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烈不容亵渎英雄不能忘却
2016-11-03
先烈不容亵渎英雄不能忘却
日前,备受关注的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微博用户名“作业本”)、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二被告被判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用法治捍卫红色记忆、捍卫英雄尊严,法院的判决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也带来了深刻的警示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近年来,从设立烈士纪念日,到不断提高烈属抚恤标准,再到红色旅游的蓬勃兴旺,崇尚英雄、缅怀先烈日益成为社会风尚。但也应看到,历史虚无主义也在暗流涌动,其负面影响不能忽视。
某些人打着“还原历史”“寻找真相”“重新评价”等幌子,歪曲、否定中国革命史、党的历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诬蔑、诋毁英模人物。从“质疑”黄继光、贬损邱少云,到制造谣言丑化刘胡兰和“狼牙山五壮士”,一些人把否定历史当时髦,以解构崇高为能事,将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污名化。罔顾事实、混淆是非、忘本忘祖,这股歪风邪气冲击社会共识、挑战正义良知、扭曲价值判断,成为必须驱散的“雾霾”,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和强烈反对。
历史学家说过,如果丧失对历史的记忆,我们的心灵就会在黑暗中迷失。在历史的天空上,每一位英烈都是永恒的星辰,他们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思想感情,标注着民族精神的高地。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听之任之。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用真相为英雄正名,以法律捍卫英雄名誉,在传承与创新中讲好英雄故事,在全社会营造铭记英雄、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挺起精神脊梁,守护好我们民族的根与魂。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打开厚重的史册,品读无数英烈谱写的壮丽篇章,我们从历史深处汲取砥砺奋进的力量。刘胡兰坚贞不屈、用生命诠释“生的伟大、死的光荣”,邱少云舍生取义“在烈火中永生”,雷锋“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英烈们振兴中华的志向、坚守信仰的忠诚、敢于牺牲的壮举、热爱人民的情怀,深深融入民族血脉,成为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动力源泉,成为我们振奋精气神、集聚正能量的精神财富。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1.5亿多人次的群众瞻仰祭扫烈士纪念设施。每一个深深的鞠躬,每一次深情的仰望,都在表达对英烈的缅怀、对历史的敬畏。“实现我们的目标,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在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让我们高擎英雄旗帜、弘扬英雄精神,沿着英烈们开辟的复兴之路接力前行,书写无愧于历史和时代的新篇章。
(据新华社)
声音
邱少华:近年来,社会上有一种污蔑、诋毁英雄的不正常现象,让烈士家属受到严重精神伤害而这个结果代表了国家对这种社会现象的遏制,希望国家以后能对此立法,保护烈士的荣誉。
王成金:判决结果维护了烈士的光辉形象,树立了正气,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公平,作为烈士的家乡人,我感到无比欣慰和自豪。
人民日报:今天的人们对战争的残酷缺少切身感,也难以体会战场上视死如归的勇气。如果罔顾史实,用自己的目光剪裁历史,用养尊处优的臆想认识战争,得到的自然是扭曲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