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腊梅:孩子天生需要规则
2016-10-27小单
小单
200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获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北京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新华社记者、编辑。2011年获中国科学研究院心理学博士学位,其间留学德国萨尔大学心理系。2011年至今,在中科院心理所担任助理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12年9月~2014年6月在香港教育学院做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儿童动作发展、儿童语言发展、儿童情绪和社会性发展等。
众所周知,在现代社会中,规则无处不在,大到国家法律,小到单位规章,只有遵守规则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孩子来说,家规、校规、个人行为规范也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会不会限制孩子的自由?孩子规则意识的形成有没有敏感期?如何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最有效?带着这些问题,本刊特约记者采访了中科院心理学博士王腊梅女士。
没有规则无法成长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理念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听起来都很有道理,但对照着看,矛盾就出现了。比如,“尊重孩子天性”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但社会规则还要不要尊重?您认为尊重孩子个性和培养规则意识的界限在哪里?
王腊梅(以下简称王):尊重孩子天性和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都是正确的儿童教育理念,两者并不矛盾,之所以有矛盾的感觉,是认识上的模糊造成的。我认为,两者的界限是“是否影响他人”。父母可以鼓励孩子自由发展天性,只要不影响他人,如果影响到他人,不尊重他人,那就违反了社会规则。近年来,整个社会逐步把尊重他人看成基本的道德规范。大家开始懂得要尊重他人的空间,在公共环境和公共空间里自我约束,顾及他人的感受。在地铁上大声讲话,让孩子随地撒尿等缺乏社会规则和公德意识的人会被鄙视。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记:培养规则意识对孩子有哪些积极意义?
王:具体到儿童教育,尊重孩子不是放任和纵容。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儿童都需要内心的安全感。一般来说,儿童的安全感有两个来源:一是父母在身边,永远都能对他的需求做出回应;二是儿童认为周围的环境是可以预期的、固定不变的,心里想的和看到的东西是一致的。
意大利幼儿教育学家蒙特梭利发现,孩子都厌恶无序,习惯于东西固定地放在它的位置上。小孩有时哭闹、生病,是因为事情没有按照他内心所想的秩序发展。比如,天气热,妈妈把外套脱下来,搭在胳膊上,小孩就一直哭。妈妈把外套穿上,孩子就不哭了。这是因为孩子觉得违反了他认为应该有的秩序。所以,对规则的需要是儿童的一种本能。如果成人注意观察就会发现,两三岁的孩子对家里某样东西没有放在规定的、通常的位置非常敏感。他会随时注意到这种无序状态,如果发现某个东西不在原来的位置,孩子会自己将它放回原来的位置。
心理学家还观察到,两三岁的儿童玩捉迷藏游戏,他们并不喜欢在意外的地方找到躲藏的人。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在同一个自己知道的地方寻找躲藏的人。每次找到时,孩子都十分开心,而且乐此不疲地重复。如果躲藏者藏到别的地方,孩子反而觉得无趣,因为他内在的游戏规则被破坏了。是不是很奇怪?发展心理学家对此的推测是:两三岁的孩子在捉迷藏过程中的快乐在于,他们在自己可预期的地方找到东西,体验到重新发现的秩序感。总之,儿童天生表现出热爱秩序,需要周围环境有规则、可预期、可控制。成人给孩子某种意外,孩子会认为是违反规则,心里会感到混乱和不安全。
记:规则意识的培养事关孩子内心安全感的强与弱,估计能想到这一点的父母很少,大家一般认为规则是限制孩子,让孩子听话的工具。
王:孩子天生需要规则,规则是孩子建立安全感、认识世界的一种工具。就像家有四面墙壁作为固定的范围和边界一样,孩子面对外部世界,也需要有社会规则作为框架和范围。规则可以让孩子明确内在世界和外在世界的界限,有助于他们建立理性智能、控制情绪、增强自制力等。如果外部世界没有规则,父母放纵孩子,周围的人破坏规则,或者父母给孩子制订规则,自己却破坏这些规则,都会让孩子内心困惑,产生一种不安全、不确定的感觉,进而阻碍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
学习规则有阶段性
记:看来,规则并非限制孩子行为的工具,而是帮助和促进孩子心理发展的工具,把规则与孩子的天性对立起来的看法是错误的。
王:没错。制订合理的规则可以帮助孩子更好地成长,促使孩子学习更好的行为方式,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更好地社会化,从而更容易跟别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从发展心理学上讲,儿童对自己行为和能力的评价,也就是自尊,将影响到儿童行为和心理健康的所有方面。
记:儿童会从哪些方面来进行自我评价呢?
