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经济崛起的挑战
2016-11-02
数字平台经济正在兴起。无论Amazon、Facebook、Google还是Uber,诸多公司正在构建网络平台以推动星罗棋布的个体生产活动。作为“第三次全球化”的必要组成部分,平台经济正在重构人们工作、社交、价值创造和分配的方式。但事实上,最终决定这场变革结果的并不是平台本身,而是我们即将在社会、政治、经济政策上做出的选择。
从不同角度出发,数字平台被贴上了不同的标签。支持者多称其为“创意经济”或“分享经济”,而保守者则称其为“零工经济”或“不稳定生产者的经济”。相比前者,后者更关注数字平台对于生产者及其收入的影响。无论是何种标签,每一个平台都依赖于用户参与生产:Google将用户的搜索行为转换为具有丰富价值的商品,Facebook运用用户的在线社交搜集大量可出售的数据,而Uber则看准用户交通需求充分利用私人汽车。
平台能调动用户参与生产,也会对用户产生巨大影响。乐观派们强调,以Uber为代表的平台能够释放未被充分使用的个人资产的商业价值,而类似于Youtube的平台则将让每一位用户都能成为具有灵活工作时间并从平台收益的创业者——真是如此吗?对劳动者和工作任务提供匹配服务的平台可能使劳动力市场更有效率,一旦推广开来,该模式很有可能导致工作时间的碎片化以及兼职工比例的迅速增加,这将令劳动者难以享有与雇佣全职工作相匹配的保障权益。因此平台经济带来的第一个问题便是:面对技术进步创造的工作岗位和被替换的工作岗位之间的冲突,我们应该如何平衡?
严格来说,数字平台引起的产业变革并不一定导致“无工人社会”的出现,更可能的情况则是出现一个工作岗位和价值创造都极度分散化的社会,而平台所有者则十有八九会控制所有交易并攫取主要利润。尽管围绕平台工作的某些个体生产者通过广告分成、粉丝付费、众筹等方式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但大量用户处于“长尾”之中,他们生产了平台上大多数内容却得不到任何物质回报。由此引发的第二个问题便是:数字平台究竟是会激发新一波的创业高潮并释放固定工作日程压抑下难以想象的创造力,还是会导致一大波无依无靠的失业者仅依赖打零工或临时合同维持生计?
在解决上述两个问题之前,我们还需要认识到平台经济下的两个现实。首先,正如莱辛格所提出的“代码就是法律”,在数字平台时代,算法和平台塑造并约束着相关主体的行为,纸面上的法律却往往难以执行。平台企业家越来越坚信,如果他们能够获得先发优势,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在现实中制定新的行为规则从而修改现有法律。政府规制本可以影响新技术的使用方式及其可能带来的后果,但在平台经济中,政府决策的效力却受到软件代码的约束。代码所拥有的巨大权力引发人们思考:谁来编写代码,而代码中又隐藏着谁的价值取向?再者,尽管公共政策非常重要,但公司策略也已经具有深远影响。对公司而言,员工是其所承担的“成本”还是值得开发并提升的“资产”?这些“资产”需要属于公司吗?谁又应当承担维护与升级的成本?
我们可以认识到,无论是代码的约束还是公司决策的影响,二者对于当前的政策选择都至关重要。那么在数字平台时代,我们究竟需要怎样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当我们偏好企业家精神并试图推动平台经济的发展时,我们大致会选择鼓励更灵活的工作方式——不论劳动者是希望打造一个平台,抑或只是想作为生产者在平台上获取收入。一旦如此,我们又该如何说服传统工人接受弹性工作制的安排,并保证他们将获得更多的收益而不会成为平台经济的牺牲品?
虽然社会保障总被诟病为损害工作积极性,但方兴未艾的平台经济及其相伴随的广泛零工现象,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北欧社会政策模型。具体而言,保障政策由公民身份决定,而非由雇佣与否决定。这既使雇主能够根据需求灵活调整雇员数量,同时也能够让政府以职业培训、工作安置、基本收入等方式保证工人的基本权益。当然,这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们也必须考虑,在鼓励企业家冒险精神的同时,以社会权利的名义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是否能使平台经济成为可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