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唱歌
2016-10-27驳静
驳静
对于KTV,文小姐一定是不了解的,不了解到去两次之间大概能隔上八百年,以及,每去一次都像在猎奇并认定它足够发朋友圈。
当然,文小姐一定是不擅唱歌的。不擅?措辞倒真挺委婉。
文小姐读高中那会儿,班主任每周腾出半节晚自习黄金时间,用来鼓舞士气同时惩罚坏学生,方法总是唱歌。为了应对,文小姐还迎风练习过几首周杰伦。总之后来成了至今聚会还不肯放过的笑料。
到了大学,文小姐竟然没少和室友去KTV刷夜。总是那爱唱歌的吉林姑娘组织,她能惟妙惟肖地模仿戴佩妮,所以很愿意去,济南来的妹子平常被父母管严到不能在夏天穿无袖上衣的地步,可是钢琴十级的她,还能飙高音,总是选《离歌》这一类,另外三位姑娘,至少都在调上。而文小姐自己,那时候就只会两首莫文蔚,就这样进化了十年,听的歌不少,会唱的却只剩下《阴天》一首,像古巨基有一阵出场必是《好想好想》,总之专一得叫人尴尬。
KTV刷夜很实惠,能吃能喝,后半夜几乎不要钱。过了十二点,没有地铁。过了十二点回宿舍,楼妈还要用审查的目光上下扫射你身。前者涉及钱,后者涉及自尊,都是大学生想要却紧缺的东西。总结起来,就是想浪又放不开。
中年男人对KTV有种莫名的爱,他们最爱的歌手是刀郎赵传张学友,但是最爱听姑娘唱宋祖英,许是因为这是他们青春的回忆,若干能唱民歌的交际花在三线城市中年男人社交圈里很走红。
《离歌》则男女通吃,人人“死了都要爱”,从十年前流行到现在。周华健的《朋友》竟然还成了KTV版《难忘今宵》,服务生敲到第三次门,这才有人依依不舍点上这首,每个人都在大合唱中深感自己义胆忠肝。
许多三线城市电视台就喜欢举办市民卡拉OK大赛,市心广场,也总有一两个自带扩音器的90年代港台歌曲的鼓点,即便如今表演空间叫广场舞压榨,也未必就此销声匿迹,甚至,大帝都奥森公园门口的广场上仍夜夜笙歌,而且就像快手的火热惊到许多人一样,一支话筒一个扩音器加一块上书“五块一首”的纸板,就是一门针对某些人群的夜间生意。
在高档夜总会包场并自带若干民歌交际花的中年男人,和五块钱一首自得风流的二十岁年轻工人,此刻并无太大区别。
不过,在解决性欲般的唱歌欲求方面,KTV一定是体验最好的。不过,没有KTV这项神器的民族,是如何完成发泄和满足的呢?据说,美国人民将地点选在酒吧,而欧洲人民,通常在浴室。再不济,还有遍地戴着耳机在公交地铁上顺便就完成这一需求的呢。