王:国外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儿童判断总体的自我价值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学业能力、社会接纳、运动能力、身体外貌、行为举止。可见,孩子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举止被别人接受的程度的。父母帮助孩子习得好的行为规范,会有助于增强孩子的自尊。大家都知道,自尊与孩子各方面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包括学业成绩、社会交往等,是孩子健康成长和得到良好发展的很重要的因素。因此,规则是帮助孩子发展的。另外,孩子学习和遵守行为规则的过程,也是培养自制力的过程。而自制力是孩子将来的学业、事业、心理健康、社会关系等方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预测因素。
记: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有哪些规律?
王:关于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规律,有几个流派的心理学家都进行过观察和归纳。瑞士儿童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认为,儿童4~7岁是他律道德阶段,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认为规则是世界不变的属性,不受人们控制;7~10岁是初始合作阶段,处于过渡期;10岁以后进入自律道德阶段,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意识到规则是人创造出来的,可以根据人们的意愿来改变,在评价一个行为时,他们不仅会考虑行为后果,还会考虑行为者的意图。
艾森伯格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儿童可以通过“正性强化”学习好的行为规则。也就是说,儿童做了正确的行为,对他进行鼓励或奖励,会强化他的这些行为。注意奖励要及时,因为儿童长时记忆较差。社会学习理论重视观察模仿,孩子会间接学习某些被强化的行为,或者模仿那些被他当作正性榜样的行为。比如他看到另一个孩子做了好事被表扬,他也会模仿这些行为。不幸的是,如果他把一个人当作榜样,而这个榜样做了违反规则的事情,他也很可能做出这些违反规则的行为。
记:儿童规则意识的建立是否有关键期?在什么年龄阶段?错过了培养的关键期还可以弥补吗?
王:有不少心理学家认为,“关键期”是一个被滥用的概念。发展心理学领域认为,用关键期来解释儿童发展有很大局限性,这个学派的心理学家提出一个更灵活的概念叫“敏感期”。如果错过了某个敏感期,孩子相对应的意识或能力只是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而不是无法弥补。敏感期的时段很长,并不是只有几个月或一年时间。孩子学习某种能力的时间历程很长,比如社会规则意识可能从出生到18岁一直在发展。我认为,父母给孩子立规矩,建立一些基本的行为规则,最好是在3岁之前,否则父母和孩子的互动模式,或者叫父母教养方式一旦定型了会比较难改变。当然,也有一些家长在孩子进入幼儿园之后,发现孩子的社会行为有问题而幡然悔悟,因此痛下决心改变自己的教养方式,重新给孩子建立规则,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记:有媒体报道,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出于好奇,按下地铁站内的火警手动报警按钮,造成混乱。这是缺乏社会规则意识的表现吧?从心理发育的角度看,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否应该明确这样做的危害呢?
王: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家庭、幼儿园和学校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在德国考察时发现,德国幼儿园经常组织幼儿参观不同职业的工作场所,消防员、警察等常见职业的工作是一定会带孩子们观摩的。这样的活动安排一方面是为孩子储备职业知识,为未来的职业选择做准备,另一方面也能让孩子了解各种职业的工作流程。我想,受过这样教育的孩子一定了解消防工作的严肃性,是不会随便启动火警装置的。在我国,幼儿园和学校还缺乏这方面的社会教育,这就需要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做更多的弥补。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记:有学者认为,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一个有效的办法是让孩子了解别人的感受,即培养孩子的共情能力。您对此有何看法?
