夜班费,不挑担子不晒太阳,他还想怎样?”

“情绪不高啊,你。”陆丽开她玩笑。

吴姨把抹布狠狠地扔在水池里。“白眼狼!”她说,“打了三个电话,都不肯见我一面,白天说要补觉,晚上说正上班呢,搞得比国家总理还忙活。”

陆丽说:“也正常。才上班,总要有点表现。”

吴姨喜欢陆丽替老赵说好话,抱怨立刻改成心疼:“唉,天天捞不到睡夜觉,也一把年纪了,晓得撑不撑得下来呢。”

陆丽心里暗笑,觉得吴姨人高马大一个老阿姨,恋爱起来照样也是小女儿态,实在可爱。

周日,吴姨照例休息一天。周一来上班,一开门看见陆丽在家,赶紧转身低头,目光拐着弯儿不肯跟她对视。陆丽好奇,追着吴姨找她说话,才发现她脸上有两道新鲜抓痕,一道从眉梢到耳垂,另一道掠过脸颊直飞发根。

“怎么回事?”陆丽大惊失色。

吴姨终于爆发:“老赵那个挨千刀的!我咒他出门撞死,睡觉憋死!”

原来老赵在老家有个姘头,自从他卖了房子进城,没钱也没心情,两个人就断了。前两天姘头听说他找到工作,竟然从老家赶了过来,两个人旧情复燃,居然在仓库里过起了小日子。吴姨找上门去,那女人穷凶极恶,上去两把就抓破了吴姨的脸。

“我也没放过她,打得她不轻。”吴姨气咻咻补充。

陆丽找了碘酒棉花棒,给吴姨消毒上药,顺便第二次告诫她:“接受教训吧,我还是那句话,舞场上的男人不能碰。”

吴姨余怒未消,盯着陆丽,要她再去找林立清,把那挨千刀的从公司里开掉。她不能接受那人得了她的好,却卖乖卖到了别的女人身上。

陆丽嘴里答应,迟迟没有行动。这事她怎么跟林立清开口?

秋风乍起时,老仲派司机给陆丽送来一盒阳澄湖螃蟹。打开看,冰袋之上,共有四公四母,公蟹总在半斤左右,金毛白腹,只只体格强壮,虽说被绳子五花大绑不能动弹,嘴巴里始终在不甘示弱地吐着泡泡,表达某种对于困境的愤怒和绝望。

陆丽打电话给老仲说,八只螃蟹,她一个人怎么对付?老仲命令道:“煮了它!回头我去帮你解决。”

老仲下班后果然就赶来了,就手还带了姜,带了醋,带了一瓶上好的法国红酒。

此时陆丽已经把螃蟹洗涮干净,蒸在锅里。切好姜丝,备了一小碗姜丝醋,醒好的红酒倒进玻璃杯,擦手纸什么的统统准备好,然后熄火开锅。刹那之间满屋鲜香,热腾腾的蒸汽中是正宗阳澄湖螃蟹才有的肥腻的膏腴之味。

老仲满意地嗅嗅鼻子:“嗯,闻味儿就知道错不了。来吧,开吃!”

老仲问陆丽喜欢吃公蟹还是母蟹?陆丽回答说母蟹。老仲大喜,说他正好中意公蟹,公蟹有膏,蟹膏比蟹黄更肥美。“你尝一口试试!”他掰开一只公蟹的壳,把白花花的一坨蟹膏送到陆丽嘴边。

陆丽推却不过,少少地抿一口,推说太腻,让老仲只管吃他的。老仲便不再推让,大刀阔斧,先卸了螃蟹的腿脚大钳扔在一边,然后拿拇指甲当工具,推出蟹壳里的脂状膏体,一口吞进。丢下空蟹壳,再对付肉质饱满的蟹腹,掰开,提纲挈领地嚼了一遍,吐出渣渣,大致完事。整个过程,三下五除二,干脆利落。

陆丽看得呆了,说:“从前上海人带一只螃蟹上火车,从上海吃到北京。你倒好,两分钟消灭一只,白糟蹋好东西。”

老仲已经拿了第二只螃蟹,嘬着嘴唇呼呼地吹气,倒手,一边笑答:“那是段子,说了几十年了,你还信?”

