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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字当头,走出三产新路径

2016-11-05文/叶

创造 2016年4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云南省农场

文/叶 玺

“融”字当头,走出三产新路径

文/叶玺

只有做到产业链、价值链的延伸贯通,才可能做出特色、做出品牌。

游客在家庭农场采摘草莓(图/CFP)

农业是云南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近年来,云南省以畜牧、果蔬、茶叶、花卉、木本油料等特色优势产业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的健康快速发展。在此背景下,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对全面推动云南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

有力举措促发展

推进农业模式创新,已经成为当前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一环。去年年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李克强强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结构性改革强农惠农。”“农村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深化结构性改革”等提法,给接下来的农村发展指出了较为合适的前进方向。

“扩大农村经济规模、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业发展空间”,对产业结构颇有研究的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陈乃醒概括了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意义。

云南省农业厅提供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共认定了五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448户,淘汰61户,全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97户。迅猛发展的不仅是“大企业”,还有“小主体”。到2015年年底,全省已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有37382个,新增8822个;合作社注册资金549.96亿元,农民成员68.87万户;创建国家、省、州市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810个。

这些产业的融合发展源于一系列有力举措,首先是立足于把大做强,加强对龙头企业规范管理,实行优胜劣汰、有进有出;其次,创新合作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规范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内部信用合作、加工流通业务和发展联合社,着力打造一批大社强社。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服务领域的优势,推进农产品直供直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开展农民综合社试点。这些举措激活了农村农业发展的动力,调动起了农民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云南省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家庭农场,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形成梯次管理。鼓励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或升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经营。逐步建立家庭农场认定制度和退出机制,全面推进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截至2015年底,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有2891个。

云南省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储运,推动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型精深加工业的共同发展。云南省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及乡镇企业重点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扶持项目597个,扶持资金3.87亿元。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具潜力的一个领域就是“互联网+农业”。云南省着力发展“互联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做好农业信息化顶层设计,抓紧制定农业信息化工作方案,建设纵向到县、横向到关联单位的数据网络专线,整合物联网应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等信息资源,搭建大集中、大存储、大分析、大计算能力的数据中心,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实现高原特色农产品网上网下联动发展。

“农村电商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说。

前不久,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和商务部下发的《关于推进“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的指导意见》,推进云南省“快递下乡”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快递下乡”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与邮政快递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云南邮政业“十三五”规划及电子商务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为中心,从加快实施快递下乡服务拓展工程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出发,结合云南省发展实际进行了深入分析阐述。《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农村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要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努力提升10到20个百分点;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配套衔接、布局合理、便民惠民的快递骨干网和末端投递网络,农村快递网点乡镇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

三产融合,重点在“融”

当前,云南与全国一样,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出新特征,处于转型跨越的重要转折关口。许多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都面临着资金问题。涉农贷款“卡脖子”、经营大户融资难的问题日显突出。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方式仍然停留在常规性的融资方式上,基本没有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融资、贷款公司融资、金融租赁融资、补偿贸易融资、专业化协作融资、商业信用融资、产权交易融资等直接投资。

除了龙头企业,不少“三产融合”所涉及到的发展元素都肩负着自身发展和加强融合的使命。

除此之外,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不强也是困扰产业融合的大问题。目前,云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占全国的2.6%,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占全国的2.5%。其中云南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仅有26户,仅占全国的2.1%,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仅占全国的1%,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仅占全省总数的18%,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0.64:1,明显低于全国2.5:1的水平;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仅占全国总量的1.68%,入社成员不足50户的专业合作社占86.78%,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在50亩以下占76%,年销售农产品10万元以下的家庭农场占总数的58%。

为解决这些问题,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云南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积极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农业、农业新业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与农民建立经营收益共享机制的规模化经营,支持落实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农垦改革发展政策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的规模化经营。

陈乃醒指出,三大产业融合对农村发展很重要,农业是第一产业,农业产品的加工是第二产业,加工产品的销售等又是第三产业,三大产业本身就有一定的联动性,融合是必不可少的。

“云南农业具有很大的供给侧改革空间。”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王润伟研究认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包括了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因此在规划时就要树立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理念思路。只有做到产业链、价值链的延伸贯通,才可能做出特色、做出品牌。三产融合,重点在“融”。如以第一产业农业为例,延伸产业链,以二产、三产的高效率、高利润倒逼农业转型,最终实现三个产业协同发展。

农业融合发展的本质,恰恰是以工业理念发展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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