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精准发力 关键要找准监督点
2016-10-31周建军
周建军
视察调研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人大常委会履职的重要环节。视察调研质量高低,直接关系人大监督的质效。近两年来,湖北省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履职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将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开展不打招呼的突击式实地暗访,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详见《中国人大》2016年第15期《“暗访”让监督对象脸红心跳》)。视察调研预先不告知,“突然袭击”,黄石市人大常委会这一精准监督的积极尝试获得点赞。
人大监督要精准发力,关键是要找准监督点。工作重点、民生热点、监督难点就是人大监督的精准点。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是黄石市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监督重点,组织暗访组深入全市进行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地拍摄取证,在随后的专题汇报会上播放,引起强烈反响,有力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民生热点从来都是人大监督的指向标,大冶湖生态治理万众瞩目,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以此开展专题询问。为了避免专题询问流于形式,专题询问前,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根据暗访情况,最终确定了18个集中反映大冶湖问题的询问题目,询问会让应询者如坐针毡,脸红心跳,纷纷现场表态要解决暴露出的问题。政府想办又一时办不了的,也是人大监督精准发力的第三条渠道。小作坊、小企业、车辆违停等违法行为的监管是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人大监督的难点。为此,市人大常委会选择在深夜、凌晨进行暗访,加工整理成专题片在常委会会议上播放,督促相关部门直面和从速解决实际问题。生态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大冶湖保护、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管理等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相关工作都取得了明显进展。这其中,暗访功不可没。因为暗访,掌握了大量生态修复治理的第一手资料,敢于动真碰硬,对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才产生了极大触动;因为暗访,形象真实地反映了大冶湖现状,扣住“七寸”,一个个辛辣的询问才能直指要害;因为暗访,让具有较强流动性和隐蔽性的违法行为无处遁形,监督工作才能不留死角和盲区。一言蔽之,暗访,让人大监督工作有为有威。
值得注意的是,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的暗访都有着人大代表的身影。人大代表如何参与暗访,黄石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了操作样本。2005年,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根据本人要求,经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联系安排,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当时就有一种声音:代表不是可以持证视察吗,如今,代表视察要经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安排,那代表还能暗访吗?其实,代表暗访并不是代表事先不告知,独自或联合几名代表私下里开展暗访。代表暗访必须经同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一是出于代表自身安全考虑,二是为了避免个别代表在履职中掺杂个人因素,利用代表暗访的威慑力来谋求个人利益。毕竟,代表视察的制度设计要防止代表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如今,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的成功实践表明,代表在本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安排下,完全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进行暗访。事实表明,有了人大常委会这个坚强后盾,人大代表的暗访权就会得以实现并收到实效。
当然,暗访不是一种完整的监督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监督职能,它只是人大审议、询问等监督活动的一项辅助性、前置性工作。视察调研时“突然袭击”,能够更多地发现问题,可以就这些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这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因为人大在视察时并不直接处理问题。因此,过分夸大暗访的监督功效,认为专搞“突然袭击”式的视察调研就能“使人大监督处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局面,进而让国家机关和单位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如履薄冰”,这是不切实际的。再则,人大的监督有它一定的程序和规律,它不能撇开明察专门去搞暗访。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掌握从听汇报、座谈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又通过亲身调研掌握一手资料,两者相得益彰,才能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