陆丽索性不再动螃蟹,只拿了老仲扔下的蟹腿,慢慢地咬、吮。她觉得看一个男人在身边狼吞虎咽,比自己享受更来得有趣。

两只螃蟹下肚后,老仲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毕竟是高蛋白的东西,有两只垫底,需求的迫切性立刻下降。

陆丽劝他:“螃蟹大凉,你喝点酒最好。”

老仲摆摆手:“你喝,我陪你抿两口就行,一会儿还要开车回家。”

陆丽说:“忘了告诉你,我在城东山脚下看中了一套房子。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搬到城东去住。”

老仲停下手,抬头环视周围:“为什么?这房子挺好,景观装修都不错。”

陆丽脸烫起来,笑,眼睛亮晶晶的,带着羞涩,又有点娇嗔,“那个,嗯,换一套离你家近的,下回你要是喝了酒,不开车,走着回家也方便。”

老仲把手里那只已经掰开的螃蟹放下来,看着陆丽,好一会儿之后,说:“别换了吧,我下个月就不住城东了。”

“啊?”陆丽张开嘴巴。

老仲歉意地拍拍她的手:“忘了告诉你一声,我已经在南郊卧龙湖买好了别墅,下个月搬家。”

陆丽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时都沉默。

片刻,老仲解释:“也不是不想告诉你,这事是这样的,说买就买了,都没怎么考虑,原来的房主要移民,急卖,精装修的房子,一切都现成,人家一天没住过,我算是捡个漏。”他用膝盖在桌下碰了碰陆丽的腿:“怎么啦?生气了?”

陆丽把腿缩回,蜷到一边去。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对螃蟹的腥味敏感起来,有一点点反胃,要吐。

从那天之后,陆丽和老仲之间的电话慢慢地稀少,通话内容也渐趋平淡和家常,不像情人间的喁语,像普通朋友的关切问好。陆丽无论是拨过去,还是从老仲那里接起来,感觉都消失了从前的兴奋、脸红、潮热,肾上腺素瞬间升高的快感。

她开始为自己悲哀,毕竟不是年轻时候,想爱都不能爱了。如此说来,爱这个东西还是需要资本。

老仲搬家时,她去德基广场挑了一个范思哲的摆盘,经典的美杜莎头像,边上是一圈缠绕交错的阿拉伯线条,镀金装饰,奢华,又足够深沉典雅。她请店员仔细打包,快递送到老仲的办公室。

老仲发来微信,写了两个字:喜欢。

陆丽回他:一点心意,新居安康。

老仲又回:收拾好了请你去玩。

陆丽打个笑脸:谢了,不太方便。

老仲的电话拨过来,边大笑边责怪她:“怎么回事啊?微信写来写去,累不累?我们之间用得着这样?”

陆丽也笑:“还不是你开了头?”停了停,又说:“觉得这样沟通也好,大家都没负担。”

老仲沉默半天,低声说了一句:“陆丽,有点对不起你。”

陆丽尽量把语气放得轻松:“别这么想,一切都好。”

可是电话放下来的时候,陆丽忽然捂住脸,哭得双肩抽搐,无法抑止。

中秋刚过,有一天吴姨在该来的时间没有来。陆丽走到窗口往下看,惦记着别是她路上出了什么事。手机忽然响了,她瞄了一眼,是吴姨,赶快接通。

吴姨的声音异乎寻常地虚弱,喘气也短促,告诉她说,在医院呢,被混账儿子推倒,断了两根肋骨,要请一段时间的假。

陆丽大惊,急切问她是怎么回事?儿子怎么会推她?

吴姨叹口气:“还能是什么事?房子惹的祸呗。”

陆丽开了车,急急忙忙往医院赶,电梯都等不及,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三楼骨科病房。

吴姨那个一米九零的儿子,两手抱了脑袋,孤单单地坐在病房外,一副闯下大祸后的失魂落魄样。陆丽走过时,他嚅嚅地站起来,似乎想跟陆丽解释和说明,陆丽理也没理他,匆匆而过,让小伙子越发惶恐。

吴姨在病床上平躺,脸色焦黄,也不知道身体和心哪样更疼。

“太不像话了,简直是畜牲!”陆丽上来就帮吴姨开骂。

吴姨倒还平静,摆摆手,说,儿子也不是故意的,他是吃了秤砣一样铁心要卖房子,她呢又不让,抓着房本死活不松手,儿子多有力气啊,蛮干了,上来动手抢,一不当心把她推到矮柜上,她当时只觉得胸口闷得喘不上气,儿子赶快把她送医院,片子一照,肋骨断了两根。

“唉,也是老了,不经事了,没在意的工夫……”吴姨感慨。

陆丽掀开被单,看她缠紧纱布的身子,差点儿要落泪:“再怎么说,他是你儿子!”

吴姨摇摇头:“我倒是想通了,当时不该跟他抢。生了他,养了他,你还能看着他一辈子挂单,为套房子结不了婚?小陆我告诉你,人生一世,心就是用来碎的。”

陆丽不说话,只是紧紧握住吴姨的手。她想,一点都不错,心就是用来碎的。到最后,还是吴姨说了一句接近真理的话。

作者简介

黄蓓佳,女,出生于江苏如皋。197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1984年成为江苏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曾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省作协书记处书记;现任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作协儿委会委员。作品曾多次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宣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紫金山文学奖。有多部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日文、韩文出版。

责任编辑 王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