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获河南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第一
2016-11-01耿书清
耿书清
2016年8月31日,在刚刚结束的河南省政法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通报会议上获悉,延津县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名列第一。这是河南省政法委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每年对政法机关例行的群众调查。
答出群众满意的考卷,必须有扎实的功底。近年来,延津县检察院坚持“让党委放心、让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的工作原则,注重培养干警队伍的为民务实意识,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和维护公平正义能力。他们注重打击群众身边的渎职和腐败行为,去年来查处的18件职务犯罪案件中12件涉及群众利益。他们注重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职懒怠行为,去年来督促金融、乡镇、交通、土地等部门依法履职,不仅追回不良贷款40多万元,还依法追缴税款13万元,先后有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他们倾心环境治理,依法监督拆除污染环境的“十五小”企业21家,对一起焚烧化工废料污染环境案件,进行引导侦查,两省11人得到依法惩办。他们创新工作模式,千方百计满足群众诉求,摒弃就案办案的陈旧思想,积极使用民事和解、调解、督促法院执行、公检法联动等措施,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用好正义之剑,当好人民靠山。他们尝试让部分长期上访的举报人适时参与核查,确保举报人心清意满,不再上访。他们反向审视申诉案件,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倒逼办案部门提升执法水平。他们关爱弱势群体,检察长带头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治房顶漏水、捐物品现金,保证了贫困群众能生活,贫困孩子能上学。该院干警还自发组成爱心小组,利用周休日为贫困家庭捐钱捐物已达四县区22人。
在2016年的延津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该院的工作报告赞成率100%、人大代表对职能部门的评议再次名列第一。正是因为延津县检察院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秉持为民撑腰做主的理念,才不断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该院已连续十年无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连续九年被该县人大常委会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