王:儿童发展心理学认为,儿童的共情是他们学习道德和规则的核心。共情是指一个人体验他人情绪的能力。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可以用体会对方的感受这一方式让孩子理解规则。比如,为什么不能打人?是因为被打的人会疼痛,会伤心;为什么不能在地铁里大声喧哗?因为别人很累,需要安静休息,或者需要安静地思考问题。
记:那么,孩子共情能力的发展有没有敏感期?
王:有研究者发现:1岁之前的婴儿,是普遍共情阶段,不能区分自己和他人的情感需要,看到其他婴儿跌倒受伤,自己会哭;1~2岁的幼儿,会因为他人的痛苦而自己感到不愉快,但无法将这种情感认识转化为有效的关心或者帮助行为;3岁以后,儿童能意识到别人的观点和感受跟自己是不同的,每个人的心智都是独特的,别人对于同一情境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反应,因此,此时的孩子会对他人的痛苦做出更恰当的反应。10~12岁,儿童对不幸的人——穷人、残疾人、流浪汉等——会发展出一种新的共情取向。这种新建立的敏感性可能会使儿童的思想产生人道主义倾向,比如认为不幸的人需要帮助。
值得强调的是,既然儿童有比较强的共情能力,家长在培养孩子遵守规则等社会行为时,就应注重为孩子提供观察、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情感的机会。比如,给孩子讲故事时,如果父母能注重讲述故事中人物的想法和内心的各种感受,孩子以后理解别人观点和情感的水平就会明显提高。
记:在督促儿童遵守规则的过程中,鼓励和惩罚的方式会有什么不同的结果?
王:心理学研究表明,用表扬和鼓励的方式比惩罚的方式更有利于帮助孩子遵守规则。父母应明确告诉孩子哪些是大人所期望的行为,解释原因,并反复告诉孩子正确的做法。惩罚有时没有效果,因为孩子可能并不明白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另外,父母在制订规则时应允许孩子参与。
记:让孩子参与制订规则,会不会乱套?
王:我来举一个著名的例子吧。在美国的一所小学里,一个班的几名学生喜欢上课嚼口香糖。老师没有强行制止,而是对全班同学说:“我们先讨论一下上课能不能嚼口香糖,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投票结果是大部分学生认为上课可以嚼口香糖。于是老师宣布上课允许嚼口香糖,孩子们很高兴。过了一个星期,有的孩子觉得嚼口香糖影响课堂学习,因为总是会发出声音,要求投票重新制订规则。结果是多数人反对上课嚼口香糖。于是,老师重新规定上课不许嚼口香糖。您看,孩子们是讲道理的,即使因为认知能力有限,出现暂时的乱套现象,只要成人给他们时间和权利,他们总会制订出正确的规则。
记:有人认为父母应该是家庭规则的制订者、监督者和惩罚者,扮演好这三个角色,就是尽到了家长的责任。您对此有何看法?
王:这个看法我不赞同。我认为父母应该和孩子一起来制订规则,在规则制订时要征得孩子的认可,而且规则不应该单单针对孩子,对父母也要有约束力。家长对规则的定义要有正确认识。第一,制订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自由。规则界定了边界,保护的是边界内的自由。首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其次是尊重他人、不影响他人,最后是保护公共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第二,之所以要制订规则,就是要排除强权和暴力,保证平等和公正,在规则面前要人人平等,只有所有人都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称为规则。由此可见,父母以身作则是必要的。如果父母说一套做一套,孩子的规则体系会出现混乱,这样的规则对孩子也肯定是无效的。要知道,孩子的学习能力很强,其最重要的学习就是观察和模仿,父母只有主动遵守规则,才能不断强化孩子的规则意识。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