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91—10R1《国产航空器的运行评审》浅析
2016-11-04韩丽
韩丽
【摘 要】航空器评审组在型号合格审定过程中开展运行评审,全面搭建起飞机制造厂家与运营人间的桥梁,通过这一桥梁,使得飞机能够顺利交付并投入运行。
【关键词】国产航空器;运行评审;AEG
0 引言
民用飞机制造厂家获取得型号合格证(TC)表明该飞机已具备基础的安全飞行适航性,但航空运营人在运行时,局方还需根据飞机的用途,对飞机的机载设备、维修、训练和手册等提出要求,以确保该飞机能够满足不同运行条件、环境、标准和程序的要求,最终保障公众利益和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需要在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审定过程开展运行评审。
1 背景
1992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与FAA合作运12飞机TC影子审查,首次接触了国际上的AEG(Aircraft Evaluation Group)工作。2003年,为应对国内航空运输业运行安全管理的挑战、支持和促进国产航空制造业的发展,民航局明确飞行标准司负责型号审定中的AEG工作。《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程序》明确了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中对与航空器运行及维护方面相关要求的评估工作由航空器评审组(AEG)负责。2007年,民航局在飞行标准司成立了航空器评审处,并在航空安全技术中心、上海和沈阳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成立了相应支持机构。至此,我国AEG管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AEG制定了多份工作标准文件和程序文件。
2014年12月29日,飞行标准司颁发AC-91-10R1《国产航空器的运行评审》(本文简称新版),该咨询通告依据CCAR-21、23、25、27、29部关于持续适航文件要求和CCAR-91、135、121部对航空运营人不同运行要求制定,目的是保障航空器运营人使用国产型号航空器的运行符合性和持续安全。自该文件颁发之日起,2008年11月10日颁发的AC-91-10《国内新型航空器投入运行前的评审要求》(本文简称旧版)撤销。
2 差异研究
本文重点研究AC-91-10R1《国产航空器的运行评审》,梳理并分析其与AC-91-10《国内新型航空器投入运行前的评审要求》之间的规章要求差异。
2.1 AEG评审的启动
两份咨询通告都明确AEG评审由型号审定项目启动,且由型号合格证申请人向民航局飞行标准司提出申请。航空器评审组与申请人根据航空器的设计特征和预计用途讨论确定AEG评审的具体项目。
旧版明确AEG以“型号审定基础补充文件”方式确定评审项目以及适用的标准;但新版规定AEG以“航空器评审(AEG)项目确认单”方式确定评审项目,同时,以“航空器评审问题纪要”的方式正式通知型号合格证申请人具体评审标准,流程以及配合要求。
2.2 AEG评审的分工及结论的发布
两份咨询通告都明确AEG评审组有三个专业委员会,维修审查委员会MRB(Maintenance Review Board)、飞行运行评审委员会FOEB(Flight Operation Evaluation Board)和飞行标准化委员会FSB(Flight Standardization Board)。
旧版中明确:
1)MRB负责初始维修要求的评审和批准,且以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的方式发布结论;
2)FOEB负责主最低设备清单的评审和批准,且以主最低设备清单的方式发布结论;
3)FSB负责飞行机组的型别等级、训练要求和运行设备安装符合性的评审,且以飞行标准委员会报告的方式发布结论;
4)对于持续适航文件及其他评审(如运行符合性清单),将以函件的方式明确认可的结论。
相比于旧版,新版中更加明确所有AEG评审项目皆由三个委员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FSB负责评审:驾驶员资格规范、运行文件、驾驶舱观察员座椅、机组睡眠区、电子飞行包(EFB)、客舱应急撤离演示。
2)MRB负责评审:维修人员执照和培训规范、计划维修要求、持续适航文件。
3)FOEB负责评审:主最低设备清单、型号设计对运行规章要求的符合性。
AEG评审各项目将以节点评审会议的会议纪要或专门函件的方式给出阶段评审结论,并在全部评审项目完成后以“航空器评审报告”方式给出最终评审结论,报告中将列明相应批准文件和认可文件信息。
2.3 AEG评审实施
相比于旧版,新版明确了AEG评审实施具体要求。
首先,结合型号研制及型号合格取证审定计划由申请人明确各项工作的准备计划,并通过协调会的方式予以明确和调整。准备计划至少包括:项目目标、责任部门和团队、与研制及型号合格审定协调的节点计划、节点评审建议、协调联络人员。其次,明确申请人应当参照管理文件MD-FS-AEG006《航空器制造厂家运行支持体系建设规范》建立必要的运行支持体系。最后,为保证评审的效率,申请人应在每次评审会前向项目组和专业委员会提供准备文件及支持材料,并由专职、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解释说明。
2.4 AEG评审项目的确认原则
旧版中未详细给出AEG评审项目的确认原则,而新版中列出了评审项目的选择原则,如下:
1)驾驶员资格规范:适用于所有航空器,AEG评审将确定是否需要型别等级要求;如有型别等级要求,进一步确定相应的训练、检查、经历和训练设备规范;如果没有型别等级要求,进一步确定是否需要机型训练规范。
2)维修人员执照和培训规范:适用于所有航空器,AEG评审将确定维修人员执照机型签署规范和机型培训规范。
3)主最低设备清单:适用于计划允许在一些设备故障或者功能失效情况下放行的航空器。
4)计划维修要求:适用于所有航空器。对于运输类飞机、通勤类飞机和运输类直升机还要求制定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5)运行和持续适航文件:适用于所有航空器。
6)型号设计对运行规章要求的符合性:适用于所有航空器,并根据计划运行的类别选择评审CCAR-91、121、135部相关设计要求的符合性。
7)驾驶舱观察员座椅:适用于计划从事CCAR-121、135部运行的航空器。
8)机组睡眠区:适用于设计安装飞行机组休息区的航空器。
9)电子飞行包:适用于设计安装2级硬件或B类应用以上电子飞行包的航空器。
10)客舱应急撤离演示:适用于旅客座位数超过44座,并且型号合格证申请人计划同时验证CCAR25.803和CCAR121.161符合性的航空器。
2.5 AEG的持续评审
旧版中规定:AEG将根据航空器实际运行反馈的信息、对航空器型号进行的设计更改、规章要求的修订等情况进行航空器评审的持续监控,并贯穿于航空器型号运行的全寿命。
新版强调AEG将根据情况进行持续评审,不仅仅是监控。AEG的持续评审将通过AEG与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签署航空器评审持续评审合作计划(AEG-CEP)予以规定,AEG-CEP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的设计更改控制和使用问题反馈处理流程记录的定期评审,对AEG评审认可文件的持续修订予以直接认可。但涉及到型号合格证持有人申请修订航空器评审报告或批准文件开展的评审,仍由项目组和专业委员会通过评审会议的方式开展。
3 总结
本文对AC-91-10R1《国产航空器的运行评审》进行了深入研究,相比于AC-91-10《国内新型航空器投入运行前的评审要求》,从5大方面梳理分析差异,新版咨询通告新增了AEG评审具体项目的选择原则与参照标准文件,明确了三大专业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员和任务分工,明确了AEG评审实施的具体要求,明确了AEG的持续评审开展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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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C-91-10R1,国产航空器的运行评审[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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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吉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